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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卖合同范本(10篇)寄卖合同范本(精选10篇)寄卖合同范本篇1甲方(寄卖行)(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人乙方(寄卖者)(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人甲乙双方为共同顺利完成本次寄卖交易工作,经双方及保证人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代表乙方出售乙方的,该寄卖物的具体情况
二、乙方该寄卖物的保值价格为元人民币,该物品售出后由甲方按该价格付给乙方,乙方收妥货款后,按每月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币佣金作为费用甲方寄卖期间为,即从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或以实际收到寄卖物之日起算
三、乙方应对寄卖物的所有权、抵押情况、质量事宜加以保证,若在寄卖期间因上述原因无法完成寄卖活动,由乙方承担
一四、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签约日开始一年内,未满一年的,按全年计,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须在超出合同终止日期30日内取回寄卖品若乙方因个人原因未在超出合同终止日期30日内取回寄卖品,30日以后甲方将按寄卖品标示价格的5%/日收取保管费,且甲方不负责寄卖品之任何损坏或遗失赔偿责任
2、乙方于合同期限到期日或是到期前向甲方领回寄卖品,须向甲方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合同原件若是委托他人领回,被委托人须向甲方出示乙方的委托书,委托人和乙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合同原件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双方就本合同的签订、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寄卖合同范本篇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顾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写说明
一、”协议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协议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
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
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
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
七、八位为协议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协议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
二、技术咨询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协议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双方可以约定,本协议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五、其他协议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六、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协议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七、本协议中,凡是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协议双方就项目的技术咨询,该项目属一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协议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在(地点)履行本协议的履行方式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在协议生效后(时间)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验收、评价方法咨询报告达到本协议第一项所列的要求,采用方验收,由方出具技术咨询验收证明评价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元顾问方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为一元,由方负担(此项经费如包含在咨询经费中则不再单列)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一种方式)
①一次支付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元,时间____________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法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
(二)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金额如下
(三)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进行调解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含中介方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十、本协议有效期限一年一月一日至一年—月日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年—月—0寄卖合同范本篇5甲方(以下简称“寄售人”)乙方(以下简称“代售人”)鉴于寄售人有意与代售人就寄售(“寄售”)其经营范围内的产品(“寄售货物”)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代售人同意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及条件接受寄售货物
1、寄售
1.1经营范围内的产品为
1.2为出售及陈列寄售货物之目的,寄售人应向代售人提供并由代售人接收放置在位于新地中心酒店健身中心(“场所”)的寄售货物
1.3合同期限内寄售人享有在代售人健身中心经营本合同涉及商品类别和经营范围的独家经营权
1.4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后,寄售人于场所内还须提供售货台、搁物架及陈列寄售货物所需的其他附件设施
1.5本合同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12个月,除非根据第九条规定的终止条件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如得到对方的同意,可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将本合同期限续延12个月
2、寄售货物的所有权
1.1寄售货物是以寄售形式供应,寄售人为其合法的所有权人,拥有对其唯一的及绝对的所有权直至寄售货物售卖予第三者为止所陈列寄售货物的风险由寄售人承担
1.2代售人应为寄售人所提供寄售货物的受托人及代理人直至寄售货物出售予第三者为止
3、库存及盘存
3.1寄售货物的初始库存(包括此后每月不时之供货量)以寄售人提供给代售人的寄售货物的数量为基础,并应通过由寄售人代表盘点存货及由代售人代表见证确认
3.2库存余额应通过由寄售人代表盘点存货及由代售人代表见证确认任何不因销售或货物存在瑕疵而退货所导致的初始库存及库存余额之间的差额,应由代售人按该等货物的成本赔偿寄售人
4、寄售货物陈列
4.1代售人可自行决定于任何时间在场所内所需陈列的寄售货物的数量及种类,并可自行决定将滞销或不受顾客欢迎的寄售货物移离场所或将之取代
4.2经代售人批准,寄售人可要求使用场所的陈列设施以供销售、推广及陈列寄售货物之用
5、寄售人的责任双方同意寄售人a向代售人提供之寄售货物须符合提供该等寄售货物的目的及可安全使用,其品质及设计亦合乎代售人的形象b除非事前获得代售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宣传、广告、海报或其他媒体使用或容许使用的名称、样式及商标及标志或的名称、样式及商标及其标志视情况而定或其他此等商号及商标c除以上第
3.2条款规定外,不会因寄售货物遭受偷窃、损毁、短缺及其他此等影响对代售人进行任何形式的索偿d须负责就有关寄售货物于场所内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购买及维持必要的保险,包括因火灾、水灾、盗窃或于寄售期间可能遭受的其他风险而引起的损失及损毁的风险e须遵从代售人对销售、推广及陈列寄售货物的要求及指不Of全部赔偿代售人由寄售人、其员工、代理人或被邀人因直接或间接管理与寄售相关的寄售货物而发生的任何行为、违约、疏忽、错误或不履行法律责任而导致代售人所负责或发生的一切诉讼、索偿、要求、赔偿、费用及开支g寄售人保证提供给代售人之产品质量保证,食用安全,相应证明的真实性
6、代售人的责任双方同意代售人a作为寄售人的代理人,全力陈列、推广及销售寄售货物b有权拒绝质量不合乎标准或风格与其形象不符的寄售货物c保守寄售人的商业秘密代售人因经销寄售产品所了解到的寄售人产品各种销售信息及数据例如寄售人产品价格、广告安排、促销活动计划及策略、新产品拓展计划等,代售人有保密的义务d不得改变、除掉或擅自改动附于寄售货物上以作识别用途的标记或连续编码
7、付款方式
7.1寄售货物的零售价格应由寄售人决定
7.2代售人与寄售人之间的成本结算应以寄售人提供的所有代售商品零售价格的60%进行结算
7.3寄售人供给代售人的商品价格含税,即寄售人可开具供给代售人的所有商品的发票,但除此之外不再负责其他税费
7.4每月销售额为初始库存已定出的零售价另加该月供货量再扣除月底未售出之存货,寄售人应在每月报表中汇报该月份销售额,并由代售人代表在寄售货物盘点后签署以确认其中的数目,而该数目亦应与代售代表人保存的销售记录一致如有争议,应以前述盘点的数目为准
8、付款条件代售人应自每月销售报表日期起30日内支付有关已售出寄售货物的款项予寄售人,所有支票抬头人须写上
9、终止
9.1任何一方可预先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而不需任何理由
9.2尽管有以上的规定,代售人遇到下列事项可书面通知即时终止本合同a寄售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合同切损失
四、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或交付)寄卖物的所有权证明、出租合同、保险凭证、抵押凭证等有效证件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乙方对寄卖物的所有权、质量等问题加以隐瞒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在寄卖物销售过程中,故意对寄卖物造成损坏的
3、乙方不得在交易活动期间内,不得随意收取物品,只能在活动结束后的时间收取
六、寄卖物在寄卖期间未能及时售出的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寄卖物在协议期内末售出,乙方仍要求寄卖,乙方继续按月支付甲方佣金
七、乙方在寄卖物销售过程中,由于急需要现金,提前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八、在上述第七条中,乙方已经向甲方的借款实际借款日借款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如乙方的寄卖物没有卖出,也未还清甲方借款,也未支付佣金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寄卖物进行处理,或可以直接抵于甲方债务来清偿全部金额
九、乙方应按期支付佣金保证人愿作为乙方对向甲方按此合同载明的全部借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项下的任何或所有责任;b寄售人将破产,或如寄售人为公司实体时,须进行强制或自愿清算以改组或合并为目的的除外;C寄售人将为债权人的利益签署任何和解合同或安排,或寄售货物遭受任何扣押或执行程序;d债权人取得寄售人所有或任何部分的业务或资产,或就该等业务或资产委托受托人、破产管理人或类似的官员,或对该等业务或资产作扣留或以任何形式执行或强制执行或进行起诉,且未能于执行、强制执行、起诉后三十日内解除,或暂时影响其任何业务或资产的任何担保权益成为可强制执行的为本条款之目的,“担保权益”是指无论如何产生或引起的、任何抵押、请求权、保证、质押、抵销权、担保权、抵押权、信托转让或出让或任何担保权益或优先安排,其实际效果为对有关一方的现时或未来资产造成任何债务负担或担保权益;e根据任何适用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而发生的、任何与第b、c或d条款内所述的事件相似的情况;f寄售人停止或声称将停止其业务;g寄售人否认本合同,或做出或促使做出任何可被证明意图为否认本合同的行动或事件通讯设施失误不意味着否认合同;h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因任何理由,在任何方面是或变成或被指称为非法、无效或不能强制执行,或本合同在任何时候不再全面有效;但并不损害代售人就有关寄售人先前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条件的行为所拥有的任何起诉权
9.3如代售人有关场所的租约因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合同将即时终止而对于以本条款规定的方法终止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寄售人对代售人并无有效的诉因
9.4于本合同终止时a寄售人须即时及不迟于终止后五天内从场所移走寄售货物,并对场所的任何损毁做出修理及承担修理费用;如寄售人未能修理该等损毁,代售人将修理该等损毁,而寄售人须于该代售人通知其前述修理费用数额后七天内全数补偿代售人;b寄售人如尚欠代售人有关销售、推广及陈列寄售货物的其他有关款项,须于代售人发出有关欠款通知十天内向代售人支付应付款项
10、转让本合同对寄售人及其有权继受人有约束力,如未经代售人的事前同意,寄售人不得出让或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或义务,而代售人应合理地予以拒绝如寄售人一方未能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代售人有权提前三十天向寄售人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n、修订合同除非经双方书面确认并签署,否则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及其任何补充或附件进行修订、删改或补增均为无效,且该等修订、删改或补增应只在修订、删改或补增做出的范围内有效
12、诚信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确认,无法将合同期间可能发生的所有事件做出事先规定因此如由于任何不可预见的事件或变化,使本合同的履行可能导致对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公平的情况发生,双方将立即本着诚信原则协商有关如何更改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尽可能按本合同的精神,为这些不可预见的事件或变化提供公平的解决方法
13、其他
13.1本合同包含双方之间的全部协议,并取代之前所有的口头或书面协议
13.2双方在订立本合同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合作分成、经营业绩等所有信息,包括双方的业务、事务安排方面的任何信息以及由本项目实施而形成的所有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均不得泄露、散布或擅自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13.3任何一方未能、延迟、放宽或纵容行使本合同条款授予的任何权力或权利,不应视作放弃该等权力或权利一次行使任何该等权力或权利后,并不排除进一步行使或将来行使前述权力或权利或行使本合同项下任何其他的权力或权利
13.4如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按现时或将来的法律或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效及适用的条例,由任何政府机关认为或解释为非法或无效时,该等条款应从本合同完全分离在解释本合同时应将该等非法或无效的条款,视之从未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而本合同的剩余部分应依然有效,并不受该等非法或无效的条款或其与本合同的分离所影响
13.5本合同对双方及其各自继受人和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并为其利益而适用
13.6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双方同意接受法院的非排它司法管辖有鉴于此,本合同各方于上述日期签署本合同寄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时间年月日寄卖合同范本篇6委托人:(即供货人,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住所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即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住所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委托寄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该合同第一条,甲方就下述物品委托乙方依法公开寄卖,出让权利为所有权
1、寄卖物品名称2类种、规格外包装及配件
5、存放地.氏•第二条,寄卖物的交付方式第三条寄卖物的定价第四条寄卖方式——第五条寄卖期限第六条,寄卖地点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需保证对寄卖物品拥有无争议的私有权、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寄卖的详细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配合,甲方不得拒绝;
二、甲方委任乙方为此商品的独家销售代理人甲方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寄卖物的寄卖价,乙方不得低于该协议寄卖价的价格进行寄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在交付寄卖物时,应当向乙方提出其知道的寄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四、对需要增税的寄卖物,由甲方交付税金,经税务机关同意,税金可以从寄卖私得价款中扣缴;
五、寄卖合同产生后,甲方因急需要资金周转,向乙方申请寄卖预付全款,特做以下补充
(1)寄卖品未出售,甲方保证按期如数归还乙方预付款,如不能归还,寄卖品所有权、处分权则归乙方所有,任由乙方处置,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利转移手续;
六、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委托人受托人年月日寄卖合同范本篇7甲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方/物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的个人闲置物品放到甲方店铺及网络平台寄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乙方所寄售的东西见附件
2.甲方提供服务内容为物品到店一一物主定价一一登记签字一一展示销售一一结款
3.服务费标准售价10元内寄售物品每件收取1元服务费售价10元到50元的物品按每10%收取服务费售价50元到100元的物品每件收取6元服务费售价100元以上物品服务费面议补充说明
4.乙方所寄售的物品展示期为(最长不超过2个月;自物品交付给甲方之日起算),物品展示期满没有售出时乙方应及时收回,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回收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或者抛弃
5.甲方将物品一经售出,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且在物品售出的第四天把货款交给乙方在物品售出的三天内为顾客保障期,如果顾客买去三天内不满意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全额退货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不承担鉴定物品真伪、材质、价格、性能等责任
2.物主若需在寄卖期内取回所寄卖之物品,需提前1天向店方预约
3.物主逾期未取回货物的,甲方视为同意此合同继续销售或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4.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时,有权从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自己寄售的物品合法来源以及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负责
2.乙方改变商品价格时应当书面告知或短信通知甲方
四、违约责任
1.保管时间内出现遗失或坏损,店方按物主定价的70%赔付,不可抗因素除外
2.展示期限内,乙方取回寄售物品,应当向甲方缴纳服务费(按正常售出的服务费的%,否则甲方有权留置该物品
五、补充约定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十、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1、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第八条约定项下的借款本金、佣金、违约金以及甲方因追索此债务所产生的必然的、合理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
2、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即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也可要求乙方和保证人共同承担履行义务
3、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第八条约定乙方最后还款期限后的一年内在有效的保证期限内,保证人在接到甲方书面追偿通知后十日内清偿上述债务
十一、合同解除、变更和中止
1、乙方、保证人提供的资产权属关系是虚假的,属于诈骗借款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借款关系,要求乙方、保证人提前清偿全部债务
2、乙方、保证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隐匿、转移或非法处分资产或丧失商业信誉以及出现其它丧失还款能力或保证能力的情形时,甲方有权中止提供借款,或要求提供新的保证或抵押;也有权解除借款关系,或要求乙方、保证人提前清偿全部债务
3、乙方、保证人擅自全部或部份改变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借款关系,提前收回借款
4、乙方、保证人拒绝甲方对其行使财产监督权时,甲方有权月日寄卖合同范本篇8甲方(寄售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寄售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为共同顺利完成本次寄售交易工作,经双方及保证人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代表乙方出售乙方的,该寄售物的具体情况
二、乙方该寄售物最低保值价格为,该寄售物售出后甲方按该价格付给乙方货款,乙方收妥货款后,按照销售价值的%向甲方支付佣金甲方寄售期间为,即从―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或以实际收到寄售物之日起算
三、乙方应对寄售物的所有权、抵押情况、质量事宜加以保证,若在寄售期间因上述原因无法完成现寄售活动,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四、乙方应向甲方出示(或交付)寄售物的所有权证明、出租合同、保险凭证、抵押凭证等有效证件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乙方对寄售物的所有权、质量等问题加以隐瞒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在寄售物销售过程中,故意对寄售物造成损坏的
3、乙方不得在交易活动期间内,不得随意收取寄售物,只能在活动结束后的时间收取
六、寄售物在寄售期间未能及时售出的甲方不负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寄售物在合同期内末售出,乙方仍要求寄售,甲方可每月按寄手价的%收取管理费
七、乙方在寄售物销售过程中,由于急需要现金,提前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支付寄售物的剩余款项
八、在上述第七条中,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借款用途,借款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借款日期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如此期间后乙方的寄售物没有卖出,也未还清甲方借款,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寄售物进行处理,或可以直接抵于甲方债务来清偿全部金额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寄卖合同范本篇9甲方(寄存方)乙方(寄卖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商品寄卖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下列物品委托甲方卖出寄卖品名称、寄卖品价格、寄卖品特征(规格、质地、货号、数量)、以商品明细单为准
二、寄卖的佣金提取以寄卖品卖出价格的10%作为佣金每月结算一次,当现结清三.甲方权利和义务第1条甲方自愿将玉石饰品全权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代理出售,乙方为出售玉石饰品而采取的必要步骤无须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权第2条甲方承诺该玉石饰品为其合法拥有,并具备合法出售的资格如因此造成的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第3条甲方保证玉石饰品的品质达到A货标准,关附带鉴定证书,与质量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第4条寄卖期内玉石饰品的摆放和展示货柜由甲方负责提供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第1条乙方承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玉石饰品行使代理权,每件商品售出后,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第2条乙方从甲方接收该玉石饰品后,到合同期限止对该玉石饰品的财产安全负责
五、特别约定在寄卖期内,甲方允许乙方在玉石饰品的原价格的基础上,打7折进行销售
六、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2—年4月1日至2—年3月31日止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寄卖合同范本篇10甲方(寄存方)乙方(寄卖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商品寄卖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下列物品委托甲方卖出寄卖品名称、寄卖品价格、寄卖品特征(规格、质地、货号、数量)、以商品明细单为准
二、寄卖的.佣金提取以寄卖品卖出价格的10%作为佣金每月结算一次,当现结清三.甲方权利和义务第1条甲方自愿将玉石饰品全权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代理出售,乙方为出售玉石饰品而采取的必要步骤无须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权第2条甲方承诺该玉石饰品为其合法拥有,并具备合法出售的资格如因此造成的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第3条甲方保证玉石饰品的品质达到A货标准,关附带鉴定证书,与质量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第4条寄卖期内玉石饰品的摆放和展示货柜由甲方负责提供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第1条乙方承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玉石饰品行使代理权,每件商品售出后,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第2条乙方从甲方接收该玉石饰品后,到合同期限止对该玉石饰品的财产安全负责
五、特别约定在寄卖期内,甲方允许乙方在玉石饰品的原价格的基础上,打7折进行销售
六、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2—年4月1日至2—年3月31日止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止提供借款,也有权解除借款关系,要求乙方、保证人提前清偿全部债务
十二、借款到期,由乙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借款及佣金乙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甲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按日—%的’标准计算保证人未在接到甲方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后的十日内足额清偿债务时,保证人应按甲方当时通知的乙方债务总额5%的承担违约金
十三、当乙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乙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优先偿还所欠甲方的借款本息
十四、甲、乙及保证人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寄卖合同范本篇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其车辆出售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委托出售车辆厂牌型号牌照号______________公里数千米
二、委托出售车辆及车辆手续详情见寄卖车辆情况表
三、甲方授权乙方以展厅销售方式出售车辆
四、委托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委托预售价格人民币(大写)
六、付款期限车辆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变更完成
七、付款方式工商银行转帐
八、过户手续包括车主本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及公章)、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过户票)、机动车购置附加税凭证、保险单(交强险、商业险)、车船使用税凭证、保养手册、使用说明书、车钥匙甲方权利和义务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车辆全权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代理出售,乙方为出售该车辆而采取的必要步骤(如网络推广、纸媒广告宣传、市场活动)无须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权第二条甲方承诺该车辆为其合法拥有,并具备合法出售的资格如因甲方不具备上述资格而造成的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第三条甲方保证车务手续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无法办理过户、外迁等手续变更的情况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手续无法变更,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第四条寄卖期间,车辆累计停放不满30天,甲方如将车辆暂时驶离乙方展厅,须向乙方提供200元网络推广费,将车辆驶回乙方展厅后由乙方退还,并按驶离时间相应顺延寄卖期,累计停放满30天,如车辆仍未售出,乙方不再收取甲方费用第五条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甲方有义务将车辆相关手续及身份证件交由乙方验证第六条委托期内车辆的验车年检、车船使用税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七条甲方保证该车辆在委托出售前,车辆违章及保险赔付都已解决完毕第八条如委托预售价格与车辆最终成交价不符,以最终买卖双方签署的二手车交易合同中车辆售出价格为准第九条车辆售出后,购买人将全部款项存入乙方保证金账户,或交由乙方冻结,乙方协助甲方与购买人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所有车务手续变更完成后3日内乙方将车款交付甲方第十条乙方将车辆卖出后,按成交价款,收取甲方3%的中介费如低于1000元,按1000元收取第十一条甲方通过乙方与购买方达成一致,并由乙方代为收取购买人定金后,甲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并在3日内带齐车辆所有手续,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购买人退定,甲方应赔偿乙方退定及佣金损失乙方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乙方承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仅以该车辆出售为目的,对该车辆行使代理权第十三条乙方从甲方接收该车辆后,应双方确认该车辆已行驶里程及车辆状况,到该车辆委托期终止内对该车辆的财产安全负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禁止将甲方车辆驶离乙方寄卖展厅第十四条乙方在日常展车过程中,允许因车辆摆放原因挪动车辆,但应绝对保证甲方车辆安全第十五条乙方接待客户提出试驾需求应得到甲方认同并与试驾者签署试驾协议后安排,试车地点为甲乙双方认同的指定区域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第十七条补充条款甲方乙方寄卖合同范本篇3甲方(寄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寄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商品寄卖协议
一、乙方同意将下列物品委托甲方卖出寄卖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寄卖品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寄卖品特征(规格、质地、保存情况、数量)寄卖品照片另付补充协议
二、寄卖费用及佣金提取寄卖费用根据寄卖品体积大小及价格,每年收取费用元人民币不等,既店面租赁费、宣传费及藏品管理费用等寄卖品价格在5万元-8万元人民币,按价格5%收取寄卖费用寄卖品价格在8万元以上,为保证寄卖品安全,我方采取照片存档形式,即以高档相纸画册形式放于店内,我方将重点推介,当有买家具有购买意向后,我方联系寄卖品拥有者和买家见面,现场看货佣金提取收取寄卖品卖出价格的10%作为佣金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甲方(寄存方)若寄卖期间寄卖物品发生损坏或遗失,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金额另行协议,但赔偿价格不得超出卖品真实价值,但因寄存方失误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藏品损坏或遗失,责任由其承担,赔偿损失以寄卖方为准,寄存方不再补偿任何损失寄存方履行对寄卖方的保密责任并在寄卖品卖出2日内通知寄卖方,扣除10%佣金后,于一周内将所得金额交予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寄卖方)寄卖方承诺拥有寄卖品的个人所有权,保证寄卖品绝对不是赃物,私运物、来历不明物及抵押中的物,或者有赃物、私运物品嫌疑的物品,若寄卖品的来源出现疑义,寄卖方需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与寄存方无关寄卖方若须在合同期限内提前取回寄卖品,须在取回日之7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费用不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