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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定金合同模板(8篇)房屋定金合同模板(通用8篇)房屋定金合同模板篇1售方(简称甲方)马玉杰身份证号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安达市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期1号楼单元出售给乙方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房屋性质住宅所有权人马玉杰面积
81.05平米楼层4楼产权证号土地证号
二、成交价格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
000.00元)该房屋属毛坯房,此房屋产权证,在甲方过户给乙方之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产权证由马玉杰过到李刚名下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房款付款的约定(本条各款项不计利息)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1)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定金计人民币元(大写)$(小写)
(2)乙方于年月日过户当日交付该房款人民币元(大写)$(小写)
(3)待该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物业实验单签字七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余款第五条相关事宜
1、乙方需要贷款并请丙方为其承担他项权办理之前担保责任,乙方需承担办理贷款的相关费用
2、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并促成交易成功,协助甲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3、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甲乙双方自行办理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及户口迁移等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的交接事宜
4、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如有共有权人,甲方保证出售的该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或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1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与证明的真实,可靠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等个人原因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3乙方须按照约定按时到指定银行办理货款手续,否则贷款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第1,2,3,款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的25%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同时,违约方应向丙方支付总房款的2%违约金
5、如因一方违约引起诉讼,守约方为诉讼支出的相关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均由违约方承担第七条免责条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约定其他事宜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一份三页,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种手续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动终止,并由丙方收回甲方乙方丙方甲方共有人代理人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房屋定金合同
(二)为了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名下物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名下的位于北京市区(县)小区楼单元房屋(地下室平米,储藏间平米),屋内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房屋单价元/平方米,总房款为元(小写)元uOOlfuOOlf(大写)元
二、正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前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剩余款将于办理产证过户之日一次性支付2按揭贷款于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当日支付%房款,余下部分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甲方3分期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
2、附属设施清单
六、甲方承诺
1、具备房屋买卖条件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1、甲方依本协议第五条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双方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违约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7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所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出售人)乙方(买受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房屋定金合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转让标的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房地产证号为房地产用途为o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房地产于年月竣工
1、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佰拾元角分(小写元)
2、该二手房系老式小区,物业情况尚不明,但卖方保证过户前不欠缴各种物业费用,如有拖欠,卖方保证将所欠之物业款补足买方(所欠款额以物业公司结算为准)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租赁合同见附件[租赁编号,月租金元整(小写),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卖方须于签署《天津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或放弃购买权之书面证明,否则视为卖方违约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置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①该房地产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卖方须于前协助买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同时卖方须将承租方已交卖方之租赁押金/保证金及预交租金(若有)转交予买方,买方自时起享有卖方在原租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
②卖方须于该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第五条转让价款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第六条交易定金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买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余额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上述定金建议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账户监管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在买卖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自动转为楼款,但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条交房保证金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时从交易总价款中预留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方法为下列第一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2、其它o第八条付款方式买方所支付款项(包括定金、购房款),除有特别约定,建议以银行第三方托管的方式进行资金监管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______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1、乙方于20_年n月1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购房款壹拾玖万元整,此房屋款总计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剩余伍仟元当此房屋过户完毕时一次性给付甲方
2、20—年n月1日甲方将此房屋钥匙交给乙方时,已将所有物业费全部交清,并票据交给乙方3此房屋因开发商原因暂时不能将产权证办到乙方名下,所以双方同意到公证处公证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于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负责
3、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款第
1、2款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25%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案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元)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2)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3)银行承诺发放贷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额的,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O1,买方应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起三日内补足应交款
02、合同解除,卖方应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买方已付等所有款项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上述款项建议买方支付至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第九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方逾期付款的(因银行贷款原因导致买方逾期付款的除外),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按下列第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第十条税费承担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9)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
(10)提前还款罚息买方需付税费
(11)印花税;
(12)契税;
(13)产权登记费;
(1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15)《房地产证》贴花;
(16)抵押登记费;
(17)借款(抵押)合同公证费;
(18)授权委托公证费其他费用
(19)权籍调查费;
(20)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21)评估费;
(22)律师费;
(23)保险费;
(24)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经双方协商,其中上述项由卖方支付上述项由买方支付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税费,按以下第方式处理
1、由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方缴纳
3、其他买方支付%;卖方支付%以上按规定应由卖方和(或)买方支付的税费,因买卖双方协商改变实际纳税方的,法律责任不因纳税方的变化而转移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第十一条房地产交付卖方应当于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第十二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附随债务的处理卖方在交付该房地产时,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暖气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交房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第十四条产权转移登记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日内,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在收文回执载明的回复日期届满之日起日内,买卖双方须办理交纳税费的手续该房地产证由买方领取买方负有抵押义务的,在买方领取新房产证后个工作日内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十五条其他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的违约金第十六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证明第十七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买卖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第十八条合同附件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合同数量及持有本合同一式份,卖方份,买方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一条送达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通讯地址即为送达地址第二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卖方(签章):买方(签章):卖方代理人(签章):买方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_____B二手房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怎么写定金合同房屋定金合同模板篇5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一).房屋状况1房屋座落建筑面积平方方米用途住宅
2、房屋所有权证号
3、土地使用权证号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乙方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后先付定金元,在甲方交乙方房屋时再付清剩余价款
三、甲方在年月末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以前,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任何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各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年月日房屋定金合同模板篇6反诉原告深圳市担保有限公司,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O委托代理人颜宇丹,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反诉被告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身份证号O反诉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
1、解除双方于20—年12月3日所签订的阳光明居(栋单元)房屋买卖认购合同;
2、反诉被告立即向反诉原告返还所占用的深圳市区阳光明居栋单元房屋;
3、反诉被告支付反诉原告违约金238104元;
4、本案诉讼费由反诉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于20_年12月3日签订了一份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购买位于深圳市罗湖区阳光明居花园座房屋的买卖认购合同合同约定总购房款为人民币H90520元(注:币种下同),合同约定反诉被告应在签署本认购合同后3日内到反诉原告指定银行银行支行办理按揭贷款申请审批手续,银行审批通过后1日内交付总购房款的30%即360520元作为首期款,剩余房款830000元应由反诉被告于3日内向该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借款手续,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借据等全部银行手续(到开发商初始登记办理完,反诉被告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时,由其通过该银行贷款支付剩余房款给反诉原告)合同还约定,反诉被告须于20_年12月15日前到上述银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借款手续,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借据等全部银行手续,同时付清首期款或全部楼款合同第二条第5项约定,如反诉被告在上述期限内未前往上述银行办理前述手续,以及未办理全权委托公证手续(内容为反诉被告全权委托反诉原告指定人员张骏为其办理上述房屋过户手续,领取其房地产证,代缴税费,办理其房产证抵押贷款手续,收取抵押贷款),则视作反诉被告自动放弃其所认购该物业之权利,其同意认购订金归反诉原告所有,同时反诉原告收回上述房屋使用权合同第二条第6项约定,如反诉被告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缴付上述房屋订金、首期款或全部房款,则视作反诉被告自动放弃其所认购该物业之权利,其同意认购订金归反诉原告所有,同时反诉原告收回上述房屋使用权合同第二条第7项约定,有关购买该物业之项目契约之律师费、公证费、登记费及其它一切有关买方之费用及税项,概由买方支付第8项约定反诉被告同意按反诉原告房产证价格过户,双方按约定过户价格缴税,其中由反诉被告支付的税费有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契税、公证费、查证费、贴花税、交易费及其他、抵押登记费,且其须于签署房地产买卖认购合同时交付,同时反诉被告还承诺如果其办理过户手续时不按反诉原告房产证价格过户,由此产生的买卖双方税费全部由其承担双方在所签上述合同的第三条第2项中反诉原告承诺反诉被告在反诉被告收到房屋使用权开始起9个月内负责办理其房产证过户手续,如果9个月到期,由于开发商或反诉原告原因,不能办理反诉被告房产证过户手续,反诉被告可向反诉原告书面申请退房,反诉原告承诺在收到反诉被告书面申请退房10日内退还其所付房款及办证税费,反诉被告承诺其装修房屋费、公证费及使用后所交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煤气及有线电视开通费等费用由反诉被告自行承担该条第三项约定,如果开发商初始登记完成,反诉原告已经书面或电话通知反诉被告3日内办理房产证过户及抵押手续,由于反诉被告原因在规定时间3日内(节假日除外),不去办理反诉被告名下房产证及抵押贷款手续,反诉原告到期有权收回上述房屋转让他人,反诉被告所交房款归反诉原告所有,反诉被告无条件搬出,其入伙装修房屋费、公证费及使用后所交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煤气及有线电视开通费等费用由反诉被告自行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由反诉被告承担在该合同的附加条款中双方特别约定此物业如产生行政处罚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甲方共有人乙方联系电话甲方代理人(签字)甲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甲方联系电话甲方代理人联系电话年月日房屋定金合同模板篇2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为了保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名下的房屋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名下的小区房屋,乙方已对该房屋现状情况及甲方确认的其他情况知悉,且已实地看房,无其他任何异议房屋总款为元(小写)元(大写),此价格甲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和其他费用
二、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元(小写)元(大写),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的费用由反诉原告承担上述合同签署后,反诉被告于20—年12月7日向反诉原告只支付了购房款30万元和公证费、副本费360元反诉原告于20—年12月28日将合同项下房屋交付反诉被告使用(详见反诉被告提交的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明居管理处证明)根据当时银行规定的二手房买卖贷款首期款只需支付30%,银行贷款70%即可购买,反诉被告须支付首期款30%即360520元才有资格入住涉案房屋,但是反诉被告只支付了300000元首期款就要求入住,一直拖欠反诉原告首期房款未付反诉原告根据认购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约定,于20_年9月12日下午530到反诉被告的住处深圳市罗湖区路大厦号送达了一份《通知函》,通知反诉被告反诉原告已经无能力继续履行认购合同第三条第2款,如果反诉被告不愿意购买上述房屋,在20—年9月30日前来反诉原告办理解除合同和退房手续,反诉原告在合同解除10日内,退还反诉被告首期款,收回上述房屋;反诉被告应付清房屋使用期间的管理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使用期间装修费自理如果反诉被告愿意承担房产证无法办理的风险,反诉原告要求反诉被告必须在20—年9月30日前至反诉原告处签订补充合同,并告知反诉被告根据20年9月银行的新规定,二手房买卖,第一套房购买者贷款首期款只需支付30%,银行贷款70%,已经支付30%房款的,须支付剩余的70%购房款,待付清购房款后可以继续使用上述房屋如不能一次付清购房款,反诉原告会请求建设银行审核反诉被告的贷款资格,银行确认为第一套房合格贷款人,除已支付的30%房款外,其余房款反诉原告将按现在银行一套房贷款利率年息
5.945%借款给反诉被告第二套房购买者贷款首期款需支付50%,银行贷款50%,如反诉被告经银行确认为第二套房合格贷款人,则须在20_年9月30日前补齐50%首期款鉴于反诉被告属于第二套房以上,需要付清全款,反诉原告一直电话通知反诉被告,向其催收首期房款欠款60520元及交齐剩余购房款未果反诉被告从20_年10月11日起已无合法根据占用反诉原告房屋至今未还反诉原告几经努力,于20年7月16日协助开发商将深圳市罗湖区阳光明居丙栋房屋初始登记办理好根据认购合同第三条第3款的规定,反诉原告在20年7月20日通过特快专递发《办证通知函》给反诉被告(已签收),按照深圳市政府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的最新规定,要求反诉被告在收到通知3天内提供个人及家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离婚证),社保卡和社保清单,工资收入流水,纳税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房产查档证明,定金收据,首期款收据,认购合同给反诉原告,并且要求反诉被告于接到本通知函后3日内与反诉原告签订《阳光明居房屋买卖补充协议》同时,反诉原告还明确告知反诉被告,根据深圳市政府有关限购的规定,若其无资格以自己的名义继续履行《认购合同》并签订《阳光明居房屋买卖合同》,即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应当于收到本通知函之日起3日内与反诉原告办理解除《认购合同》事宜,反诉原告将在签订《解除合同书》当日办理退款手续,同时反诉被告需将房屋退还反诉原告反诉被告收到《办证通知函》后,一直不提供任何资料给反诉原告反诉原告遂又于20—年8月27日发出《履约通知函》第三次催告反诉被告反诉原告名下房产证已经在20—年8月18日办妥,已经具备过户条件,要求反诉被告履约,在接函后3日内付清剩余购房款,并支付到反诉原告账户,并附具了开户人、账号和开户行同时,在该函中反诉原告还要求反诉被告于20—年8月31日前付清剩余房款,逾期解除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反诉被告又一次电话拒收邮件,不与反诉原告履约反诉原告在此情况下,于20_年9月2日通过特快专递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给反诉被告(已签收),告知其于20—年9月1日正式解除双方间签订的上述认购合同,请其即刻搬离认购房屋,否则反诉原告有权没收其支付的购房款,并追究其房屋使用费、利息等责任但是反诉被告继续占用反诉原告的上述房屋,且不愿意支付反诉原告购房款和购房过户税费,已经严重侵害了反诉原告的合法权益另外,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反诉原告以拍卖方式取得涉案房屋所在的阳光明居丙栋共计20套房屋的所有权,其中有11套房屋的购买人已通过深圳市罗湖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与反诉原告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解决了协议双方间存在的办证税费争议,其中有13套房屋签订《房屋买卖认购补充协议》,共16套向银行办理完毕贷款手续,双方已向国土房管部门递交过户材料,其中9套房屋的买受人已领取到房产证正是因为反诉被告的上述违约行为,致使双方间的涉案购房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下去反诉被告违反了双方所签署合同的约定,未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全面履行支付购房款和缴纳有关购房税费的义务,反诉原告依法依约享有合同解除权,并有权收回合同项下房屋,反诉被告所交房款归反诉原告所有,反诉被告应无条件搬出,并自行承担入伙装修房屋费用反诉被告虽有上述违约行为,反诉原告依约完全可以不予退还其已交购房款,但综合考虑反诉被告的违约性质和程度,及其违约给反诉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反诉原告酌情按照合同总房款的20%主张反诉被告的违约金,敬请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此致深圳市区人民法院具状人深圳市深圳市担保有限公司年月日房屋定金合同模板篇7购买别墅房屋定金协议书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编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预购方)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口编____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证号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乙方预订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领取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证书号),并经测绘机构实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定于年—月一日交付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采取方式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年一月—日前到与甲方签订《—市商品房出售合同》第五条、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出售合同的附件第六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定)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定金合同模板篇8今收到交来购房订金元,所购房位于市区街道号,面积平方米,总价元,剩下款项于年月日前付清,特此证明收款人房地产公司经手人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三、甲乙双方商定,如果甲方房屋产权清晰,可以出售,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应在年月日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需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定金合同模板篇3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甲乙双方经由丙方北京卓航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服务达成下述房屋之交易(房屋买卖居间编号2010142),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卖房产的基本条件(若本条描述的该房产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屋产权证书记载内容为准,且三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坐落北京市顺义区丽斯花园丽盈路H17号别墅,建筑面积平方米;
1.2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编号京房权证市顺私字第1840179号,产权人
1.3在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二、价款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此次交易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定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
1.21余款人民币,由于最近国家出台很多政策,特别是银行收缩房贷,所以贷款原则上最迟不得超于三个月完成如果乙方在三个月内未办好银行贷款并且没有书面与甲方商议其它付款方式时,甲方有权利在签订本合同后三个月内处理该房屋,包括出售该房屋给其他人,违约责任见第六项,但如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不能及时到场签字等人为事宜,应向后延续时间
1.3甲乙双方协商在签定本协议后15天内签定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人民币(大写),为保证乙方的利益最大化,甲乙双方协商后同意签定二份合同,合同编号为号只做交税时使用,其他时候无效,特此声明
1.4尾款人民币万元需于过户前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1.5该成交价格不包括室内的家具及电器,但包括空调、卫生间已装物品和其他不宜拆下的物品
1.6该房屋交易以前已做房产抵押,甲方在收到该房定金后日去银行办理解压手续,并及时通知乙方
三、税费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中介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承担房屋交接以前该房所产生的物业、取暖、水、电、燃气、有限电视费以及其他关于房屋的费用
四、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及交付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交完首付款后,甲方将该房交予乙方,并要保持房屋良好
五、权利义务规定
5.1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家族纠纷、房款和物业纠纷、无任何瑕疵;保证手续齐全
5.2甲方应向乙方告知房屋真实状况,包括出租、抵押、其他瑕疵;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前,房屋附属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状况良好并已缴清与房屋相关且应由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
5.3公共维修基金随房转移
5.4乙方已实地查验房屋的状况并对房屋的实际状况有充分了解,同意在房屋现有状况下签署本合同
5.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过户等事宜,愿意为其提供办理房屋所需任何资料以及到场签字
六、违约责任
6.1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除已支付的定金适用《担保法》中的定金罚则规定外,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总房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三十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三十日的违约金,并实行《担保法》中的定金双倍罚则,违约金不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损失部分由违约方承担;
6.2如甲方将该房产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乙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退房,从签定本合同之日算起甲方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并双倍返还乙方定金,若甲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定金的,差额部分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6.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及其他
6.1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6.2本合同一式叁份,卖方(或代理人)、买方(或代理人)各持壹份、居间方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备注卖方(签字/盖章)买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房屋定金合同模板篇4房屋定金合同
(一)售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居间方(简称丙方)甲,乙,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房屋性质所有权人面积楼层产权证号土地证号丘号附属设施第二条,成交价格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小写)该房屋的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承担第三条佣金支付甲方按照总房价款的%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乙方按照总房价款的外支付,即为人民币元($元)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终止的,违约方须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守约方已缴纳的佣金将予以退还甲乙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丙方利益的,对上述佣金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第四条房款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