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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3篇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三条公司实行处罚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员工给予必要的惩处;对员工的惩处,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员工,各分支机构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第五条各部门、各级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人事管理权限具有追究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必要时,上级机构可就具体违纪违损失
(五)因参与内幕交易或者违规关联交易,导致公司资产发生损失
(六)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检查,导致严重违纪违规事件隐患未被及时发现,或者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导致重大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七)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引发系统性风险或群体性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第十七条对于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管理责任从轻追究的情形和其他从轻追究的情形依照《—公司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处理第五章处罚实施机构和程序第十八条处罚实施的分级负责原则公司负责公司本部员工的处罚实施,并可就具体违纪违规事件建议分支机构处罚实施各分支机构负责本部员工及下属机构经营班子成员的处用实施第十九条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决定在违纪违规责任追究过程中,应当告知责任人情况、拟处理意见,并听取相关责任人员的陈述、申辩,作出公正处理第二十条处罚决定的送达处罚事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须本人签字)并予公告,记入员工档案第二十一条违纪违规事件处理的时限要求各级机构发生违纪违规事件,原则上应在发现事件之日起2个月内,对事件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二条违纪违规事件责任追究的申诉机制员工可在处分决定收到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公司应及时进行复查,书面答复申诉人员工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在接到复查答复后十日内向上级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期维持原处理结论第二十三条违纪违规事件责任追究不力的责任对应当追究责任而未追究责任,或者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按管理权限由任命、选举或聘用单位给予记过以上的纪律处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管理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在相关制度依据变动时,本办法相应调整修订第二十六条本管理规定若与国家、行业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则以国家、行业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七条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2篇原则所有公司、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员工对于公司外部、内部工作事件与安全事件关联负责本规定所称部门负责人是指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副职领导(含助理)四.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要与其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给公司带来的危害程度相适宜,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备注总公司及所有分公司统一执行五.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应给予以下处罚公司内部对于违纪违规的处理方式分为以下六种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通报批评;
4.降级处分;
5.留岗查看;
6.责令辞职六.于公司内部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处理方式细则原则员工的名誉与声誉是一种荣耀,所有人都应该严守自律
1.受到口头警告处分的员工;原则属工作职责轻度失误(不定义主观与客观)与工作行为不当当事人应该充分认识到事件中所反映的严重问题,对于自身工作职责或者工作职能应该有一个全面的反省与自我检讨事情不在于大小,而在于事情发生后对整个公司与团队的影响处罚决定当月生效,扣除当月总薪金10%,3个月内不得变动岗位与职务,3个月内取消a级评定,3个月内不得评选任何先进称号
2.受到书面警告处分的员工;原则属工作职责中度失误(不定义主观与客观)与工作行为不当当事人对事件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对事件的过程与结果负责,事件已经影响到部门正常工作制度、工作秩序与工作流程,更甚至于影响团队工作氛围事情的发生与结果需要有一个清楚的情况说明当事人以邮件书面方式给到本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正式情况说明与道歉说明处罚决定当月生效,扣除季度薪金15%,6个月内不得变动岗位与职务,6个月内取消a级评定,6个月内不得评选任何先进称号
3.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员工;原则属工作职责严重失误或者原则性失误(不定义主观与客观),涵盖工作事故、工作错误与工作行为不当涉及事态性质当事人对事件发生负直接责任,负主要责任,负核心关联责任,事件的发生已经直接或者间接影响到公司各层面,事件发生已经对公司或者部门运作产生极大负面影响与风险,属于核心工作范畴出现严重偏离,当事人在公司大局方面、内部与外部事物管理方面、运营方面、监督监管方面、风险管控方面、个人工作职责方面出现严重工作失误处罚决定当月生效,扣除季度薪金20%,12个月内不得变动岗位与职务、12个月内取消a级评定,12个月不得评选任何先进称号,且当年年终绩效考核30%,累计考核
4.受到降级处分的员工;原则按照事件性质、事件影响、事件累计结果、工作行为与态度定义当事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与员工行为标准,事件性质严重、恶劣、影响范围广事件对于市场、公司、团队产生直接或者间接负面影响,整体工作能力与表现无法达到实际要求,不适合再留任本岗位或者本职位因素存在处罚决定当月生效,扣除季度薪金10%,12个月内不得变动岗位与职务,12个月内取消a级评定,12个月内不得评选任何先进称号,且当年年终绩效考核50%,累计考核
5.受到留岗查看处分的员工;原则按照事件性质、事件影响、事件累计结果、工作行为与态度定义当事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与员工行为标准,事件性质严重、恶劣、影响范围广事件对于市场、公司、团队产生直接或者间接负面影响,但受到当事人特殊工作原因,或者特殊工作状态、或者特殊客观原因、或者临时性突发状况、或者当事人态度、情绪等因素的制约、影响,但必须对事件进行处理处罚决定当月生效,免除所有管理职务,免除所有行政级别,员工发展级别停止考评,员工身份与薪酬重新退回到试用期,3个月内不允许转正为正式员工,工作职责与范围重新定义,且重新定义职责后12个月内不得变动岗位与职务,不得评选任何先进称号,且当年年终绩效考核为
0.
6.受到责令辞职处分的;原则按照事件性质、事件影响、事件结果、工作行为与态度定义当事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与员工行为标准,事件性质极其严重、恶劣、影响范围广事件对于市场、公司、团队产生直接或者间接负面影响,事件发展与结果出现不可挽回的因素或者,公司负责人因为整体因素考虑做出决策处罚决定当月生效,1个月内完成辞职手续,取消当月、当年所有绩效考评与绩效奖金,取消所有先进奖励,若事件影响到公司实际经济效益,或者事件触犯司法法律,坚决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七、本制度执行时间为20-年1月1日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3篇
一、国企职工违法违纪怎么处罚国有企业的职工做出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依据违纪违法的情形进行处罚,如果国家企业规章制度有处罚情形的,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处罚,没有的可以进行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国企职工受贿应该处以什么刑罚国企职工收受他人钱财不一定构成受贿罪只有当他代表国家或者国企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责时,即从事公务时,才有可能构成受贿罪一般只有国企管理层以及会计、出纳等人员才能构成受贿罪国企职工收受他人钱财有可能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即利用其职务上便利,索取财物,或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任何公司、企业人员都有可能构成本罪总之,构成何罪,主要看这个国企职工到底是做什么的,不能仅仅因为在国企,就统统认为他是从事公务,而认定为受贿罪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矛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5、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若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我们可以了解到国企职工违法违纪是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处罚的,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对于这些违纪人员是属于不合规定的规事件建议下级机构追究责任第二章违纪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标准第六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行业有关规定的;
(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四)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的;
(六)从事有损于公司形象、声誉和利益的社会经济经营活动的;
(七)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和公司商业机密的;
(八)违反合同和印章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
(九)对抗上级组织的决定和指令且拒不执行的;
(十)贪污、盗窃、敲诈勒索、挪用公款、截留收入、编造假赔案、行贿受贿或利用职权为自己、他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
(十一)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
(十二)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三)违反岗位职责,造成风险损失的;
(十四)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十五)参与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公司的经营活动的;
(十六)编造情节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奖励的;
(十七)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员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违纪违规程度给予惩戒第七条违纪违规行为种类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分为一般违纪违规、较重违纪违规和严重违纪违规
(一)一般违纪违规
1.违反安全工作制度,情节较轻、未造成损失或造成轻微损失的行为;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能及时改正,未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3.在内部工作和外部交往中违背职业规范,造成轻微损失的行为
(二)较重违纪违规
1.违反安全工作制度情节较重、造成安全隐患的,或使公司财产遭受一般损失的行为;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扰乱工作秩序,不服从公司和上级的管理,影响公司、项目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3.在内部工作和外部交往中发生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造成一般损失的行为;
4.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情节轻微并且未给公司造成一般损失的行为;
5.在一个考核年度内,犯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二次的
(三)严重违纪违规
1.违反安全工作制度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或其他事故,或使公司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扰乱工作秩序,影响公司、项目正常工作秩序,破坏公司工作管理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3.在内部工作和外部交往中发生利益冲突、损害公司和客户利益,违背职业操守,给公司的声誉和经济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行为;
4.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5.员工欺骗公司、虚报谎报的行为;
6.在一个考核年度内,犯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一次和较重违纪违规行为一次的;
7.在一个考核年度内,犯有较重违纪违规行为二次的;第八条损失标准
(一)严重违纪违规中的重大损失指直接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或者直接涉及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违纪违规事件);
(二)较重违纪违规中的一般损失指直接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三)一般违纪违规中的轻微损失指直接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及以下第三章对于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第九条处罚的基本原则对违纪违规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在核清违纪违规事实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第十条处罚方式处罚方式包括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分纪律处分由轻到重依次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停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经济处分包括扣减薪酬,扣减或取消长期激励等上述处罚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其中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务自然撤销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各分支机构不得再度录用违纪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一条纪律处分与经济处分并处的规则因违纪违规行为受纪律处分的,可同时按以下标准给予经济处分
(一)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分别扣发1个月6个月的〜绩效工资;
(二)受降职(级)处分的,按新职级重新核定年度目标现金总收入,同时扣发1个月3个月的绩效工资;〜
(三)受撤职处分的,原则上应在其原职级基础上至少下调两级或降为普通员工,并按新岗位重新核定年度目标现金总收入,同时扣发6个月12个月的绩效工资;〜
(四)受留用察看处分的,其所任职务自然撤销;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项补贴,改发生活费发放基本生活费
(五)实行长期激励的人员根据违纪违规的严重程度,同时扣减或取消长期激励第十二条处罚标准
(一)员工如犯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一次,公司将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二)员工如犯有较重违纪违规行为一次,公司将给予记大过、降职(级)或撤职处分;
(三)员工如犯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一次,公司将给予留用察看及以上处分,如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造成系统性风险的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将员工重大违纪违规行为通知工会后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四)在做出处罚决定前,同一责任人存在两个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违规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的基础上加重处罚
(五)员工不得以对违纪违规处罚有意见为由停止工作或不履行职责如有无理取闹的行为,则按再次违纪违规处理;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第十三条处罚对象的任用和薪酬管理对于受到处罚的人员,各级机构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管理:
(一)受到撤职、留用察看纪律处分的人员3年内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享受奖励或者加薪,不得变相升职或安排同等职务(级)的岗位
(二)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等纪律处分的人员2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不得享受奖励或者加薪
(三)受到经济处分的人员1年内不得享受奖励或者加薪
(四)受到调离处理的人员一年内不得提拔;
(五)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的人员,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职相当的职务(级);
(六)发生与所在单位经营管理有关的刑事案件,发案机构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在人民法院尚未做出生效判决或者上级机构作出责任追究决定之前,原则上应暂缓提拔任用;同时涉案人员在涉案期间未能正常工作的,公司不予发放任何薪酬福利及相关待遇,若涉案人员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第四章对于严重违纪违规的特别规定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纪违规的特殊责任追究对象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存在下列情形的,仍应依照本办法追究其责任
(一)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已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已经退休,但未超过2年(含2年)的;
(三)已经离岗、转岗、离司的相关责任人调离原工作岗位、转岗或离司的情形,由发生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的机构追究其责任,并将处理决定通知其现工作的单位;对不能通知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机构根据监管规定将处理决定予以公告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的责任追究直接责任人,指对严重违纪违规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决策、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部署、授意、默许、胁迫、协助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司员工,以及其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形成严重违纪违规风险、引发不良后果起直接作用的违纪违规人员间接责任人,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对严重违纪违规造成的风险或者不良后果起间接作用的公司员工,包括经营管理责任人和其他间接责任人对于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据本办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罚第十六条对于严重违纪违规事件从重追究的情形对被动发现严重违纪违规事件,以及反复发生同质同类事件的,应从重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一)对发现的严重违纪违规事件苗头、违纪违规事实或重大线索不及时报告、制止、整改、纠正、处理,或故意包庇隐瞒
(二)发生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后,未进行有效整改,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和损失,或者隐瞒事实真相,隐匿、伪造、篡改、毁灭证据和妨碍、干扰、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
(三)严重失职,管理不力,致使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导致严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四)因违反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资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