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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附件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合同范本)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合同范本,供学驾人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之间签订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时参照使用
2.本合同范本所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指经政府管理部门备案(许可),依法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企业法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须公示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情况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范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的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承担的责任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有义务就合同重大事项对学驾人进行提示学驾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
5.本合同范本由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在长沙市辖区内推广使用
6.本合同范本仅提供了“一次性缴费培训服务模式”,学驾人选择“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服务模式”的,可参照2016年9月交通运输部与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特别提示
1.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得向学驾人作出保过、包过、保证取得驾驶证等承诺,不得对培训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夸大培训效果,不得欺骗、误导学员消费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得引导或主动为学驾人提供各类信贷服务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主动告知学驾人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报考条件,或者提示学驾人培训前应向组织考试部门了解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的报考条件
4.学驾人应按财务规定将培训费用缴纳至具有合法资质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切勿将培训费用交中介或个人,避免面临资金难以追回、后期培训难以保障的困境
5.学驾人应以实名接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否则在发生纠纷时将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服务周期长,存在难以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与学驾人双方均应谨慎约定合同相关内容,诚信经营,理性消费合同编号长沙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合同(合同范本)甲方(学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驾培机构)—法定代表人—投诉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注册地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备案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有关机动车驾驶培训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培训内容与学时甲方申报培训准驾车型为,乙方按照甲方申报的准驾车型提供驾驶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服务,具体课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为“《教学大纲》”)及有关规定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学时,“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学时(其中“驾驶模拟器”培训—学时),“道路驾驶培训—学时(其中“驾驶模拟器”培训—学时),“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培训—学时第二条乙方提供的培训服务地址
1.远程网络教学平台口网址―cAPP—;
2.课堂教学地点、“驾驶模拟设备”培训地点—;
3.“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地点―,租赁期限为—o第三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驾考有效期届满之日止(驾考有效期自科一考试合格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第四条收费标准(-)培训费甲方报名学车,应与乙方签订培训合同,乙方按一次性缴费收费模式收取培训费用合计—元(大写—元整)若实行培训资金监管,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一次性将培训费交付乙方预收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二)自愿缴纳的费用空调费、考前适应性训练费(即模拟费)、补训费、VIP费用,车型变更费为自愿缴纳项目,不包含在上述培训费内,甲方自愿选择相应服务的,按乙方公示的价格另行缴纳第五条培训流程、预约考试及考试费缴纳
(一)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述费用起一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入学手续,建立学员档案,告知甲方拟安排培训的教练员,经甲方同意安排其参加培训
(二)甲方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学时后,自主预约相应阶段的考试并缴纳考试费具体金额以公安交管部门实际收取的为准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及本合同约定,完成培训服务内容和学时
2.甲方应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完成培训内容及相关科目结业考核未完成培训内容,不得擅自参加科目考试
3.甲方每次培训结束后,可以通过教练员服务监督卡对培训情况进行评价甲方若对带训教练员的服务不认可,可申请更换教练员
4.甲方若发现乙方不按《教学大纲》进行培训、向甲方索取、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利益等问题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
5.甲方提供的身份证件、体检证明及相关信息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个人信息如有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6.甲方缴纳合同内约定的费用,须到乙方财务处缴费并索要收费凭据,不得将费用直接交给教练员或其他人员,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经济风险
7.甲方身体状况存在妨碍安全驾驶情形的,不得参加培训若隐瞒上述情形参加培训造成不利后果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8.甲方有义务遵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相关工作纪律,在无教练员指导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操作教练车,由此造成不利后果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或许可)的训练场地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提供培训服务乙方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提供教练车
2.甲方与乙方签订培训合同并支付培训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开具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培训合同以及收费凭据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内不再向甲方收取培训学时费用
4.乙方应规范使用机动车驾驶计时培训系统,如实记录甲方培训过程,并为甲方建立培训档案;应对甲方的培训数据真实性负责;应为甲方提供便捷的培训数据查询方式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教练员信息,并安排教练员对甲方进行培训,期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应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及学时对甲方进行培训,若甲方课时未达标,乙方教练员不得明示或暗示甲方报名参加考试
7.乙方教练员不得强制甲方参加模拟、补训,不得强制甲方缴纳空调费或VIP费用
8.甲方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与学时的,乙方应安排具备结业考核资质的人员对甲方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乙方向甲方发放《结业证书》
9.乙方应禁止工作人员向甲方索要财物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借用甲方的钱物、要求甲方宴请或馈赠、要求甲方代办私人事项等
10.依照相关部门的规定,乙方有权在培训过程中对甲方进行指纹采集、拍照验证及录像备案,如因上述设备故障造成甲方培训学时无效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乙方应对采集的甲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11.甲方未满18周岁即报名学车,乙方应提醒甲方,未满18周岁的,不能参加驾驶证考试甲方不具备申领驾驶证的年龄、身体或法定条件的,乙方教练员或工作人员不得骗取甲方报名驾驶培训,或通过其他途径弄虚作假,非法获得驾驶证申领资格第八条退费
(一)七天冷静期甲方完成付费之日起7日内(自然日)未注册的,有权要求乙方退费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退费要求之日起7日内(自然日)一次性全额退费;甲方因支付预付费获得的赠品和相关服务,应当退回或支付合理的价款甲方完成付费之日起7日内(自然日)已注册要求乙方退费的,乙方按照本条第
(二)项其他情况的退费约定办理退费事项
(二)其他情况的退费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中途提出退学的,按以下方式办理退费
1.需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
(2)缴费时开具的收费凭据或缴费记录
2.退费标准1未在交警部门注册的完成付费之日起7日后,扣除培训费—元,其他余款退还;2已在交警部门注册但未参加科一考试的,扣除培训费—元,其他余款退还;3已参加科目一考试的,扣除培训费—元,其他余款退还;4已参加科目二培训,未参加科目二考试的,扣除培训费—元,其他余款退还;5已参加科目二考试的,扣除培训费—元,其他余款退还;6已参加科目三培训的,未参加科目三考试的,扣除培训费—元,其他余款退还;7已参加科目三考试的,不予退费;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明确应退费用及明细并告知甲方,双方达成一致后,乙方应当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退费提示没有约定退费时间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自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15日自然日内完成退费;没有约定退费标准或约定不明确的,应当退还未产生的费用第九条合同终止与解除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甲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培训服务内容和学时,并取得《结业证书》的;
2.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科目二或科目三第五次考试不合格的;
3.合同有效期届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除第1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下终止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退费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在甲方的培训学时或数据管理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经甲方提出后拒不纠正的;
2.乙方未按公示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经甲方提出后拒不纠正的;
3.乙方工作人员存在索取、收受甲方财务或牟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经甲方提出后乙方拒不纠正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甲方因此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退费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存在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情形的;
2.甲方在培训过程中,严重违反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和严重扰乱教学秩序,拒不纠正的;
3.培训期间,因甲方发生违法满分、酒驾、醉驾、毒驾等公安机关规定的不能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或被有关国家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造成培训不能继续的;
4.甲方擅自操作教练车造成损害后果,或在培训过程中严重违反教学安全管理制度和严重扰乱教学秩序的;
5.甲方未完成培训内容,自行参加科目考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发生第5种情形,乙方解除合同的,有权不退还已收取的培训费用因其他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退费第十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提供的身份证件或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造成后果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擅自驾驶教练车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在培训过程中严重影响教学安全和教学秩序,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甲方向乙方申请退费的,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第八条进行退费,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八第十一条合同条约定的退费时间退费给甲方的,乙方应退还费用并承担—的违约金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选择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为主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请甲方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及乙方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经确认无误后,签署并交易甲方确认本人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退费及权利与义务等条款,无任何异议,愿意遵守本合同请甲方抄录甲方(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