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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的保证借款合同【篇】13正规的借款合同篇1甲方公民身份证号码乙方公民身份证号码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用于,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乙方自愿以个人所有的皖号小型轿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为该项借款作债务担保(实际履行以车辆户主资料变更为准,见下文)
二、甲方于双方到上述车辆所属车管所办理完车辆户主变更(将户主名由乙方变更为甲方)后当天向乙方提供上述借款并由乙方立借款字据,本条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商定上述借款月利率为借款额的虬
四、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应于年月日前还清上述借款本息本条内容若因乙方以任何理由导致本条不能履行即视为其违约,则上述车辆价值双方自愿共同认定为与借款额本息累计价值同等,车辆所有权即自年月日起归甲方所有同时双方在本合同中的债务关系自动消灭,相关书面材料随之失效
五、乙方还清上述借款本息之日起日内双方到上述车辆所属车管所再次办理车辆户主变更(将户主名由甲方变更回乙方),本条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本条内容若因甲方以任何理由导致本条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9.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10.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
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11.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12.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
(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
(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第九条违约责任
13.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9.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9.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2对第
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3对第
9.
13、
9.
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法人公章)(法人公章)签字人签字人职务职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正规借款合同篇3抵押权人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抵押人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抵押物业地址邮码电话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字第号第一条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1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第二条释义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元;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第四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较优惠利率加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合同签定地点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曰民间正规借款合同篇4
一、借款用途张—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o收利率虬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一年一月起至一年一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间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出借方(签字)借款方(签字)电话号码电话号码年月曰年月曰个人正规借款合同篇5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年月曰起至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不能履行即视为其违约,甲方需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六、本合同由省市公证处公证,赋予强制效力,如其中一方不予履行本合同,则另一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本合同自第二条双方实际履行之日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并办理公证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甲方乙方签约时间年月日借款合同篇10甲方乙方身份证号鉴于甲、乙双方作为《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借款协议”的签署方,为保证借款协议的正常履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入人民币元整用于借款协议中乙方的部分出资,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在按借款协议约定完成首笔出资人民币万元整后,其后按借款协议约定的出资、在万额度内由乙方向甲方借入,并在乙方收到款项后,向甲方签具本人亲笔签名的《借据》,乙方向甲方借入的实际金额及借款日期以《借据》为准
2、乙方向甲方借入的金额,自借入之日起第个月开始计息,利率按%年计算,利息按月付清
3、因甲方未履行借款义务导致乙方未能正常履行借款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义务而导致的违约,所有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款人)(盖章)乙方(出借人)(盖章)年月日正规借款合同篇6贷款方借款方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吼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保证条款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正规借款合同范本篇7编号借款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贷款方交通银行行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应借款方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L1借款币种L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3.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第三条提款
4.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至I帐;
(7)未发生第
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3.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计划提款金额年季月
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3.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4.1借款利率借款年率为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
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
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期序金额序数年季月币种第1期第2期第3期第4期第5期第6期第7期第8期第9期第10期第11期第12期第13期第14期第15期第16期第17期第18期第19期第20期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
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
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o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
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6.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
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第七条陈述与保证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7.2第
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第八条约定事项
8.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9.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10.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11.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贷款方有权调阅原始凭证,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借款方建设和经营期间,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保险额应为财产原值的110%如原值低于市场价时,应按重价投保借款方如中断保险,贷款方有权主动代为保险,一切费用由借款方负担
8.6借款方同意将本贷款项下未参与周转的全部折旧基金和不低于%的其他专项基金存入贷款方,将不低于%的各类结算业务交由贷款方办理
8.7借款方和未能按第
5.2条款规定还款,则不能进行红利分配
8.8借款方对本贷款和其他同类债务的清偿,应按照比例平等原则进行如果今后为其他建设项目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能与第三方签订任何有损贷款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或影响借款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协议
9.9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求贷款方的意见
(1)合资(作)合同、企业章程的任何变更;
(2)为其他建设项目向境内外举债
8.10借款方发生下列事件应事先征得贷款方同意
4、乙方仅以其在借款协议中投资项目的股权作为抵押,对向甲方借入的款项承担有限责任,在因经营不善导致投资项目清算时,乙方所得将优先清偿甲方借款,不足部分不再承担偿还责任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签名)(盖_)身份证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正规借款合同篇2编号借款方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贷款方交通银行行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应借款方年月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以资产和收入为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或设定抵押权;
(2)出售、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以本贷款购置的设施、设备、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资产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按期如数支付各项应付款项;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方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30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陈述与保证,或在递交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陈述与保证被证明其在作出、重复作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使人误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6)担保人丧失担保资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现值比原估价减少15%以上,而借款方在接到贷款方有关通知后一个月内又未按贷款方要求提供或补充新的还款担保
(7)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借款方(被)申请破产
10.2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11.3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帐户中主动扣收欠款;2对第
9.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3对第
9.
13、
9.
149.16条款所述违约事件,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三的违约金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采取的任何措施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借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4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第十条其他事项
10.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申请书、年(季)度提款调整计划、借款凭证、还款付息凭证、财产权益抵押合同、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催收贷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对借贷双方以及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10.4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10.5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贷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10.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贷双方各执份,担保人执一份借款方贷款方交通银行行(法人公章)(法人公章)签字人签字人职务职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署正规借款合同范本篇8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公司住所联系电话邮编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公司住所联系电话邮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整)本合同借款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日/每季度末月日)
3、首次付息日为年月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则顺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届满时,当次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开户行开户名账号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第五条借款展期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第六条贷款的担保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
3、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二条公证事宜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十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正规借款合同范本篇9贷款方L1借款币种L2借款金额(大写),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1.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自第一笔提款之日起算第二条借款用途
2.1借款限用于
2.2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第三条提款
3.1借款方按第一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借款项目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供合营各方注册资本已按规定缴足的验资报告或出资证明;
(3)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注册外投资或/和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等;
(4)已提交董事会有关借款、财产抵押的有关决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已提供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记及公证手续;借款方担保方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贷款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借款计划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分期还款计划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一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补充条款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份,担保方份,公证处一份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方(公章)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借款方(公章)正规借款合同篇10合同编号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借款合同中应否有保证人,应视借款人是否具有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适销适用的物资、财产,或者根据借贷一方或双方是否提出担保要求来确定)借款人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人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贷款种类第二条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L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货款期限货款时间货款金额第一期年月底前第二期年月底前第三期年月底前
2.还款分期如下归还期限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还款时的利率第一期年月底前元第二期年月底前元第三期年月底前元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
2.还款方式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人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人的货款,贷款人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物由贷款人退还给借款人
2.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货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人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的违约责任L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人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人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人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人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1.贷款人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人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其他(争议解决方式等)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侧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人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贷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地址电话号码借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地址银行账户电话号码保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地址银行账户电话号码签约日期签约地点正规借款合同范本篇n出借方(甲方)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丙方(连带责任保证人)经甲、乙、丙三方自愿、平等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计人民币(),利息按月息%计算,每月付息乙方不得逾期还款,否则应向甲方支付预期部分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即每日元)
二、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还款日期和方式年月日前通过电子转账或现金方式还款
四、乙方将借款专属用于甲方有权监督借款的用途及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乙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五、为使乙方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及利息及其他合同责任,乙方自愿将其所有的坐落在(房屋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或提供担保抵押物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如发生乙方逾期归还借款、利息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就乙方提供的担保物拍卖、折价、变卖,并就实现抵押的费用优先受偿
六、如果乙方隐瞒事实以及提供虚假文书、破产(法人)、死亡(自然人)或与第三人发生债务纠纷等可能导致债权人不能完全实现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实现债权
七、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八条所列各项费用和实现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八、如因乙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签订日期个人正规借款合同篇12合同编号借款方借款方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第一条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自筹万元,其它万元,向借款单位申请(借款种类),借款万元第二条借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借款万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借款方按照各项借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息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借款用途购置设备台(套)万元;土建平方米万元;其它万元第三条借款方保证在核准的借款额度内,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借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借款方按本项借款利率档次加付%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门吧收集整理入门资料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第五条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
(6)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7)未发生第
9.1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8)其它:
3.2提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额为万的整数倍,但后一笔提款除外
4.3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分年提款计划提款计划提款金额年季月
3.4各年(季)度提款计划借款方应在当年(季)第一笔提款前一个月提交贷款方
5.5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计划如需调整,应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6.6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7.7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已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第四条利息和费用
8.1借款利率借款年率为利息每计收一次,结算日为计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用下列资金还款(公章)
1.借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万元,
2.借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万元,
5.借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万元
6.其它资金万元第六条借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借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借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借款部分加收利息%O第七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第八条本合同经借款方、借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
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借款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借款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保证人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借款合同的正规范本篇13出借人(甲方)借款人(乙方)甲、乙双方是在平等、自愿、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马上返还全部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方乙方:签订年月日数计收利息
4.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承诺费起算日为,并在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帐户中扣收
4.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4.5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6除
4.3条款项下费用外,其他各项利息、费用均以所借币种支付第五条还款
5.1还款来源为及其他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5.2借款方应在第
1.3条款规定期限内以所借币种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归还一次,分期还清;第一期还款在第一笔提款之日后个月进行,各期还款金额见下表期序金额序数年季月币种第1期第2期第3期第4期第5期第6期第7期第8期第9期第10期第H期第12期第13期第14期第15期第16期第17期第18期第19期第20期
5.3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计划还款日前一个月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并对第
5.2条款作出修订后执行贷款到期(指分期还款计划中的最后一期),借款方因各观因素无力归还,最迟应在贷款到期日一个月前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的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4借款方未按第
5.2条款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按期如数还款,又未经贷款方同意调整还款计划,对未还贷款部分,贷款方有权从计划还款日后的第一天起在原订利率基础上加收20%的利息O
5.5借款方提前还款应经贷款方同意方可办理,并应提前个银行营业日通知贷款方,提前还款应在结息日并应按第
5.2条款所列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低冲即将到期或下一期的还款第六条担保
6.1本借款由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约,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7.2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第
8.5条款所述本贷款项下所有各期保险单项下的权益无条件抵押给贷款方保险单以贷款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交由贷款方保管,贷款方有权参与定损定责及索赔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发生保险赔偿时,贷款方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收贷款本息第七条陈述与保证1借款方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2借款方已办妥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权手续,并切实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与对借款方资产具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权并无抵触之处;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报表、资料和情况是真实准确的,且向贷款方提出本贷款申请以来,借款方的综合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未损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5借款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影响贷款方权益的下列事件a.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b.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权益和资产抵押以及各类债务承诺;d.各类举债、欠债;e.其他重大事件
8.2第
7.1条款所述每一项陈述与保证,亦作为借款方在每一笔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陈述与保证第八条约定事项
9.1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开立往来户或/和专户本合同项下开证、付款等应在贷款方办理,并接受贷款方的审核
10.2如贷款方认为某项设备订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借款方应遵照办理
8.3本合同签订后,借款方应按计划对外订货,进口订货清单应交贷款方审核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8.4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参与招标、商务谈判、竣工验收等活动,有权参加借款方有关工程建设、生产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业务办公会议或列席董事会,有权参与贷款方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重大活动和会议借款方应将上述重要活动和会议事先通知贷款方借款方应按贷款方要求及时报送与项目建设、贷款使用和生产经营有关的各类重要设计文件、统计财会报表、各年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董事会重大决议和决定(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