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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受理单结算水表出户申请受理日期年月日新户号申请编号身份证号户名新表口径装表地址新表结算表类别地表口户表口其他口联系电话申请出户情况用水性质居民生活口行政事业口工业口经营服务口特种口消防口登记户名户号口径户数原表原表拆除情况原表底度施工部门施工日通水日及负责人新表表身号期期表箱位置水表安路(小区)幢单元楼(半)箱表室装验收区所验情况登收记新表底度是表、户是否相表箱钥匙是是否漏水服务质量卫生状况用户签字否为零符否收到用户验收漏不漏是否是否是否好差好差新表结算方式银行卡代扣口银行托收口现金缴费口其他方式口用户签章注意事项申请前请结清企业名下所有水表欠费用户声明本人保证所提供资料属实,并确认已阅读及注黑体字后的内容用户必须填写同意本单内容及背面所载《供用水合同》联系电话644222756442193264422639供用水合同(合工商市格备案2012—2—2—1)供水人(甲方)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用水人(乙方)为了明确甲方和乙方在水的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性质和计费水表的类别及口径(见正面申请)第二条供水方式和质量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通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乙方提供不间断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管网压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在用户申请接水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三条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1、用水的计量水表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安装或更换时甲方应当登记注册.
2、城市公共供水实行分类水价同一用户不同类别的用水应当分表计量,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分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高类别适用水价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分表计量的,按照相应的最低类别适用水价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供水价格甲方依据乙方用水性质,按照合肥市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合肥市物价部门公布的文件执行
(三)水费结算方式甲方按照规定周期抄表并结算水费,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水费第四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供水厂至结算水表的公共供水设施,由甲方负责管理和维护结算水表至用户龙头的设施属乙方所有,其管理维护由乙方或其委托的管理者负责,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委托他人管理的,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保障不间断供水,不得擅自停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或降压供水的,甲方应当提前24小时将停水原因、时间及恢复供水时间等通知乙方因紧急抢修不能提前通知的,甲方应当在抢修同时通知乙方,并尽快恢复供水,及时补办有关手续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甲方适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解决乙方基本生活用水
(二)甲方按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取乙方水费,乙方未能如期缴纳水费的,甲方有权按日加收乙方欠交费额3%的违约金,据实收取自书面催告之日起乙方无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60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甲方可按合同约定停止供水乙方按规定交纳全部拖欠水费及支付违约金后,甲方应当在18小时内恢复供水
(三)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64422666,如遇变更,应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实行24小时昼夜受理乙方的报修遇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时,甲方应当及时进入现场抢修
(四)甲方对乙方提出的结算水表异议,须在15H内提请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校验校验不合格的,校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对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甲方应当无偿更换,甲方可根据乙方前三个月平均用水量估算本期水量水表由于甲方抄错表、计费水表计量不准等原因多收的水费,应当予以退还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交纳水费,并有权向甲方提出进行结算水表校验,校验合格的,校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水表发生故障或堆埋,无法抄表,属乙方责任的,当月水费按前三个月最高用水量计收,非乙方责任的,按前三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乙方如对水压有特殊要求的,乙方须自行建设必要的设施
(三)妥善保护结算水表及表箱,保持表箱内外清洁、箱体完好
(四)不得擅自变动或启闭结算水表以外的阀门等供水设施,不得盗用或转供城市公共供水,不得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接泵抽水,不得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供水设施
(五)乙方新装、改装水表以及停用、过户、改变用水性质的,应到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否则由此引起的货任由乙方承担
(六)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等用水,应当在指定区域内从标有特定标记的取水设施取水,并装表计量,按量收费
(七)乙方因用水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尽量避免对相邻的损害,造成损害的应给予赔偿甲方必需使用乙方土地、建筑物时,乙方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责任造成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甲方事先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应当支付乙方停水期间正常用水量水费3%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抄错表而多收水费的,应当予以退还,并支付多收水费3%的违约金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水、水压降低、水质量事故的,乙方受到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过规定期限未交纳水费,甲方可按日加收欠交费额3%的违约金
2、禁止乙方将自建供水设施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3、禁止乙方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否则甲方可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4、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甲方除按其管径的最大流量收取水费外,并可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5、私自改变用水性质,或向他人私自转供水,未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的,甲方有权中止对乙方的供水
6、乙方存在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甲方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为长期合同,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除外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致时,甲乙双方均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一只结算水表应签订一份供用水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甲方提供的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各类表格,乙方如有异议可在填写前提出异议,如无异议则视为认同
3、乙方报装一户一表前,应缴清分户前共用水费的分摊费用,并承担市物价局规定的费用和乙方内部的管网设计改造费用交行合裕路支行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建行营业部开户银行:委托代理人(签字)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帐号:日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