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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制度的概念继承开始后,原先属于死者即被继承人的一切财产都归属于继承人所有但继承程序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的确定、遗产的划定及最后的分割往往都无法在短时间内完成,有时被继承人可能还存在未追讨成功的债权和未清偿完毕的债务因此就需要通过遗产管理人来解决这一问题遗产管理人是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专门负责处理涉及遗产有关事务的人[]遗产管理人按照授权实施管理遗产的各项行为,包括1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报告遗产情况、处理债权债务、分割遗产等,防止遗产被侵占或者损毁,从而损害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合法权益不论是在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中,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的角色都有存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遗产管理人制度在各国关于遗产管理的实践中都普遍存在,但各国对此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在法律适用上容易引起冲突一般而言,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的是间接遗产转移制度,即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由被继承人指定并被法院认许的遗产执行人或由法院选定的遗产管理人出面收集,并清理被继承人的债务和遗嘱,然后将遗产在有关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而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的是直接的遗产转移制度,即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遗嘱,直接从被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那里取得遗产;但在共同共有继承,或者有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明的情况下,通常由法院来选任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在实施清点遗产、清偿债务、保管遗产等管理处置行为的同时,还负有搜寻继承人及交付遗产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