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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团体意外险赔偿标准团体意外险赔偿标准
一、身故赔偿、全残或丧失生命赔付现金赔偿金额不超过投保金额
1、残疾如果投保人遭受骨折、损伤、影响出血神经及肢体活动及永久2疾病、烧伤等,最高赔偿不超过投保金额的或元,视投保金额50%2000赔偿金额为准、医疗补偿在合同范围内的意外伤害,如果需要接受住院治疗,可以3根据医院出具的发票,给予诊疗费用、住院费用及药品费用补偿,上述费用最高不超过投保金额的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50%,
二、住院津贴、住院津贴意外发生后,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投保人,每日可享受住院1津贴,最高元/日,连续住院每月最多获得津贴天
3045、残疾保险金在投保人的死亡或永久性身体残疾的情况下,产生的残2疾程度损失,可以获得投保金额的的残疾保险金,最高不超过万50%10元
三、特殊情况、躯体伤残凡在事故发生后,出现“五官”受损伤情况,可以得到投保1金额的的特殊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万元50%
2、财产损失如果投保人的家庭财产、旅行物品或者工作工具受损,2可以得到投保金额的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万元50%2
四、其他、吊唁安慰金在全残和不幸死亡的共同被保险人死亡时,他/她的家庭1成员,可以获得元的吊唁安慰金
500、伤假在投保人接受治疗后,根据医院出具的伤假证明,可以对其发2放伤假补贴,最多赔偿投保金额的最高元10%,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