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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特别规定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是不需要公司批准的,即股东的这部分查阅、复制权是由《公司法》授予的与此不同的是,股东虽然也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但必须取得公司的批准,即这部分权利是公司授予的,一般来说,公司章程都规定由董事会来行使授权的职责此外,股东即使取得批准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公司的会计账簿本条第款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2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会计账簿与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的性质是不同的会计账簿记载着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每一笔业务,蕴涵着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如果不对公司账簿加以严格保管,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就有被严重侵害的可能而公司章程、有关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都是具有开放型的公司资料,对于公司保守商业秘密的意义不大,公司往往还借助公布这些资料以获得市场投资者的青睐因此,《公司法》对会计账簿与公司章程等公司资料的查阅采取了不同的态度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如果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合理,对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益,就应当允许股东查阅例如,股东为了监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是否履行了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就有必要借助于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如果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原因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查阅,15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