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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泉港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年2023-2025为更好满足百姓生活消费需求,推动全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提升农副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现制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国家发改委〃恢复和扩大消费二十条措施〃、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增加人民福祉为根本,以保障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公益民生定位,通过全区农贸市场的改造升级和规范管理,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服务功能,促进农贸市场与城市建设发展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协调,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目标在历次农贸市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使之成为食品安全卫生、环境清洁有序、市场管理精细、商户经营文明、百姓消费便利的集〃好滋味、烟火味、人情味〃为一体的服务场所,擦亮泉港窗口和名片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属地负责区政府统一部署,属地镇(街道)组织实施,市场开办(或管理)单位为主体,职能部门指导支持配合
(二)尊重历史,一场一策坚持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城市历史发展相适配,既着眼发展,又尊重历史沿革坚持〃一场一策〃,根据不同市场的产权和建设手续,量身定制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三)适度超前,多元融合坚持〃硬件软件同步、改造管理并重、线上线下兼营、商业人文融合、市场内外联动〃,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农贸市场突破〃满足消费者日常买菜〃的单一功能,探索〃菜场+商业配套+社区活动中心+文旅休闲〃的运营模式,提供便民服务、亲子教育、社区文娱、休闲旅游等多元化服务,满足消费者在〃新零售〃时代下的多元化消费需求
(四)分类分批,逐步推进按照《泉州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规范》(附件1),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对基础条件较好的农贸市场按照
2.0版标准、
3.0版标准进行提升,对基础条件较薄弱的农贸市场按照
1.0版标准进行改造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范围中心城区(后龙镇、峰尾镇、山腰街道)农贸市场
(二)方式以农贸市场为核心,统筹周边商铺实行片区化统一规划设计、改造提升和业态布局,支持市场开办(或管理)单位通过回租、托管等方式对市场周边街巷经营业态进行统一管理
1.就地改造提升现有用地、建筑条件具备的,就地对市场墙体、地面、水电、通风、消防、店面、摊位、设施、智慧管理系统、停车场所以及市场周边交通、店面立面外观、业态管理等进行一体化规划设计改造提升,并按规定完善经营秩序、环卫保洁、停车管理、食品安全等长效管理机制
2.选址重建对于建筑物有安全隐患或旧址与规划、交通不方便的,或新居民聚集区没有布局农贸市场的,重新规划另行选址建设对于近期明确纳入片区整体拆迁规划的市场,属地镇(街道)要统筹推进,按期予以征拆,重新规划建设,尤其要注重市场与周边的统筹规划,〃一盘棋〃推进改造提升与运营管理
3.关停取缔对于没有具体管理主体或长期处于歇业状态的市场,属地镇(街道)要限期予以关停取缔,并结合周边实际,合理规划布局新的生鲜点或就地招商引资重新规划建设市场,以保障和守护周边居民〃菜篮子〃
(三)步骤L分步实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分以下三个阶段完成
(1)第一阶段(2023年8月一2023年12月)调查摸底和试点启动阶段各镇(街道)对照《泉州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规范》,组织对本辖区农贸市场分布、业态、开办者、规模、从业人员数量、产权结构(摊位、店面)、改造情况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后,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工作计划(2023-2025年),明确每一年度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数量及其适用标准版本、改造方式,报泉港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备案,并做好改造提升前期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2024年1月一2025年11月)全面铺开阶段在2023年试点的基础上,各镇(街道)按照本辖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工作计划的安排,对照L0版标准、
2.0版标准、
3.0版标准,〃一市场一方案一专班〃对本辖区尚未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实行“一场一策〃改造提升2024年底召开阶段性工作推进会议,交流经验做法
(3)第三阶段(2025年12月)总结阶段全面总结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2.项目管理
(1)启动市场开办(或管理)单位邀请第三方专业规划设计机构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应制定改造提升设计方案并向所属镇(街道)备案备案材料包括开办(或管理)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项目改造提升规划设计方案、市场权属证明对于因历史遗留等原因确无法提供权属证明的,可不提供证明,但须作出书面说明
(2)实施区政府在项目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论证,明确改造标准、施工方案、改造金额和验收方式,并形成会议纪要市场改造提升规划设计方案及评审论证纪要报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项目业主按规定组织工程招标施工遇到困难问题,上报区级工作专班协调解决
(3)验收工程完工后,项目业主应及时向区政府申请验收区政府应在收到验收申请1个月内,组织开展开业前联合检查和验收验收发现问题的,允许项目业主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并重新申报验收第二次验收不合格的,取消奖补资格
(四)保障L建立奖补机制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统筹各级专项资金支持此轮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对完成且通过验收的中心市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市级按不超过单个市场实际投资额5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区级奖补政策由区商务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制定
2.引入社会资本参照其他城市农贸市场运营模式,根据实际情况,依托市场运营管理主体,在保持原有产权、收益不变的情况下,支持国有资本或民营龙头企业等参与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和运营管理
(五)职责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采取〃区政府统一部署,区商务局牵头,区直职能部门配合,属地镇(街道)按照原有工作体制机制组织实施〃的办法,统筹协调推进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区商务局负责区级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依职责指导改造提升和规范运营管理;落实省、市、区级制定的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奖补政策;汇总各乡镇(街道)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计划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责指导规范运营管理、食品安全等工作
3.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协调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规划设计和用地保障
4.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5.区财政局负责配合区商务局制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奖补政策和做好奖补资金预算编制,统筹资金保障
6.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监督抽查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7.区城管局负责指导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清理整治,规范排水系统接驳和垃圾分类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农贸市场关停取缔等工作
8.区交警大队负责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交通有序
9.区发改局、财政局(国资办)、文体旅游局、农水局等部门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协同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
10.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具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级工作专班(名单详见附件2),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区级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商务局,负责协调督促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各项工作及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实行〃一市场一专班〃工作机制,由属地乡镇(街道)牵头,城管、交警、市场监管、商务、市场开办(或管理)单位组成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规范运营管理专班,具体负责制定市场改造提升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改造提升工程实施、跟踪督促工程进度质量、落实〃市场吹哨、部门报到〃的市场常态化管理等
(二)提供便捷服务属地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要尊重历史现状靠前指导,妥善处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遇到的困难问题,提供便捷高效的审批服务支持,合力推进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
(三)加强运营管理为确保改造提升后市场的可持续运营发展,区商务局适时提交市商务局组织对完成改造提升的农贸市场开展星级评定,并相应申报给予奖励,持续提升市场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