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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一」为提高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水平,争创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特制定如下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法律法规学习制度企业设立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由为分管负责人,组成人员有、等人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
1.宣传合同法律法规,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二)提请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其经办的合同,检查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向合同管理人员通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对所承办的合同负有监督履行责任;
(三)对已签订的合同出现不履行、不能履行和不完全履行情况时,应及时向本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并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建议,同时向领导汇报;
(四)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五)保管好合同及与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等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及时交合同管理机构归档第十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或兼职的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员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人员组成名单应向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备案第三章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第十一条签订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产业政策,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互利有偿的原则第十二条公司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实行专人管理、用印审批制度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的代理人进行禁止无权代理,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代理的权限和期限等重要内容,同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生效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必须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内行使代理权,禁止滥用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员要切实了解对方当事人是否符合签订合同主体资格,资信状况是否良好,并验证对方相关有效证件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前,合同承办人员应组织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合同草案进行评审各部门对涉及各自业务范围内相关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履约能力做出明确判断,各有关部门应对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是否合法、条款的完备性等提出书面意见并对此负责第十四条签订合同,除小额且能够及时清结的外,应当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或公司统一制订的合同文本形式第十五条签订合同需要担保时,应当签订书面担保协议担保人必须是能够承担经济责任、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对方以财产进行抵押的,抵押物必须是抵押人的合法财产,并提供其产权证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不对外提供合同担保第十六条依法应当公证、签证的合同,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第十七条依法签订的合同,合同正本我方不少于两份,一份由合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归档,一份交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存档第十八条合同管理人员对已生效的合同,要及时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实行分类管理,并于每年年底将合同管理台帐及各类报表报送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含图纸、往来信函、电报、电传、报告、批示等)应当附在合同卷内存档,合同履行终止后,统一存档保管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后,应当全面履行,如合同不能履行,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等影响合同履行时,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注意保存有关证据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员除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外,应立即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合同管理部门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条当事人可依法变更合同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四」
1、总则
(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
①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开、竣工的日期
④工程造价
⑤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取费标准
⑨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⑩互相协作事宜on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4)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由业务部负责办理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批准后才能签订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劳动队伍资质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3)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征得业主同意,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4)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5)合同的履行
(1)合同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缕析执行情况台账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本、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公司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当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帐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当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5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事的确认
①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②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4、合同的变更、解除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处理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的,应提出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规定的程序执行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的一部分
(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5、合同的日常管理
(1)所有合同必须交工程管理部备案存档
(2)一般项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盖章
(3)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经有关部门会签后,分管领导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盖章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信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制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参与商账追收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二」
一、目的为了不断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劳动合同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订立及管理
三、管理原则公司员工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员工均需依法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四、管理职责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科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及统一管理
五、程序及时间
1.新入职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时签订
2.合同期满愿意继续为公司服务的员工,在原合同终止的时间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六、合同种类劳动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临时性用工合同、劳务合同五种形式我公司员工劳动合同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主符合条件者,经批准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需要时,签订其它类型劳动合同其中劳务合同适用于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不需要购买社会保险的员工
七、合同签署权限
1.董事长负责与副总级以上(含)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总经理负责与部门负责人及相同职级以上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其它人员劳动合同由公司授权综合管理部部长签订
4.劳动合同统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签订及存档
八、合同的形式公司《劳动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等
九、订时间及期限L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5.首次签订合同时间规定如下(含试用期),普通员工广3年;一般管理技术人员(11级以下)2~4年;中层管理技术人员(7~10级)35年;〜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六级以上,含六级)5年以上特殊岗位或特聘人员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与其约定签订时间第二次签订合同时间按第五条规定执行,时限与第一次相同;两次签订合同后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6.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十、相关规定
1.订立劳动合同应约定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
2.公司按时付给员工工资,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的劳动报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岗取酬,岗变薪变的原则,基本工资严格按照同工同级的原则,绩效奖金严格按照个人贡献大小和企业经营状况确定
3.公司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为员工缴纳养老、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4.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适当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5.员工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招聘录用、试用考核及离职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6.《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准
十一、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人事科制定、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最终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制度所称合同是指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所有书面合同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第四条公司加强合同管理,指定部门、落实人员专(兼)职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公司对合同实行综合归口、分类专项管理办公室是公司合同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办公室可以提名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以下称合同管理员)并经公司领导批准任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可以成立合同管理小组第六条办公室作为公司合同管理的综合归口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及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承担直接管理的有关业务工作;
(三)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四)统一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
(五)制定本公司合同管理实施办法,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六)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
(七)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将正式合同文本准确归档;并及时按要求向上级合同管理部门报送有关台帐和报表等资料;
(八)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第八条合同管理员职责
(一)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与签订;
(二)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三)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四)会同合同承办人员办理有关合同文书,并负责建立合同档案;
(五)制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并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六)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七)建立合同台帐及统计报表,包括
1、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台帐;
2、合同变更解除台帐;
3、违约合同登记台帐;
4、合同履行情况进度表;
5、合同签订情况进度表;第九条、合同承办人员职责
(一)对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或经济活动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重点调查考证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