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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合同(15篇)绿化工程合同(通用15篇)绿化工程合同篇1业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定开工日期年月日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第六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价款元(暂定价以决算价为准)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第八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为施工监理;承包方指派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制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施工场地的清理工作;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第九条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第十条初步验收承包人在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栽植工程个月,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第十一条?工程变更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第十二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养护管理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第十三条?竣工决算
1、工程养护期(即保修期)结束时为竣工时间,在工程竣工后日内,承包方提出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历料后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资结算价款,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质量保修养护期为个月,从施工结束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签定合同时签定质量保修书,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质量保修书为合同的附件,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向发包人交纳元的履约俣证金,待工程验收后一次性返还,无息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支解以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据本条
2、
3、
4、5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造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十七条?合同的终止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第十八条安全施工承包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十九条违约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委员会O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合同的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份,发包方保存份,承包方保存份发包方承包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工程合同?I施工合同?I工程合同范本?I施工合同范本绿化工程合同篇3工程合同范本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ilt:由口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元,其中人工费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有关补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建设单位(发包方)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建工单位(承包方)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绿化工程合同篇4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承包人资质等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5.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ll/t212-
20、《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ll/t211-
20、《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ll/t213-
20、o
6.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第5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
7.2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8.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
9.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
10.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10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结算方式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o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14条工期延误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8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0.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1.1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1.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1.3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3.2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3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结算总价的%作为工程保修金
23.4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26.条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7.条其他变更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28.条确定变更价款
1.1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1.2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1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2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1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2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3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第31条质量保修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
(2)绿化种植工程
(3)喷泉、喷灌工程
(4)其他附属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1.1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1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2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35.条违约责任
1.2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1.4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5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其他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⑵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第37条工程分包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39条担保
3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绿化工程合同篇5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内容棒杰新厂房主干道两侧鹅卵石景观工程
二、合同价款合同固定单价以450元/吨计价,以发包签收的实际用量计算
三、结算价款
①、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因市场价格上下波动而调整,即为完成一个计量单位所需的直接费、综合间接费、措施费和税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金等的综合成品结算单价;,
②、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安全管理费、风险因素等;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且发包人验收合格,凭正式发票在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工期20_年10月23日完工
六、此合同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当地法院判决
七、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于20_年10月18日在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签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绿化工程合同篇6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发包方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第1条工程概况L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资金来源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1.1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1.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1.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ll/t212-,《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ll/t211-,《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ll/t213-.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5.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第5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第6条监理
1.1监理单位名称
6.2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一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第8条发包人工作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10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一日第11条进度计划1L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2.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第14条工期延误
14.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8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一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一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个月内完成结算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第十条转让条款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
19.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第20条合同价款
1..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
22.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3.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总造价百分比金额人民币(元)
23.3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4.4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结算总价的%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5.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26.条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7.条其他变更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1..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第31条质量保修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绿化种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喷泉、喷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其他附属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第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第35条违约责任
1.1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
1.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第37条工程分包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8.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第38条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⑸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39条担保
40.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第40条合同解除
40.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⑵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1.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2.1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第42条合同份数
43.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份,由双方分别收持第43条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苗木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合计总价绿化工程合同篇7甲方乙方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一有限公司厂区绿化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总造价万元第二条工程期限本工程定于—年一月一日开工,一年—月一日竣工,合同工期为天第三条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通知甲方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确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等自然灾害等,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乙方现金500元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工期每延误一天耨甲方现金500元第四条甲方职责
1、确保施工前,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3、甲方为乙方提供地下隐蔽工程的资料
4、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第五条乙方工作职责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行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养护期,对本工程承担养护责任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第六条质量验收
1、苗木栽植要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确保苗木成活率100%
2、苗木质量要完全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更换第七条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
2.第二次付款,草坪铺设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o
3.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
4.余款在养护期满后一次付清第八条养护期限本工程养护期为一年(当年12月底结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一日绿化工程合同篇8发包方(甲方)承包方(已方)经公开招标,甲方将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
2.工程总造价万元(大写)
3.工期乙方确保在年—月一日开工,于—月—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合格级
4.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该工程遗留问题;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等工作;乙方接到图纸后,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3;半年后经复验合格,再付合同价的13;工程初验后15个月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6.工程质量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个月,养护标准达到,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元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返绿化工程合同篇9施工单位(乙方)
一、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绿地总面积为又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50厘米,加工20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武汉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作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乙方指派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义份,图纸预算各份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年一月―日年—月—日绿化工程合同篇10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承包人资质等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资金来源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
2.2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2本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工程量清单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ll/t212-
20、《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ll/t211-
20、《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ll/t213-
20、o
4.3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第5条图纸
5.1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
5.3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地址:地ilt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第6条监理
6.1监理单位名称
7.2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8.1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
8.2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职权:
8.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3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7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8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10条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日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n.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第14条工期延误
1.11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5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6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7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8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22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第15条工期提前
15.1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1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2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3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4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第16条工程质量
16.1工程质量标准
16.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第18条安全施工
18.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0.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21.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20.3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1.1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1.22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1.3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占合同承包总造价|金额I(工程进度、部位)百分比I人民币(元)I
23.2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3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结算总价的%作为工程保修金
23.4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1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4.2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投诉监督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绿化工程合同篇2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基本概括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24.3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26.条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7.条其他变更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第29条竣工验收
29.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第30条竣工结算
30.1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第31条质量保修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
(2)绿化种植工程
(3)喷泉、喷灌工程
(4)其他附属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1.1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第33条保修费用
33.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35.条违约责任
35.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6.2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
37.3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8.4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9.5其他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⑵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第37条工程分包
37.1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第39条担保
39.1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第40条合同解除
39.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9.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9.4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9.6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0.2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41.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第42条合同份数
4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份,由双方分别收持第43条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年月日0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绿化工程合同篇11甲方乙方甲方因开发建设需要,确定由乙方承包文景路延长居住小区绿化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文景路延长居住小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文景路
3、施工工期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七天内进场施工,竣工验收时间为20年9月20日,如因甲方交接场地原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形式
1、承包内容根据双方确认的文景路延长居住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
2、承包形式本承工程为工程总价包干
三、工程造价、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法
1、工程造价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万元,(小写)养护管养费及相关调试费
2、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向甲方缴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3、付款方式1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后,按月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经甲方工程监理专业人员验收签字后,在次月5日前支付进度款95%给乙方;2预留承包总价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双方对质量问题无异议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本绿化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及国家或现行行业标准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1处理各种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监督指导,乙方进场7天内双方进行技术交底;2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及时为乙方提供工作面以便乙方进行施工;3提供乙方用水、用电的接点,水电费由乙方支付,协助为乙方提供住宿及材料堆放地点;4及时组织办理各种现场验收和签证;5甲方现场工程师负责现场施工的监督和协调工作,组织甲乙双方人员参加各种专题工作会议;6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7协调好工程总承包和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8为保证绿化效果甲方有权现场对设计进行调整,调整前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2、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在进场前7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方案,由甲方审核确认2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本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3乙方必须根据由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行业技术规范按照现行施工技术进行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4施工过程中及保养期所需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并按时交纳,生活及住宿由乙方自理5乙方必须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现场保持整齐有序,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妨碍其他施工队的正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4、土建工程质量保修第三条?施工工期共个工作日议定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全部栽植结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时工期可以顺延)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在工程进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何等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符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第五条材料和设施供应凡包工包料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并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否则,承包方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足额赔偿常施工6乙方必须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现场记录,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7工程竣工验收前,所有设施和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
六、验收条款
1、工程验收要符合有关国家城镇绿地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并按合同附件要求及现场确认进行验收
2、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意见,并在2天内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达标后交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甚至终止合同,调换队伍,整改费用和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七、质量保修及苗木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对工程实行免费成活保养,同时为工程提供保修,保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贰年
2、保修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派专人对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浇水、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必须达到国家绿地园林养护表准
3、保养保修期内,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严禁转包或分包,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同时应按合同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若无故延误工期或停工(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问题或非乙方问题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3、甲方必须按照上述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支付乙方工程款,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支付,每超过一天,甲方必须按欠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若本合同执行工程中出现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调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通过合同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无法解决的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理人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电话绿化工程合同篇12甲方京林理想城乙方毕有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该区绿化工程的施工事项,订立合同如下
一、绿化地点与范围.
二、甲方负责绿化用地栽植前所有垃圾、杂物的清运及回填土,提供绿化水源,协调相关事宜
三、乙方负责按照本区的绿化规划种植图进行整地、苗木采购运输、挖坑、栽植、浇水及一年内苗木管理、修建、保活每完成一段必须把垃圾杂物清理干净并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四、如出现因栽植品种、场地、地置、气候环境等因素受限时经甲方同意后,所栽苗木品种可根据具体现状作部分适当调整绿化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详见绿化价格附后表
五、栽植时间必须在20—年12月5日之前完成
六、结算办法各种苗木栽植完成后付实际栽植数量款额的50%年月苗木成活后,视成活率付总款的20%,剩余款额一年后经甲方验收按成活数量以实结算(人为损坏除外)但乙方必须保证规划栽植数量
七、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如单方违约或树苗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违约方要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八、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京林置业有限公司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曰绿化工程合同篇13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市建委有关规定,甲方将首期绿化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绿化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本工程位于,绿地总面积为又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绿地深翻50厘米,加工20厘米(包括土地平整、造地形等);
3、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一年(落叶树今冬明春种植,按具体树种种植起算);
4、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5、种植质量应根据市有关部门对绿化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草坪应按地形铺设,要求平整度高,整体性强,自然泛水,铺设间隙不得超过一指宽
四、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整,一次性包干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50%;
2、第二次付款,在草皮铺设过半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5%;
3、第三次付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20%;
4、余款待一年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施工期限: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竣工
七、甲方委托,乙方指派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义份,图纸预算各—份甲方乙方日期日期绿化工程合同篇14甲方乙方为了完成商定的施工项目内容,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花坛、苗木栽植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20年10月28日--20年H月12日
三、工程造价本工程造价H
730.8(壹万壹仟柒佰叁拾元捌角整)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该项目全部完工后,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付95%,留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养护期满后付清余款
五、苗木养护期六个月
六、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七、附则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绿化工程合同篇15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造价经双方协商定为竣工后双方清算实际工程量做出决算
三、乙方负责为甲方海天石化设计绿化平面图,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必须严格按效果图施工
四、乙方按设计的苗木种类,即甲方要求进行采购(苗木米径、地径、树冠、高度等)苗木进场后,甲方派人进行验收
五、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六、施工过程中,如遇图纸变更、苗木种类变更、苗木规格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认可方能更换
七、乙方应保证所栽培苗木的成活率达90%以上,并平时提供苗木养护技术指导和服务;一年内非人为因素死亡的苗木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包栽包活(养护期一年)
八、甲方提供树苗,乙方负责移植栽培养护,甲方按50元/棵的费用付给乙方
九、甲方负责平整所栽花木场地,做好场地通水工作乙方所用工具,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待乙方工程完成一半时甲方付给乙方核实工程量50%的工程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量价款的90%,余款在保修养护期后付清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间,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后条款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