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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23篇)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精选23篇)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1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户代表数—户
2、负责人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1、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住址住址年—月—日年—月—日发包方(签章)鉴证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年一月—日年—月—日[内容结束]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所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受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边有植被、树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受让给乙方,土地转让范围和面积以测量为准,并绘有测量平面图,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资产转移以清点为准,并附盘点清单测量平面图、测量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固定资产盘点清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二条使用权转让期限共一年,甲方从一年一月—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一年一月一日收回土地一经转让,此块土地的所有权益全部转至乙方名下,甲方对此块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第三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将土地转让、交付给乙方本土地转让费用总共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0第四条土地转让乙方前,甲方享有对本土地全部权益,保证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和各种费用的拖欠转让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张本土地权利和有关费用的,甲方直接与第三方妥善协商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双倍赔偿第五条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须对原有老宅进行拆除运走,对老宅基地进行平整,老宅周边树木及植被保留原状第六条土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对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处置权利,甲方不得干涉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续订合同的优先权
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用、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建筑物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元
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不得违法使用上述使用权第九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或者反悔,如有违反或反悔,违反或反悔一方必须承担对方投入、以及日后发展及可预期收益等一切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一月—日村委会(同意备案登记意见)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4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户代表数户
2、负责人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1、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坐落面积亩(大写)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元,共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元(大写)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俣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勤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签名)负责人(签名)代表人(签名)年月曰年月曰鉴证单位(盖章)鉴证人签名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坐落面积亩(大写)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年,从一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一元,共一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一元(大写)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一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一月一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年月日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5转让方
1、农村集体户代表数户
2、负责人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受让方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了明晰产权,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公开协商方式,特订立本转让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坐落面积平方(大写)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流转方式、以转让方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平方计200元,共平方,应支付转让费合计元(大写)o
1、甲方应该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甲方转让后,不得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和收回土地
(三)乙方的权利
1、对转让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其转让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2、对转让期内非法变更、解除转让合同、收回转让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不因甲方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签名)负责人(签名)代表人(签名)年月曰年月日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6转让人受让人见证人转让人和受让人经平等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转让人在拥有一块建设用地(土地性质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地号为,用地面积
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积175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土地)用地范围的四至为东至符开清地界,南至水沟,西至符明华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二条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致同意,转让人将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每平米元的价格,将全部用地的
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受让人,总转让款合计万元人民币第三条转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转让的该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权证原件一并交付给受让人第四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分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双方依《土地房屋权证》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该土地的四至范围受让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第六条转让人和受让人均清楚转让的该土地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无法办理相应的权证更名过户,双方均自愿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转让人承诺如其反悔,除10倍退还受让人转让款外,并负责赔偿受让人在该土地上的所有建设投资;受让人承诺如反悔,无权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款,并且在该土地的全部建设投资无偿归转让人所有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无论受让人是否对该土地进行投资建设,该土地的全部权益及该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归受让人所有第八条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协助受让人办理或实现该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各项权益相关手续或权利凭证,且不再向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
1、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设商业网点、公寓、住宅等建筑物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2、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筑完毕后,受让人行使对该土地上全部建筑物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3、该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可依法更名至受让人名下时;
4、该土地依法可变更为国有土地时;
5、该土地遇国家或政府征收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补偿均归受让人所有,在取得补偿收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和协助时;
6、受让人在对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第九条甲方保证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已征得该土地使用权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有权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第十条本协议如有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且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遵照执行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亚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受让人必须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人该土地的转让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当按应付转让款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给付之日止
2、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向受让交付该土地及该土地权证的,每逾期一天,转让人应当按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日后,受让人除有权向转让人收取违约金外,并有权解除本协议,转让人应当立即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
3、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配合协助受让人的,转让人除退还全部转让款外,还应当赔偿受让人的全部损失(以转让人违约所得为准)第十三条见证人不仅对本协议签订进行见证,并保证转让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转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见证人各持壹份转让人受让人:年月日见证人年月0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7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所有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受让于乙方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包括甲方原有的老宅基地及周边有植被、树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全部受让给乙方,土地转让范围和面积以测量为准,并绘有测量平面图,其土地上附着物及固定资产转移以清点为准,并附盘点清单测量平面图、测量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等固定资产盘点清单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详见附件)第二条使用权转让期限共一年,甲方从一年—月—日起将上述使用权交付乙方使用,至一年一月一日收回土地一经转让,此块土地的所有权益全部转至乙方名下,甲方对此块土地不再享有任何权益,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使用本土地第三条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将土地转让、交付给乙方本土地转让费用总共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第四条土地转让乙方前,甲方享有对本土地全部权益,保证本土地不存在其他权利瑕疵和各种费用的拖欠转让后第三方向乙方主张本土地权利和有关费用的,甲方直接与第三方妥善协商处理,如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双倍赔偿第五条土地交付乙方前,甲方必须对原有老宅进行拆除运走,对老宅基地进行平整,老宅周边树木及植被保留原状第六条土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对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有完整的支配、收益、使用、等全部处置权利,甲方不得干涉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需征用上述使用权,甲方有权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3、如因乙方不按时交纳转让费,经甲方向乙方书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4、不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甲乙双方可协议解除本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甲方不可单方无故解除合同
5、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权,确保供水、供电、通行,并提供办理使用权变更手续相关证明材料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后有权在受让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属设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甲方无权干涉,合同期满后,乙方同等条件下有续订合同的优先权
3、乙方有权转让受让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使用权
4、因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调整或政府行为征用、甲方单方收回使用权、合同期满后,乙方建筑物或设施仍能够使用,甲方应折价补偿乙方经济损失元
5、乙方可与甲方协议解除合同,转让费据实结算,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书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动终止
6、乙方应按时支付转让费用并不得违法使用上述使用权第九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或者反悔,如有违反或反悔,违反或反悔一方必须承担对方投入、以及日后发展及可预期收益等一切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第十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8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户代表数户
2、负责人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坐落面积亩(大写)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元,共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元(大写)o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勖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签名):负责人(签名)代表人(签名):年月曰年月日鉴证单位(盖章)鉴证人签名年月曰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9转让方(以下称甲方)负责人受让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转让给已方的土地位于,总面积平方米/亩(以下称该土地)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三,乙方将此土地用于兴建住宅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四,双方协商确定此土地的转让价格为元人民币/平方米(亩),共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将土地补偿款元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六,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审批手续,办证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被国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A,任何一方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转让价款%的违约金九,本协议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双方确认在国土局签订合同或协议只供参考,具体生效内容以本合同为准甲方乙方二0年月日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10甲方(出让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受让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甲方现有一宗土地位于广西博白县旺茂镇康宁村陂头程宏坤家门口晒场边沿至竹林处,该地面积共约平方米,为使该地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便于生产生活,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宗地的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生长的竹木以人民币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有处分权,无权属纠纷
三、乙方以现金方式在20—年2月7日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给甲方,自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付清土地价款之日起乙方即拥有该宗土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乙方对该宗土地的使用
四、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该土地不能过户,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土地转让总额的3倍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给甲方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土地转让总额的3倍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签订地点甲方(签名并捺指印)乙方(签名并捺指印)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1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甲方将位于光石二队公路前边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用于种植绿化树木,土地面积为()公顷承包条件
1.甲方每年以每亩伍佰元转让给乙方,合同期限为壹拾年(20年20年),第一年缴俩年租赁费元,抵押一年租赁金,20年不交租金,租金在每年1月1日前交清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乙方在租赁期间,土地租赁费根据当年附近他人土地租赁费上下进行浮动
3.如果合同期未满前,甲乙任意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由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赔偿损失100万元/公顷所剩土地转让年限由甲方来支配,与乙方无关,土地租用合同终止
4.如果乙方所租赁土地在租赁期间被政府或开发商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土地征用费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租赁土地地表面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除大棚以外),甲方无权干涉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解决、协调赔偿事宜在租赁期内土地被征用,甲方退还乙方一年全部的土地租赁费,到时双方的合同终止
5.另有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村民签章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12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身份证号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共同商定,甲方愿将位于,有偿出让给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四至及面积东西宽米,南北长米,地基面积为平方
二、该土地转让费共计元(大写)人民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协议之日先付元(大写:)人民币基础完工时付元(大写)人民币其余款项在一层预字上完时交清元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协议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转让该土地,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协议签订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对土地进行调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问题,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有权使用该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要共同遵守以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协议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1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1、转让标的
(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村组小地名叫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四至东齐西齐南齐北齐
(3)面积
2、转让期限永久或者其他
3、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4、支付方式和时间—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据为证
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6、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O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7、双方约定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ED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一倍价付给对方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8、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日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1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甲方将承包经营的市县镇村一亩土地(详细情况如下表)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总面积亩其中田亩,土亩;地块共数一块二租赁期限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O三租金标准乙方按每亩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元,大写—O四土地用途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五相关税费缴纳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六其他事项声明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八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九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15合同编号125548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转让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友好充分协商,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字第号,转让给甲方
二、乙方对上述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住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行确认,对土地证载明的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土地转让使用期限为上述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明的剩余期限
四、上述土地亩数为18亩,土地转让价款每亩人民币155万元,转让总价为2800万元
五、付款方式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四方共管万元待土地证办到乙方名下解付给甲方充当土地款
六、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商住用地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办至乙方名下之日起三天内,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容积率
2.65,以土地证为准)交付乙方,双方签署交付手续甲方接到土地管理部门新土地证并交到乙方的当天,乙方向甲方付清上述土地的一切受让金
七、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承诺对本协议约定项下标的物拥有合法权益,没有任何显性或潜在的权益争议;
2、负责办理以上标的物的过户手续;
3、支付该八宗地转让(除乙方支付契税以外)的所有税费
4、乙方付清受让金之日起5天内,甲方清理该土地上的所有随着物
(二)乙方责任
1、配合甲方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2、依约按时支付受让土地定金及土地转让款;
3、支付受让该八宗土地的契税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将上述商住地土地使用权过户到乙方指定名下,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解除共管账户并赔偿乙方万元人民币违约金乙方在接到转让的商住土地证后三个工作日未付清一切受让金视为乙方违约,则甲方不退还乙方万元并立即收回国有土地证使用权
九、其他
2、本协议自甲、乙方签字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法定代表人丙方法定代表人T_法定代表人签约时间签约时间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16出让人受让人(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将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东林村土地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转让土地概况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平方米,为土地
二、转让期限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任何人事单位主张该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权,必须配合协调处理好与村委会、基层政府的关系
三、转让用途乙方受让该土地后用于建筑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过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电,包括邻里纠纷问题等)[农村土地转让合同(共2篇)]
四、转让价格甲、乙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五、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支付给甲方元整,剩余款项待乙方主体房屋建成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并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条
六、违约责任
1、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绝将转让土地交给乙方,则必须双倍返还转让款,即元
3、如乙方购买该转让土地后无正当理由要求反悔,则无权要回转让款
七、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捺印时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17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户代表数—户
2、负责人: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1、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坐落面积—亩(大写)四至界限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年,从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一元,共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元(大写)o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勘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甲方乙方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18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县乡半坡村东
11.6亩土地所种果园转让给乙方该地块位于至东,东至半坡村六组地界,西至线,南至半坡村三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拾叁万元整(13万元)
三、甲方将协议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兴园司和半坡村委会所签协议的义务,享有原协议的一切权力
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签订此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附兴园司和乡半坡村村委会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19甲方(转让人)身份证号电话乙方(受让人)身份证号电话甲方在自愿、民主、公平、公开、公证、平等合法的基础上转让给乙方,就房屋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的古房(四合院),(计平方)房屋土地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愿意以整(¥元)的房屋土地购买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应证件齐全(如无房产证等证件需镇办公室村部作证签字、保证无他人有争执
三、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屋土地将房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随房产转让,房产土地使用,建筑面积以实际测量的为准乙方付清房款后,房屋土地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协同办理好房屋土地转户登记手续后,乙方在取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勃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转让方(盖章)受让方(签名):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转户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转让房屋土地时,房屋内的固定生活设施一并转让给乙方,其它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日后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应与相邻方洽商进行,甲方应协调好相邻双方关系,避免纠纷发生
八、乙方购得房屋土地后,有使用、管理、处分的权利,甲方无权干涉房屋土地转让后,甲、乙双方不得另有争执
九、本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村部门各备存档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补充甲方(转让人)乙方(受让人)甲方镇办公室证明(盖章)甲方村部证明(盖章)日期标签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20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地物甲方将其集体经营的位于新城办金州—二组,东至赵—至山墙
2.6处,西至去回民上坟路路边,南至回民坟路路边,北至村级硬化路边,(面积约为
0.806亩)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款为贰拾捌万元(
280000.00)人民币
四、转让金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收到转让金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将所转让的土地交付于乙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_______日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21甲___________________乙___________________丙___________________经各友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偿、诚实信用原则土地转让事宜达协议
一、地块概况
1、该块位于±面积平米(折亩)宗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土使用证
2、现该块用途住宅、工业、综合商业用
二、转让方式
1、甲保证通士挂牌形式该块转让给乙并确保该块容积率于等于绿化率少于%±用途商业、住宅用
2、士转让价万元/亩[包括级差租、市政配套费、发补偿费、建筑物构筑物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或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土管理费]转让总价民币万元
3、乙同意按间金额二期向甲支付士价款:第期定金价款%计民币万元付款间及条件双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土挂牌手续并本条第四款规定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民币万元付款间及条件乙签订土使用权让协议取该土土使用证工作内支付
4、保证前款第期价款及支付丙同意提供两宗土土使用权作抵押担保抵押土使用权面积平米(详见用字第号用字第号)抵押担保范围与甲承担责任范围相同双同意本协议签订内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取机投镇亩土土使用证止
5、该项目由乙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愿意帮助乙解决关税费返及政策协调项目发结束并经审计项目净利润率超%超部净利润乙同意与甲
五五三、违约责任
1、甲诚邀乙参与其亩士公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取该块土若乙未能取该块甲愿意双倍返定金计万元甲应确认乙能取该土块土使用权起______________工作内支付款
2、乙未能按支付价款应每未付部万二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未能按付款超工作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应乙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它
1、挂牌让程乙仅承担应由受让承担土契税交易费用其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承担
2、乙发建设应依律、规规定办理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律效力
4、本协议执行程发矛盾、争议经协商效提请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代表签字盖章效
6、本协议式六份三各执两份甲(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乙(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丙(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0年月B年月B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住址电话号码;代表人职务;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住址电话号码;代表人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甲方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自愿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同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第二章转让地块的四至、面积和年限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土地所有权归所有(国家或集体所有)该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如附图所示第五条本合同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权第六条转让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止,共年月第七条同时转让地上的附属物附属物名称,数量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附属物结构,价款元有否典押,是否出租第三章土地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第八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元,总额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元,附属物仟佰拾万仟佰拾元二项共计仟佰拾万仟佰拾元以人民币计价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的十天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纳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的百分之十,共计万仟佰拾元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第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所付定金可抵充地价款,若逾期支付,逾期间超过十天的,逾期付之日起每日加收未付地价总额千分之的违约金,从逾期超过九十天的,视为自行解除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退回已付地价款转让金,定金不予退回第十一条甲方双方应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天内,到市国土海洋资源局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更改或更换土地使用证,同时按规定缴税费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同规定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第四章土地使用的再转让第十三条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地块内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不得违反甲方与海口市国土海洋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第十四条甲方与海口市国土海洋资源局所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第十五条乙方在受让年限内,如需改变甲方原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经市国土海洋资源局批准后才能改变用途第十六条通过继承、交换、赠与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均依照《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第十七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原甲方与市国土海洋资源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减去甲方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土地所有权人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该地块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和国家法律规定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第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一年内向国土海洋资源局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国土海洋资源局同意后,办理续期有关手续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九条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甲方和市国土海洋资源局订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第二十条甲方由于过失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迁负责人(签名)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年一月—日鉴证单位(盖章)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2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甲方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赔按本合同第十九条办理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第二十二条除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变更时本合同无追溯力第二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时,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八章生效与其他第二十四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经国土海洋资源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第二十五条原甲方和市国土海洋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送给等单位备查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字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集体土地转让合同范本集锦篇23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市房地产转让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O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乙方系经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的经济实体,具有国法人资格
2.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4.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4.1甲方向乙方转让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年月日止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美元,平方米合计为美元usdo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天内,即年月日前支付%,计美元usd;本合同签字日后日内,即年月日前付清余额%,计美元usd;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O
7.场地交接
7.2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3道路
8.2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3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用地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5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6乙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内的边缘地带铺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并须在年月日前竣工
9.2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O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O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2场地位置示意图;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4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5“出让合同”复印件
16.5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
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本合同用中文和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市公证处及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o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O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