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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内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章程对于公司来说,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现代社会,多数国家都放松了对设立公司的管制,并且赋予了公司相当多的经营自由作为管制的模式之一,《公司法》将公司设立及组织所必备事项预先规定在法律之中,成为公司章程的准据,并由公司章程对此予以针对性细化和作出具体规定《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记载事项的规定,依据其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所谓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属于强行性规范从法理角度讲,若不记载或者记载违法,则章程无效,而章程无效的法律后果之一就是公司的设立无效相对必要事项,是指法律列举的,由发起人自由选择记载于章程的事项,如果发起人选择予以记载,则发生效力;如果不予记载,也不影响整个章程的效力,只是该事项不产生效力而已;如果记载违法,仅该事项无效,并不导致整个章程无效相对必要事项一般包括
(1)分公司的设立,仅载明设立分公司即可,至于分公司的名称、住所则不必要预先制订
(2)分次发行股份的公司,在公司设立时的发行数额,即设立时第一次发行数额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第一次发行股份总数的35%,而发起设立的公司究竟认股多少则不必列于章程之中
(3)股票溢价发行公司法一般规定公司股票不得折价发行,股票溢价发行,符合资本维持原则并能够反映发起人的信用程度如何,因此是允许的,而股票是否溢价发行,应载于公司章程中
(4)特别股的权利义务,包括优先股等股票类型,特别股的权利义务必须记载于公司章程中才发生效力,特别股分派股利和公司剩余财产,特别股股东行使表决权及其他权利义务,都应记载于章程中
(5)发起人所得到的特别利益和发起人姓名发起人创建公司,承担风险应得到特别利润,特别利润不同于发起人的酬劳,它大多指公司盈余的分配,优先认购新股权等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在《公司法》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及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之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经由章程制定者共同同意自愿记载于公司章程的事项任意记载事项与相对记载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的效力上基本相同,区别在于后者是发起人选择法律列举的事项作为公司章程的内容,前者则是在法律并无明文列举的前提下,发起人根据不违反法律和股份公司性质的原则,一致同意载入公司章程的事项任意记载事项一般包括
(1)股票种类;
(2)股款缴纳方法;
(3)股东会开会地点;
(4)主席的选任等本条规定的就是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根据本条规定,本条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必须记载的事项,其中前n项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是指公司用来代表自己以区别于其他公司的文字符号公司章程载明的公司名称,应当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同时,依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公司住所,是指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住所,其法律意义在于确定诉讼管辖、据以确定受送达的处所、据以确定债务履行处所、据以确定公司登记机关等
2.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可以从事哪些经营活动的界限公司既然为企业法人,就意味着公司应当以营利为目的而公司要营利,就必须进行经营,而要进行经营,就应当确定其经营范围为此,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设立方式,是指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还是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公司以哪种方式设立,不仅关系到公司在设立时是否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而且关系到公司应当经过什么程序成立,因此,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是指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时所划分的股份的数额,即公司的资本总共有多少股每股金额,是指每一股所代表的资本数额,每一股为多少元注册资本,是指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本总额本条要求公司章程载明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目的是使公司登记机关和社会公众能够准确地了解公司的情况,以便在知道真实信息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判断,进行有关的行为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是指自然人发起人的姓名、法人发起人的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是指每一个发起人所认购的股份的具体数额发起人的出资方式,是指每一个发起人是用货币出资,还是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方式出资发起人的出资时间,是指每一个发起人缴纳其出资的时间如果是一次缴纳,则应当是该次缴纳的时间;如果是分期缴纳,则应当是各次缴纳的时间要求公司章程载明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目的是让社会公众及其他与公司发生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了解发起人的情况,进而对公司有一个比较正确的判断,使社会公众及其他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会的组成,是指董事会由哪些人组成董事会的职权,是指董事会行使的具体职权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是指董事会召集、举行会议以及作出决议应当遵守的准则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在公司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公司章程应当对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予以明确规定
7.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指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具体人员2013年《公司法》修正时将“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因此,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经理中,哪一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监事会的组成,是指监事会由哪些人组成监事会的职权,是指监事会行使的具体职权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是指监事会召集、举行会议以及作出决议应当遵守的准则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在监事会的监督下,公司可以更有效地运转,以有利于达到设立公司所要达到的经济目的因此,监事会对公司也非常重要,监事会的有关情况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载明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利润分配办法,是指公司对其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具体如何进行分配股东投资、购买公司的股份,其目的是要获取利润,而公司利润分配办法直接关系到股东如何才能得到利润以及能够得到多少利润,所以,公司章程应当对公司利润分配办法作出规定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是指可以导致公司解散的事件、情况公司的清算办法,是指公司在解散后,具体如何进行清算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涉及公司的消灭,对公司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项,因此,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载明n.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是指公司进行通知和公告的具体方式,如邮寄、专程送达、在某一份报纸或者杂志上予以登载等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关系到公司的股东、债权人等能否及时得到公司的有关信息,并据以作出自己的行为,所以应当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载明
(二)任意记载事项除上述事项以外,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认为还有一些事项需要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时,还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公司章程可以就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作出相应的规定,也即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行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股东大会可以将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以外的事项记载于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