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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事在线诉讼中当事人主动同意或者选择的理解实践中需注意以下四个方面()关于“经当事人同意”的1方式《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对当事人同意的方式未作具体限制,实践中至少可以包括主动作出在线诉讼行为、口头同意、信息网络平台确认同意、线下书面同意等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可以留痕追溯,均是作出同意的有效方式()关于“当事人同意”的效力范围当事人关于是2否同意在线诉讼的意思表示,原则上仅对自身产生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在线诉讼,不影响其他方当事人选择在线诉讼的权利,案件可以采取“半在线”方式审理考虑到司法实践的复杂性,《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对调解、证据交换、询问、听证、庭审等诉讼环节作出特殊安排,明确一方当事人有权在上述诉讼环节中,要求其他方当事人线下参审,但应当提出合理理由经人民法院审查,其理由成立的,可以将相应诉讼环节转为线下进行,便于人民法院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关于“当事人同意”后3又反悔的处理《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明确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后可以作出反悔,但需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反悔应当在开展相应诉讼活动前的合理期限内提出第二,反悔需通过申请方式提出,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第三,反悔不得基于恶意诉讼目的,如果能够认定当事人反悔是为了故意拖延诉讼或者增加对方当事人诉讼成本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批准()关于“当4事人同意”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条明确6规定,当事人同意适用在线诉讼后,如果既不申请转为线下审理,又无其他正当理由,无故不作出相应诉讼行为或不参与在线诉讼活动的,人民法院应参照线下诉讼对应情形作出处理,以确保在线诉讼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例如,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在线举证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是否采纳该证据,并可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在线庭审或者擅自退出,视为“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人民法院可以视为撤诉或者缺席审理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