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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后追偿的法律规定《垫付后追偿的法律规定》垫付指的是某方支付费用或债务,代替其他方支付费用或债务的行为垫付后的追偿,即由垫付方向被垫付方要求追偿已支付费用或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垫付后的追偿原则是:一是垫付方有权向被垫付方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垫付方有权向被垫付人追偿已经支付的费用或债务,并可以向受益人追偿二是被垫付方有义务向垫付方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被垫付方必须向垫付方支付垫付的费用或债务三是垫付方可以要求被垫付方以合理方式追偿已支付的费用或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垫付方有权要求被垫付方以合理方式追偿已支付的费用或债务四是垫付后追偿的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垫付后追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支付债务的日期起计算,一般为十年,至少为三年垫付后追偿的法律规定,确保了垫付方的合法权利,也赋予了被垫付方义务,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当事人在垫付后要及时追偿,不要错过法定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