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陈某绑架儿童犯罪停止形态案被告人陈某,男,周岁,汉族,农民年月日时许,2919931061被告人陈某骑自行车途经某村路段时,见到沈某(男,周岁)和另外两4个小孩在公路上行走,即起拐卖沈某的邪念随即把沈某搀上自行车行至自良镇后将自行车丢放在一小巷内,搭的摩托车到县汽车站,然后乘长途汽车到某县南渡镇,向黄某借了元钱作为路费,将沈某带到广70东省新会市某镇林某家,对林某夫妇及霍某等人谎称沈某是自己的儿子,欲送给别人收养,并要求帮其联系收养人,以借机获得财物因找不到买主,被告人陈某于月日将沈某从广东省新会市带回次日晚10119时许,陈某带沈某路过沈某家所在村时,将沈某留在公路上,自己逃回家去沈某当即被刘某发现,将沈交回其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