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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合同的概念消费者合同(consumer contract),是指以消费者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即以个人或家庭消费为目的购买货物或接受服务而订立的合同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消费者为保护对象因此,“消费者合同”相较于“消费合同”,更能准确地表达消费者个人权益作为法律调整对象的中心地位而且“消费合同”在立法上没有明确定义,可能会重新产生对生产消费合同和生活消费合同的混淆认识因此,本法使用了“消费者合同”的概念国外对消费者合同的定义也可以参考例如,1980年《罗马公约》第5条规定本条之规定适用于向个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为目的的合同;此项商品或服务系被认可为非供其用于行业或职业用途者,或为上述目的而提供信贷的合同1987年《瑞士联邦国际私法》第120条第1款规定以消费者个人或家庭使用为目的,提供日常消费品且与消费者的行业或商业活动无关的合同涉外消费者合同,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消费者合同按照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说,涉外消费者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三类
(1)消费者或经营者为外国人,或者其在外国有住所或营业地;
(2)消费者购买的产品或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位于外国;
(3)消费者合同的签订、履行等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