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机械工程学会换届章程本章程旨在规范机械工程学会换届程序,维护机械工程学会的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换届选举
一、换届选举的组织
1.机械工程学会的换届选举由学会理事会组织,由学会理事长或其委派的代表主持
2.学会理事会应在换届选举前任命换届选举委员会,由5名以上会员组成换届选举委员会应当依照本章程的规定,对换届选举进行监督、管理
二、选举程序
1.换届选举应当符合学会章程和本章程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进行
2.学会理事会应提前3个月公告换届选举的时间、地点、选举人名单及其他相关事项
3.学会会员应在公告期限内申请参加换届选举经过学会理事会审查合格后,列入选举人名单
4.选举人名单应当在换届选举前7天向全体会员公示,并接受会员的监督和质询
5.换届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人应当在选票上填写候选人姓名,投入选票箱中
6.选举结果应当在选举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向全体会员公示
三、违规处理
1.对于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换届选举委员会有权进行调查,并向学会理事会提出处理意见
2.如有违规行为,选举委员会有权撤销该候选人的资格,并按照章程规定重新选举
3.对于违反学会章程的行为,学会理事会有权进行处理
四、附则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学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本章程解释权归机械工程学会理事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