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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请假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本制度的请假种类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第四条员工请假,首先填写《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按程序批准,并将批准后的《员工请休假申请表》交所在考勤员后,方可休假请假未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员工销假,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30天以上)销假凭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出院或康复证明第五条请假批准程序
(一)普通员工请假天数批准程序1—4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8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8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一天内由部门主管核准,一天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主管人员,假期一天内由经理核准,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四、员工的病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公司主管级职员请假,均需在办公室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在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物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要求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均以旷工论处外,并以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规则经公司所有人员同意并签字,同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执行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篇五」
1.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目的在于规范职工的请假行为,为考勤提供依据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假别及准许期限
1.1婚假本人婚假,
10.天儿女婚假,
5.天
2.2丧假本人及配偶的直系亲属丧假,7天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3天五代以内旁系血亲丧假,2天
2.3病假本人病假,酌情而定,严禁欺瞒工伤类病假不在此列
2.4事假仅限于特殊情况,酌情而定,但每个会计月累计不超过3天男员工在妻子生产时可以请7天假,并可分成两次申请
2.5农忙假没有农忙假
3.6产假和喜假女员工可以请6个月的产假假后上班时间需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7探亲假本公司距父母长住地(已住一年以上)
300.公里以上者,每个会计年可有
10.天的探亲假(不包括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据实际情况确定
2.8事假不可在月末月初时跨月连用
2.9假期中包括休息日者,休息日不计入假期
3.假期的申请和批准
3.1请假者本人填写标准格式的《请假条》,报直接上级同意,报更上一级批准然后由请假人送交公司考勤员备案请假理由须写明具体内容,仅写‘有事一类字样视为没有理由而不予批准因紧急情况或人力不可为的情况确需电话请假时,要在上班前一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批假的负责人向考勤员请假捎假的情况同上电话请假与捎假的情况由请假人所属部负责人向部门工作会报审,不符合电话请假或捎假条件者,视情况处罚,最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3.2续假与请假的程序相同
3.3考勤员在考勤登记时如没有见到合法假条,则视请假人为旷工后交假条者,交前阶段视为旷工(按整天处理),且假期不能顺延特殊情况报部门工作会处理
4.超假与旷工申请和批准的假期天数超出本制度规定的天数时,超出部分为一类超假因电话续假或捎假而超出本制度规定天数的部分为二类超假不属于一二类超假的超假为旷工
5.假期的工资核算
1.1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计工资
5.2一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
10.%,第二天加扣
20.%,以次类推二类超假,第一天加扣日工资的
20.%,第二天加扣
40.%,以次类推
6.3旷工者按《奖惩条例》处理
7.销假请假人假后到公司上班前,先向考勤员销假不销假者视为旷工,确证不是旷工者,则扣除相应时段(但按整班计)的一半日工资
8.责任对旷工者,其直接上级应向考勤员及时通报不通报者,按《奖惩条例》接受处理综合办监督执行本制度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篇六」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分则第三条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车间主任)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车间主任)批准和综合部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第八条部门主管(车间主任)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包综合部备案第九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第十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部门,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第十一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第十二条请病、事假1天扣除50元全勤奖,2天以上扣除当月全勤奖120元,婚假、丧假3天以内全勤奖照常计发第十三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旷工1天,当月全请奖不予计发,另扣发工资50元/天第十四条为统筹生产计划,公司不允许员工在一年之内请假超过15天(产假和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15天的员工,公司可以按实际超过天数扣发15元/天工资附则第十五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第十六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第十七条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篇七」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3^请假程序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主管领导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经理申请审批,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确认,如遇不在公司,可向总经理进行审批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4、请假申请规定1)、病假
2.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3.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③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日基本工资的50%扣除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④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⑤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⑥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4)、婚嫁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部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5)、产假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部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0天,难产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⑥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7天,晚育者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6)、丧假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3天
②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③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7)、年假
(二)中层管理人员请假天数批准程序1—4天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5天以上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公司高管人员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批准第二章病假(含非因工负伤假)第六条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凭医保定点医院的诊断证明休假如发生急诊,不受指定医院限制,但急诊病假不得超过3天,并且不可连续发生第七条员工因病住院治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资标准为:3个月以内(包括3个月)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50%,3个月以上1年以内(包括1年)发放当月本人工资的30%,一年以上发放疾病救济金第八条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章事假第九条员工因私事请假,原则上每次不得超过30天,年累计不得超过60天第十条必须在《员工请休假申请表》注明请假具体原因第十一条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①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正式转正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年休时间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过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部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兑换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入次月工资中发放
5、公出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2)、外出时间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记,外出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让部门经理同时签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经理,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篇八」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请假种类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第三条假期设置种类
1、病假员工因病确需请假
2、事假员工因事确需请假
3、婚假员工结婚请假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奔丧请假
5、工伤假员工发生工伤时请假第三章请假程序第四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报办公室及企管部备案第五条如确因情况紧急,不能及时填写请假单,必须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回公司后即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作旷工处理第六条为确保工作连续性,较长假期需交接手头工作第七条超假期应及时通报请示有关主管经理审批第八条假满后回公司应办理销假手续,报公司企管部及办公室备案第四章请假标准第九条各类假期两天以内经部门经理、主管科长批准,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七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到办公室和企管部备案第十条请假标准范围:
1、病假根据医院证明及部门主管审定认可,确认假期天数
2、事假根据个人申请及部门主管审定,确认假期天数
3、婚假按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7天,未到晚婚年龄登记结婚的享受婚假3天
4、丧假按照国家劳动部门有关政策,假期三天
5、工伤假依据医院医疗证明,经公司工伤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同意,确认假期天数第五章假期工资核算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每月根据员工出勤表及请假单,负责员工假期工资核算,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第十二条假期工资核算
1、病假病假期间按本人基础工资发放,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工资1%,七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
2、事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三天以内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或当月工资1%,三天以上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或当月绩效工资2%一个月以上公司将终止劳动合同
3、婚假婚假期间发放按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队
4、丧假丧假期间发放本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另每天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虬
5、工伤假非本人原因工伤,假期在10天以内,工资全额发放,10天以外每天扣除5%绩效工资;对于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长期工伤,按基础工资发放由于本人违犯操作规程或工作马虎而造成工伤,10天以内不享受绩效工资,10天后按病假处理第六章假期规定第十四条员工请假期连续在六天或六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第十五条员工请假期连续在六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第十六条员工的病事假和其他请假不得以加班抵充第十七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年累计旷工三次,公司将终止其劳动合同第十八条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中高级职员请假,三天以内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须经总经理审批,并在企管部备案为维持正常工作程序,请假人须记录联络方法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企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实施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篇九」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第三条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
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第四条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第二章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第五条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第六条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第七条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第三章法定节假日休假第八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第九条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第十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第四章带薪假第十一条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病假
(一)员工本人因病、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第十三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第十四条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三)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四)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第十五条丧假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第五章加班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发加班薪资平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节假日和周
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第十七条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第六章其他第十八条本规定制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0第四章婚假第十二条符合法律结婚年龄的员工结婚,给予婚假3天第十三条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登记)除3天婚假外,在结婚当年可享受晚婚假15天第十四条进入本公司后结婚的员工可以享受婚假,婚假必须自结婚登记日起6个月内休完办理请假手续时应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第五章丧假第十五条员工的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以享受假期5天,(外)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可以享受假期为3天第十六条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行给予路程假第六章产假、哺乳假第十七条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如遇难产,可凭医院有效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十八条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晚育假30天第十九条女员工怀孕不满3个月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25天,怀孕3个月以上施行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休假42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第二十条妻子生育,男方可给予护理假10天第二十一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经其主管批准,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第二十二条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享受以上规定待遇第七章计划生育假第二十三条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天;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天;结扎输精管的,休假7天;结扎办理卵管,休假21天第二十四条接受结扎输卵管手术的,男方可以享受5天护理假第二十五条同时接受两种节育手术或者晚育的同时接受节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六条以上各种假期,应以申请上批准的时间为准,遇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第二十七条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第二十八条工伤假、年休假、法定节日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制度从分布发之日起执行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篇二」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度,请假统一由公司行政运营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部门负责人和厂长审批后,在行政运营部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告知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告知部门负责人,并继续正常工作第三章请假标准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扣除
(二)病假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为宜,并取消实际假期天数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请假单,经审批后方可离开
二、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扣减当月工资
三、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车间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在假期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送行政运营部备案
2、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两天告知副总经理,并在假期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送行政运营部备案
五、公司内部管理人员请假,均需在行政运营部备案,请假人必须在请假单下备注联系电话,以及紧急联系人和电话,以方便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在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去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拒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代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要求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均以旷工论处外,并以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十一、本规则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生效执行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篇三」
一、目的第1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请假程序第2条员工需要请假时,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第3条请假人填好《请假单》有关项后,按照《请假规定》呈请各级领导批准,将批准后的《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第4条办理工伤假审批手续,必须查验下列证件(材料)
1、由当事人提供工伤事故的经过报告;
2、由安全小组提供的工作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和病历;
4、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等级的,必须出具有效鉴定伤残等级证明第5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第6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第7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假期类别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丧假,长假;
四、请假规定:第8条凡因病、事、工伤等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第9条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且影响恶劣者,公司将予以辞退;第10条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第11条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高层领导或总经理审批;第12条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审批;第13条请假单必须由本人填写,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第14条未请假、请假而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按时出勤者,以旷工论处;第15条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于当日委托同事、家属或以来电、函等形式请假,并于事后次日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旷工处理第16条员工的请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时,其主管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或酌情减少准假时间;第17条如果员工请假时弄虚作假,不能实事求是,一经查出,按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公司请假的规章制度「篇四」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第三章请假标准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扣除;
(二)病假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休假为宜,并取消实际假期天数、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三)婚假凭结婚证明,假期7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四)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第四章请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