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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工程回访保修措施
1、工程管理部对保修期内需进行回访保修的工程组织质量监督部、技术开发部、分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有关人员进行回访.
2、回访可采用直接回访、信访、电访三种形式
3、回访中如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则由质量监督部或技术开发部制定处理方案或措施交工程管理部落实处理
4、工程管理部负责处理方案或措施的落实情况
5、质量监督部负责措施完成后的工程质量验证工作
6、回访保修工作完成后,工程管理部将《竣工工程质量回访单》分送经营部、质量管理办公室、质量监督部
7、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和整理业主的投诉函件,记录业主的投诉电话,并将业主的投诉信息(包括回访保修时业主提出的意见)反馈到质量管理办公室
8、保修范围1)土建主体、安装工程2)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9、保修期限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从验收交工之日算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5年3)电器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同时,我公司也按照中标后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土建工程合同中有关保修期限的规定执行
10、保修施工1)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保修施工2)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与工程管理部联系,实施保修工作3)保修施工中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及机具设备均由保修施工的基层单位供应4)保修完工后,质量监督部负责对保修项目的质量检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