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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15篇)终止劳动合同1兹有我单位员工(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期限),因下列第项原因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一、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不续订口职工不续订口);
二、退休终止劳动合同;
三、企业转制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四、企业转制准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
五、试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七、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
八、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九、客观情况变化解除劳动合同;
十、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违法、违纪、违约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出境定居离职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特此证明甲方—(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年—月—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年—月—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整(¥元)
4.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年10月1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年09月30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甲方—公司乙方(签字)(盖章)日期—日期终止劳动合同6编号:_______员工姓名年月日与甲方签订的年限期的劳动条约,现因劳动条约期满(大概由于缘故起因),停止(打扫)劳动条约根据有关规定,切合(大概不切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称于本人月变动劳动条约书一式三份,甲乙两边、赋闲职工机构各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终止劳动合同7—先生本单位与你于20—年—月—日签订的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项规定,决定不再与你续订劳动合同,请按下列第情形办理手续
(一)请你在接到此通知后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
(二)因你现处,按照规定请你在该情形消失时天内到本单位,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相关手续特此通知—公司20—年—月—日终止劳动合同8—先生/女士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您续签由于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年月日,请您于年月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资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年月日员工确认书本人已知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员工签名年月日终止劳动合同9单位名称(盖章)劳动保障证号
2、本表一式一份,由用人单位填写;
3、本表可登录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办理须知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先到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及档案转移手续,并及时向失业人员出具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待遇审核意见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
1、用人单位在办理终解备案时,需提供《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系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应提供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及有关材料
2、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在办理终解备案前申报经济性裁员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H^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1、用人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报,需提供经终解备案审核的《申报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以及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户口簿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失业人员档案材料及劳动保障部门认为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2、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均应到户籍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在办理该手续前,须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的暂时中止
3、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选择在本市享受的,还应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及复印件;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的,还应提供享受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账号、账户名称、开户行;选择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则不再享受在领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终止劳动合同10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个体户雇佣员工劳动合同范本甲方乙方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天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第四条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不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应依法支付加玫加点工资,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第七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第九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元第十条甲方应给予乙方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期内患病的医疗费用甲方负担加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第十二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第十三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二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六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七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二十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十五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报酬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一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第二十二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经办人单位(盖章)年月B注
一、在填写本证明时请详细阅读关于本证明的说明,并按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终止劳动合同2单位名称(盖章)劳动保障证号
2、本表由用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在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或失业登记时需出具本表;
4、本表可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办理须知
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用人单位在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时需提供
1、填写完整的《南京市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应提供本人的书面辞职申请;协商解除的,应提供双方签字确认的协议书)及有关材料
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第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终止劳动合同11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为俣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现就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计算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范围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依据
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绝对额的,按约定工资绝对额作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因工资调升,未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的,应以该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实际工资收入为基数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三、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含合资、合作等企业中由中方派出的职工)经济补偿金或生活助费计算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或县级市,下同)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应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为基数计发;计算基数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发
四、停薪留职的职工,可按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五、借出外单位的职工,借出单位在借出时应与职工签订《职工临时借用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计算基数协议中没有约定的,按计算期内借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六、承包经营的职工,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计算基数没有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按所属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七、下岗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以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情况下该职工下岗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下岗前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八、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本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有明确计算标准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终止劳动合同1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编号我单位于年月日与(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订立的合同编号为,合同期限为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第项规定予以(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
1、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时需提供
(1)失业人员档案资料(其中含办理终解备案的所有资料及缴费明细清单);
(2)非本市户籍人员及原五县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时,选择在本市享受的,还应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及复印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的,还应提供转入地区失业保险机构的名称、开户行及银行账户;上述领取方式一经选择并核定后将不得修改终止劳动合同3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鉴于乙方提出离职,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解除事宜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1、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关系,乙方的工资等待遇计算至当日止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甲方相关制度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结清应扣、应缴款项并交回领用的甲方财物
3、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了结甲方对乙方负有的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所产生的所有债务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下户名开户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自愿放弃再就劳动关系等事宜向甲方另行主张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即甲方基于劳动关系等产生的一切债务消灭,双方就社会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工资、奖金、提成、休假待遇定金等事项也再无任何争议乙方确认因甲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已经包含劳动关系所涉及的社保待遇、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工资、奖金、提成、休假待遇等项目,因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另行提起诉讼、仲裁,或以其他理由主张因劳动关系等产生的一切权利
5、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乙方保密义务的终止乙方曾作为甲方的工作人员,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保守在甲方工作期间所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客户的商业及信息秘密否则因乙方侵犯甲方或甲方客户商业秘密及信息秘密,并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可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6、乙方须继续承担维护甲方声誉的义务不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发表对公司不利的言论和做出任何对公司不利的行为;不得自行或间接协助他人或委托他人在任何场合散布对甲方不利的言论(包括以电话、面谈等方式向甲方在职员工散布对甲方不利的言论);不得直接或间接协助他人对甲方在职员工进行转职劝说工作,也不得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在网络上发文、发传单或利用传媒发布不利于甲方的信息等方式损害甲方商誉;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扰乱、影响甲方办公秩序;
7、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已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本协议约定事宜做了详细、清楚的说明,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并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
8、违约责任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的,则应当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违约金万元;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企业法人所在地为本协议争议管辖地(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均适用)
10、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日期日期终止劳动合同4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义务的规定精彩内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结束,但是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有关法定义务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有的意见反映,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有的用人单位刁难劳动者,不开具有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扣押劳动者档案,对社会保险问题含糊其辞等有的意见提出,实践中有的劳动者不辞而别,有的则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导致用人单位有关工作陷于混乱,影响正常的生产活动有的意见认为,在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劳动合同文本的缺失,导致了劳动关系难以确认,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很难证明,案件难以处理,建议作出相应规定本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而规定的
一、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在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这包括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依法责令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用人单位出具证明的时间是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规定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主要是考虑便于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进行失业登记的必备条件,因此劳动合同法不仅将失业保险条例中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而且还规定了法律责任在第八十八条中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人单位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的义务在实践中,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档案,不明确告知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劳动合同法作了专门规定首先是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其次为有关手续办理规定了时间限制,必须在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内办理完毕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着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者有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不能一走了之,还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即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之所以规定劳动者有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主要是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了保持用人单位相关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不至于因为劳动者换人后有关工作前后衔接不上,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交接主要包括公司财产物品的返还、资料的交接等
四、用人单位有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在劳动者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二条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发给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了法律责任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五、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的义务实践中,发生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后的一些劳动争议,往往因为时过境迁,劳动合同文本灭失,导致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无从查证,法院难以判明事实,有时对劳动者极其不利考虑到劳动合同文本是记载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文件,用人单位有保留相关档案的义务,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有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文本保存二年以上备查的义务终止劳动合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