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财务部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条令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
2.定期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例会,汇报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参与分析、研究、审议安全生产重要工作
3.组织或参与定期与不定期资产、资金等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定期督促整改,督促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等,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4.参与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5.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时,审核项目安全生产费用专项预算,监督做好安全生产费用专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做好过程管控
6.负责设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对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安全生产费用的预算管理工作
7.协助办理日常安全奖罚、安全生产责任制奖罚、班组长奖励等安全奖罚兑现,按规定拨付安全奖励经费,配合清缴对事故责任单位或人员的经济处罚
8.参与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预案知识培训、演练等安全活动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知工作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具备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在履行本职工作时,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规操作,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不对他人造成伤害对工作场所内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