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5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房屋转租合同范文十篇房屋转租合同篇1转租方身份证号码受转租方身份证号码现经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
二、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大写,受转租方应每一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受转租方应于转租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转租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受转租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此合签订同时受转租方已经付房租大写
四、租房押金受转租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转租方押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等证件房屋转租合同篇5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是什么?因为在转租的时候,承租人是对不属于自己的房屋进行了处分,这种处分行为能否得到法律的承认呢?也就是说转租合同有效力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相关知识合同的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法律拘束力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法通则的规定,基本概括了有效合同的标准房屋转租合同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应认定转租合同有效笔者认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转租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作反对表示的(默示),应视为已经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该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2、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出租人在不知道情下的转租,出租人知情后可能会产生两种态度,一种是同意;一种是不同意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那么转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那么就意味着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出租人解除该合同,转租合同也就无效因此,在房屋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的转租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3、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反对房屋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该房屋转租合同也应有效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规定合同无效因此在出租人提出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转租合同应予以解除房屋转租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同样也不是当然有效,这还得看原房屋出租人对转租行为知不知情以及知情后的态度不过,还是提醒各位最好不要从“二房东”手里承租房屋,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房屋转租合同篇6合同双方当事人:转租方(甲方)身份证受转租方(乙方)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第一条转租房屋的情况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弄(新村)号室的(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租赁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o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第三条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一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一个月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月全部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百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在租期内不变
2.乙方应每个月向甲方交付租金第五条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通讯费用由乙方承担(电费元/度;水费元/吨),交付于甲方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度;
(2)电表现为度;
3.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即人民币(大写),合同期满之日,甲方应在乙方结清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费用后,将押金退还
4.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使用权,提供相应证明在此次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按揭、抵押债务、租金及其他税项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5.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4000元(大写四千元整)作为转让费第六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一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3.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4.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第七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房屋,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依照本合同约定优先同意继续租赁,租期可另订
2.乙方在租用该房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租或退租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如甲方合同期要收回该房,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3.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4.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10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
二、
三、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电话电话邮箱邮箱—年一月—日—年—月—日房屋转租合同篇7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转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市区街号小区单元室的公有居住(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部分(全部/部分)即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二)、
(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
(二)、
(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第二条、租赁用途
1、乙方租该房屋的用途为O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第三条、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第五条、其它费用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另算第六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第七条、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元/天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第八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例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2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第九条、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转出租方(签章)受转租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房屋转租合同篇8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转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1-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一)1-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二)、
(三)中予以明确甲、乙双方同意附件
(二)、
(三)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2-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赁证)(编号)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2-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一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一个月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3-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2、转租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受转租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卫生费、采暖费等所有费用都由转租方,受转租方共同分担支付所有费用受转租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受转租方本人使用,受转租方不得私自转租、合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大写,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房屋转租合同篇2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_______元(大写万千百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4-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甲方乙方:房屋转租合同篇9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转租房屋的情况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号楼―层室的(公有/非公有)房屋已(书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的转租约定/征得房屋出租人书面同意),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转租房屋)转租给乙方转租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2.转租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和条件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二)中予以明确
3.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三)中予以明确第二条转租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编号)O转租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转租房屋
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第三条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转租房屋转租期为(月/年)自年月日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
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转租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日/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续签转租合同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转租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____________千百拾元角整)
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1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第五条其它费用
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转租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及其公摊、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公共维修金、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支付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第六条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转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转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转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一概由乙方负责
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转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第七条转租房屋的返还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转租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第九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1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2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3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4转租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而甲方、乙方在签订租赁、转租合同之时已被告知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2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5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6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个月的第十条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甲乙双方还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转租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本合同租金条款
2.在房屋转租期间,非依本合同约定,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转租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未按约定或者超出约定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4.房屋转租期间,非依本合同约定,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登记备案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正本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正副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约定中未涉及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5.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由(甲方/乙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申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乙方)未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房屋转租合同篇10转租人(甲方)身份证号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双方就房屋一部转租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市区路号转租给乙方为居住使用乙方依约承租第二条转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第三条租金
1、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每月日以前缴纳
2、保证金人民币元,于转租期满交还房屋时无息返还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之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乙方于转租期满应即将转租房屋迁让交还,不得向甲方请求迁移费或任何费用
4、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5、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乙方于交还转租房屋时并应负责回复原状第五条危险负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两期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不待转租期限届满,甲方得终止租约
2、乙方于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不交还房屋,自终止租约或转租期满之翌日起,乙方应支付按房租1倍计算违约金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放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八、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原出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捺印后生效转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连带保证人年月日合同双方当事人转租方(甲方)身份证受转租方(乙方)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租房屋的情况1-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市(区/县)路号室房屋,由甲方将上述承租房屋(全部/部分)即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转租给乙方该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1-2该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如下,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转租期满向甲方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2-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甲方与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该房屋的用途为,乙方承诺按甲方与房主签订合同所载明的用途使用该房屋2-2乙方保证,在转租期间未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使用用途
三、转租期限及交付日期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转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证该转租期限未超出(租赁合同/前一个转租合同)的租期3-2转租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转租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转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万千百拾元角整)该房屋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4-2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五、其它费用5-1在房屋转租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它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5-2乙方负责支付的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6-1在转租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用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6-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6-3转租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6-4在转租期间,出租人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6-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进行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7-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8-1在转租期间,乙方再转租房屋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8-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例9-1在转租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随之终止,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被告知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十、其他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账号签署日期签署日期房屋转租合同篇3转租合同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一种,因此其生效首先应当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采取法定的形式并经过法定的程序,等等除此之外,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房屋转租合同的生效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尚未终止首先,房屋转租合同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只有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尚未终止的,房屋转租合同才可能生效其次,房屋转租合同中的转租人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只有承租人享有合法的租赁权,才有资格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对房屋就没有租赁权,当然无权将房屋转租;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已经终止,承租人的租赁权已经消灭,也不再具有转租的资格转租人无权转租房屋的,转租合同也就当然无效
(二)经出租人同意尽管转租的权利基础是承租人的租赁权,但转租必然会影响出租人的利益,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除非有特别约定,通常情况下都是认可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租赁房屋因此,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也为了坚持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该办法第28条规定“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所谓经出租人同意,既可以是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出租人表示允许承租人转租,也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但是,无论何时同意,均应当采取明示的方式,不可以默示同意同时,转租房屋的数量、期限,用途等均应当经出租人同意,不可超出出租人同意的范围止匕外,城市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未办理转租登记备案的,转租行为无效,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转租合同当然也随之解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第3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三)次承租人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次承租人其实就是房屋转租合同中的承租人,其法律地位就是承租人,称其为次承租人只是为了使其与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相区分,从而明确其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因此,次承租人必须完全符合法律关于承租人的主体资格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承租人主体资格有限制的,完全适用于次承租人如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X条的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租用或者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因特殊需要必须租用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这样,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成为城市私有房屋转租合同中的次承租人
(四)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合同,因此,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须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否则无法生效例如,除非出租人与转租合同的双方另有约定,转租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房屋租赁合同标的物的一部或者全部,不能超出房屋租赁合同的范围;转租合同的期限必须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届满,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总之,房屋转租合同只有既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又符合上述特别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房屋转租合同篇4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包括公有房屋)出租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
二、本合同签订前,双方当事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意见的规定,相互交验有关证件,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或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条款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等其中,将承租房屋转租给外来流动人员,转租人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三、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应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不办理登记备案,不得对抗第三人
四、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是资源局和上海市工商局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转租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文本可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取双方当事人使用本合同前应仔细阅读,认真了解各条款内容如有不明确的,可向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询问
七、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八、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页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