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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物业装修管理方案绿地之窗项目文明装修管理规定为指导业主/住户的装修工作规范装修行为,保证物业的完好和安全,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装修申报与开工
1.业主/住户(装修人,下同)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施工队伍入日向物业管理处书面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方案非业主住户进行房屋室内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2.装修人的室内装修,应聘请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3.需改动消防设施的必须报消防部门审批
4.装修施工队伍进场前,要将施工人员名单、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管理处施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人证出入
5.装修人的室内装修经物业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装修施工要求1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不得改变进户门窗设计
3.小区严禁对私自对阳台进行封闭,严禁在屋顶平台上搭设违建
4.大件装修工具及装修材料不得进入电梯,从楼梯上下容易跑冒滴漏的装修材料和垃圾进人电梯前必须包装好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垃圾的时间为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600、晚上1900-
2100.
5.装修施工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擅自关闭和他人共同使用的水电总开关发出噪声的装修施工机械在晚上2100早上700和中午1200-1400禁止使用〜
6.装修施工工期原则上不得超过90天,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期的,装修人要向物业管理处申报
三、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要严格按批准后的装修方案实施,并自觉接受物业管理处的检查和监督
2.装修要注意人身安全和防火安全,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如需用动火(电焊、氧焊)要向物业管理处提出申请,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装修材料堆放必须听从管理处统一安排,砂、水泥必须袋装存放不得乱堆乱放、不得占用楼梯、过道
4.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堆放于管理处指定的位置严禁从楼上抛弃垃圾和任何物品
5.装修施工用电、用水不得私自由户外接驳
四、装修保证金为保证装修按规定进行,装修人和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向物业管理处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按x元/户收取
五、装修工程竣工验收装修工程完工后,装修人应书面通知管理处进行验收,管理处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规定等经验收通过,退回装修保证金
6、违规装修责任
1.在装修施工中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管理处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扣罚部分乃至全部装修保证金的惩罚
2.装修施工中如施工单位违规操作,物业管理处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行为3因装修人的室内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修施工单位装修人向装修施工企业追偿
4.因装修施工不慎引发火灾事故的,由装修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5.1)因装修施工不慎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装修施工单位承诺全部赔偿责任2)做好装修申报登记和审批工作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的装修申报工作,指导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申请表在装修申报登记时,物业管理公司要对业主的资格进行确认,并提供装修规定及有关资料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预防措施
1、加强装修管理常识及违规装修问题的宣传工作,加强装修手续办理过程中的主动宣传工作,告知业主违规装修的严重性及物业管理立场,避免可能由此给业主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从而也降低物业管理难度
2、加强装修巡查工作,一经发现违规施工,现场要求歇工整改,工作开展受阻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请求支援,必要情况下联系保安部、工程部现场协同配合现场遇业主情绪较为冲动时,不能与业户争辩过多,保持原则,应尽量让业主发泄完心中的不满后再与业主耐心解释法律依据
1、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如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等;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相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
2、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业主、使用人对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将装饰、装修的时间、范围、方式等口头或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3《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违规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经验和点评
1、加强装修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装修监管力度,第一时间发现业主违规装修,早发现早处理,降低装修管理难度
2、加强装修材料放行管理,杜绝违规装修材料进入小区
3、沟通时不卑不亢,坚持原则,尽最大可能制止此类严重违规现象,以免后期业户装修效仿,导致后期物业管理工作更加难以控制局面物业装修房屋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如何管理?
1、业主或者物业利用人装饰装修XXX,该当事先告知物业企业;物业效劳企业该当将XXX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物业利用人,并加强巡查
2、业主房屋出租时应向物业服务企业告知吗?物业出租的,业主应当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将物业承租人,出租期限,物业服务费用交纳的约定等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3、在物业管理地区内禁止以下行为
(1)、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2),侵占,损坏物业的功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
(3)、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⑷、违法法理法规和管理规约;以及未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5)、擅自改变房屋外貌、影响他人生活、工作或者市容坏境;
(6)、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7)、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杂物;⑻、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
(9)、违反规定停放自行车和机动车辆;⑩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第五十九条业主、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管理规约的规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占用地上或者地下空间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二)破坏或者擅自改动衡宇外观;三)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分;五)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装备;六)将卫生间、厨房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的上方;
(七)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八)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九)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十)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十一)乱丢垃圾,高空抛物;十二)损毁树木、园林;十三)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上述行为时,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者管理规约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相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积极配合因上述行为导致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违规装修处理办法为保证XXX的安全和XXX的正常利用,保持环境优美整洁和楼宇外观的和谐统一,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XXX装修管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对装修巡视中初次发现但还没有造成实质性破坏的违规行为,经责任者及时纠正后,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对未办手续私自装修或经阻止仍未纠正并造成衡宇、装备实质性损坏的违章装修行为,责令其歇工,进行整改,完毕前方可恢复施工歇工后,应按下列标准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置惩罚一)、私自装修者,应补签装修协议,并缴纳装修违约金200元;私自加、改装修协议项目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项缴纳装修违约金20-100元二)、有下列情况者,必须责令其恢复原状,并缴纳装修违约金200-2000元
1、拆改有承重作用的部位(承重墙、承重梁、围护墙等);
2、未在指定位置安装空调;
3、违规剔槽、打眼;
4、未经许可拆改管线及终端设备;
5、影响楼宇外观的装修(形状、颜色、规格、材质等),外观包括墙面、窗扇等从外部可视的部位;
6、私改电表箱内电路;
7、破坏、私改空调采暖系统;三)、对无法恢复原状且对房屋结构安全构成影响的部位,需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确定其损坏程度,并缴纳2000元以上的赔偿费,申请鉴定费用由业主承担
四、对损坏公用部位和公用设备、设施的行为应照价赔偿对私自接电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对破坏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行为,视情节严重,责令其恢复原状并缴纳20-200元的赔偿费
六、因装修造成自用部位和设备损坏,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由业主自行承担修复费用
七、因装修造成毗邻房屋受损,由责任人承担毗邻房屋受损部位的修复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