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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我国三个基本经济制度中华人民共利国在建立以来,一直奉行社会主义制度为了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国在若干次改革中,建立了三个基本的经济制度,即以国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重点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和基本保障国民生活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首先,以国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要求国家在社会生产关系中主政,实现“国有制主体,市场调节”,按照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来统筹全局经济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注重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容许社会的分工和市场的竞争,以更高的效率实现良性循环和和谐生产发展其次,重点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重在发展国营企业,它是一种“国有制主体,公有制助推”的经济项经济制度,把国有企业作为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要力量,推动劳动收益公平分配最后,基本保障国民生活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实行“劳动价值公平分配”的原则,以社会劳动的报酬为基础,坚持以国家定价内外贸易内外征税为核心调节经济收益,实行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新型农村和解决居民住房等公共事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