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诚信承诺书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我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补贴,并郑重承诺:
1、保证我单位为正规正常生产经营单位,如实提供各种证件及所需申报材料,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不低于A
2、保证本单位申请补贴人员为就业困难人员,保证申请补贴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证申请补贴人员在我单位正式正常上班,如实提供工资表及发放工资会计凭证
3、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无任何虚假、冒领等欺瞒行为,认真接受博山区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核查,如有虚假、欺瞒自愿接受下列处罚1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之规定,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有关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有关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有关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2在新闻媒体上曝光;3今后取消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资格;4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承诺单位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手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