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拱墅区公共交通专项经费公务用车使用审批(报销)表使用单位(公章)
①重要公务接待用车口
②统一集体活动用车口
③大型执法公务用车口
④突发应急处置用车口
⑤机要文件专递用车口
⑥车贴区域之外用车口活动名称活动名称活动名称活动名称活动名称活动名称报参加人数参加人数参加人数参加人数参加人数参加人数销参加地点参加地点参加地点参加地点参加地点参加地点内容主要经办人主要经办人主要经办人主要经办人主要经办人主要经办人证明人证明人证明人证明人证明人证明人审批人审批人审批人审批人审批人审批人批准使用金额(元)实际报销金额(元)附注区车改办审批章月日区会计结算中心车改单位(财务专用章)车改单位负责人(业务专用章)月日说明本表一式三份,由使用单位、区车改办和区会计结算中心各执一份;报销时需附公务活动证明凭证表格编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