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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合同管理制度(11篇)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精选11篇)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
11.目的为加强和规范e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使订立合同的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保证依法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合同法律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术语和定义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一方主体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除外)、协议(书)或其它内容涉及各方当事人实质性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职责:
4.
1.公司经济合同部、控股子公司或项目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等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二十五、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三十八、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办公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四十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建—/rr(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劳动合同另行规定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原则,并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和重大合同专题会审制度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总经理室;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分工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第六条、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lo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2保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O托书》;
3.监督公司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4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05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06其他合同管理工作0第七条、每件合同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所属职能部门确定一主要承办人(以下称为承办人)承办人可以是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进行工作承办人应对自签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第三章合同的审查与签订第八条、在合同签订前,承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lo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2o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O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5o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合同承办人应根据审查结果在请示单上注明自己的审查意见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问题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其文本为复印本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第九条、凡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认为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谈判,应有公司法律顾问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第十条、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凡国家、行业或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适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预算单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起草应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公司常用的合同,由公司法律顾问拟订示范合同文本,公司各职能部门据此起草合同凡合同标的在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的重大合同,力争由己方起草第十二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相关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4.
2.公司经济合同部为各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应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
3.
1.拟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1.
1.
2.
2.对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签订有权参与、审查并提出意见;
1.
2.
3.监督、指导、协助各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处理合同纠纷;
1.
3.
2.
4.制订合同示范文本;
1.
4.
5.其它综合管理职责
1.
5.公司经济合同部同时为公司本部的合同管理部门,其依照本制度44条之规定对公司本部履行管理职责
4.
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项目部应明确各自的合同管理部门,并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1.
6.
1.拟订、完善本公司、本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
4.
2.对本公司、本项目部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5.
4.
3.统一负责本公司、本项目部合同档案管理和信息反馈;
6.
4.
4.处理本公司、本项目部合同纠纷所涉及的法律纠纷事Io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o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标的;4o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5o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6o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7o争议解决方式;8o违约责任;9o变更或解除条件;10o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llo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12o生效的时间和条件;13o约定的联系方式;14名称;o15o签约的地点、日期;16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o17o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8o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涉外合同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立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许可权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涉及下列合同时,须每次单独一次性特别授权lo担保合同;2o资产抵押、租赁、转让、出售、收购合同;
3.投资合同、股东协议、出资协议;4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O5需要授权的其他合同;O第十四条、合同签订之前,承办人应将请示单、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提请业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室审核总经理室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可根据需要,在请示单上要求有关业务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或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总经理室以及总经理室在请示单上要求出具审核意见的各部门应在请示单上对合同出具审核意见意见必须有有关审核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审核人员的签章对不具备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的合同草案,总经理可拒绝签署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草案的否定第十五条、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宜包括:lo合同的经济性1市场需求情况属实;2市场需求预测可靠、合理;⑶投入产出核算经济、准确2o合同的技术性1工程技术依据真实、可靠;2技术措施完备、可行;⑶技术标准和参数科学、真实、可行
3.合同的可行性1整本专案技术具有可靠性;2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有真实性;⑶资产、资金使用效果的财务可行性;4具有可操作性4合同的安全性O1涉及的知识产权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2无损本公司商誉、商业秘密及其他利益5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认为必须审核的其他内容0第十六条、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宜包括:lo资金、资产的合法性1资金来源合法,资产的所有权明确、合法;2资金使用和资产动用的审批手续合法;⑶资金、资产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2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O1价款、酬金的确定正确合理、合法;2资金结算、酬金支付方式明确、具体、合法;⑶与资金、资产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3.索赔条款的合法性4审计部门、财务部门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O第十七条、总经理室对合同的审核内容宜包括lo合法性1主体合法,签约各方具有签约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内容合法,签约各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无悖法律、法规,无显失公平内容;⑶形式合法;4签约程序合法2o严密性:1条款齐备、完整;2文字清楚准确;⑶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确切;4相应手续完备;5相关完备;6附加条件适当、合法
3.可行性1资信可靠,有履约能力;2担保方式切实、可靠4合同承办形式审核O1承办人无误;2符合规定程序;⑶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齐备;4合同文本文字无误,正副本及份数齐备5总经理室认为需审核的其他内容第十八条、公司实行重大合同专题会审制度凡合同标的在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上的合同,承办人应提请总经理室牵头召开专题会议,各审核部门参加,在专题会议上各审核部门充分深入地阐述各自对该合同的审核意见第十九条、总经理室根据其职责范围对合同签订程序、履行情况及履行结果进行监督第二十条、承办人向总经理室提交合同草案时,应预留2—7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供其审核总经理室要求有关业务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在限定时限内出具审核意见的,或要求承办人在限定时限内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的,各审核部门和承办人应按时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时,总经理室应向承办人申明理由并征得同意,且审核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个(含本数)完整工作日第二十一条、各审核部门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审核意见中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总经理室认为需要退改时,应连同全部文件退还承办人承办人修改之后应重新申请审核,审核期限重新计算第二十二条、总经理室结束审核后,负责将各部门审核意见汇总修改成合同修订稿,并将请示单和合同修订稿退还承办人,由承办人将合同修订稿送合同对方当事人合同对方当事人对合同修订稿认可后,承办人将请示单和合同修订稿送总经理室,并由总经理室转呈公司分管副总、总经理第二十三条、总经理根据各审核部门及总经理室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签约决定签约时,应在全部文本上以同一形式签字;决定不予签约时,应以书面形式明示意见第二十四条、公司总经理批准签约后,由总经理室根据经批准的合同修订稿制作正式合同留存壹份正式合同的复印件后,由总经理室将正式合同原件盖公司骑缝章后返回承办人,由承办人交合同对方当事人;合同对方当事人正式签章后,承办人持请示单及盖有公司骑缝章的合同至总经理室盖公司公章合同正式签订后,由承办业务部门的资料员负责将合同文稿分发到公司相关部门及对方当事人第二十五条、签约原则上不得使用转委托方式,必须使用的,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并由本公司总经理室审查复代理人资格第二十六条、公司的各职能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第二十七条、承办人应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八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技术秘密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二十九条、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附‘关于合同管理中若干问题的特别规定)合同生效后,必须全面、及时、实际履行合同,除法律另有明文规定或合同约定外,不准不全面、不适当履行或转让、转卖合同第三十条、任何人发现对方不履行或不全面、不适当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告承办人,承办人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向对方提出异议异议文件须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并报总经理室备案收到对方履行异议时,承办人亦应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予以答复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解第三十一条、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形式及程序第三十二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答复须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作出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有效第三十四条、合同变更或解除的程序与合同签订程序相同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三十五条、合同发生纠纷时,应首先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第三十六条、合同发生纠纷时,承办人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并报总经理室备案,同时应迅速收集下列有关证据lo合同文本,包括、变更或解除的协议、有关电报、信函、图表、视听材料等;2有关的票据、票证;O
3.质量标准的法定或约定文本、封样、样品、鉴定报告、检测结果等;4证人证言;O5其他有关材料O第
三十七、条合同发生纠纷后,承办人须及时将纠纷及处理情况报总经理室备案第
三十八、条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时,承办人应商总经理室确定代理人、诉讼方案等,并向总经理报告第
三十九、条合同纠纷处理的有关调解书、协议书、裁决书、判决书应由总经理室归档,副本或复印本可交承办人、有关部门或人员使用第四十条、总经理室和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管理许可权内对合同建立档案并对文本妥善保管(正式合同原件保存的优先权顺序为财务部门、承办业务部门、总经理室)合同档案内容包括lo合同文本及份数、各文本存置记录2o承办人登记;
3.合同、审查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4o履行情况记载;5o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第四十一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协议、裁决、判决时,承办人应及时商总经理室并经总经理同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七章检查与奖惩第四十二条、公司总经理室对公司所属职能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各职能部门应自觉检查合同的订立、履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四十三条、公司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者及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者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扩大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lo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2o审核人员无正当理由延误审核的;
3.因审核人员疏忽未审出合同缺陷的;4未依法律和本办法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的;O5丢失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的;O6提供虚假资料的;07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O8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转委托的;O9发生纠纷后,隐瞒或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O的;10o有关法律性文件未经审核的;Ho应当或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宜;
4.
4.
5.其它相关职责
4.
5.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情况全过程负责合同承办部门应当根据合同事项指定合同承办人,公司临时借、聘人员以及试用期人员不得作为合同承办人合同承办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
5.
1.依本制度规定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
4.
5.
2.组织合同谈判;
4.
6.
3.依照公司经济合同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合同;
4.
5.
4.负责合同报审并跟踪合同的履行;
4.
5.
5.负责按照公司部门、项目部的规定保管承办合同的档案;
4.
5.
6.其它相关职责
4.
6.财务部门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4.
6.
1.审查合同中的财务收支事项是否符合财务的法律、法规、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4.
6.
2.审查合同的经济可行性;
4.
6.
3.协助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4.
6.
4.按照合同约定审核收支事项;
4.
6.
5.其它相关职责12在合同签订或履行当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收o受贿赂的13泄漏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014使用非法手段签订合同的第八章附则o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前有关文件与本办法相抵触者自行失效第四十六条、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向公司备案第四十七条、公司的下属子公司(独立法人)依据本办法向公司呈报合同草案时,应向公司总经理室呈报,再由总经理室按本章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公司总经理室退交呈报单位,由该子公司总经理签署合同第四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室负责应用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编制肖钢日期204o22审核日期20o428批准日期20O o430关于合同管理中若干问题的特别规定《福建_/rr(福建)O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同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合同正式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工为了在强化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又能根据紧急情况适当灵活处置,特作出如下例外规定
一、遇紧急情况,来不及按《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报批合同的,在兼具以下两种条件时,可先实际履行合同,后补签合同
1、合同的基本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的名称、合同标的、金额、履约时间)应在实际履行前书面向公司总经理室备案;
2、公司总经理在备案单上签字批准(备案单使用请示单的形式,内容必须包括另一方当事人的名称、合同标的、金额、履约时间)
二、鉴于所有的大型工程项目,公司与项目总承包商之间都签有总包合同,各种零星项目原则上都应由总承包商进行只有那些总承包商明确表示无法涵括在总包合同中的项目或总承包商明确表示无法及时处理的项目,项目部才能申请与其他符合公司要求的单位另行签订零星合同此类零星合同必须在大型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由项目部排出计划(计划中应明确另一方当事人的名称、合同标的、金额、履约时间、能否从总承包商款项中予以扣除等内容),报总经理批准只有在报批计划中获得总经理批准的零星项目才可与对方签订合同第一条、第二条所涉及到的情况在补签合同时,仍应按《合
5.内容及要求
5.
1.合同的订立
5.
1.
1.合同订立阶段,合同承办部门应负责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审查并收集保管相关文件审查事项如下a)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内容与实际相符;b)拟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c)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d)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e)具有履约信用,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f)其它应审查事项
5.
1.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经济合同部下发的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合同条款,合同示范文本由公司经济合同部逐步发布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未经公司经济合同部批准,不得更改合同示范文本条款
5.
1.
3.重大合同的签订,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合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合同谈判
5.
1.4合同按照公司授权体系审批后由合同承办部门逐一落实审批意见,由合同承办部门送交有权签署人签署合同后,方可使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印章
5.
1.5o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除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公章或无合同专用章外,一律使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不得以部门或项目部印章代替
5.
1.
6.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负责管理用章同时应做好登记备案
5.
1.
7.合同的变更、解除,应当按照签订合同的程序办理
5.
2.合同档案管理
5.
3.
1.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签署的合同进行统一编号
5.
2.
2.合同正式签署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至少应留存两份合同原件,合同承办部门须将其中一份送合同管理部门存档,一份送财务部门作为办理收支事项的凭证,由财务部门存档
5.
2.
3.合同承办部门应留存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相关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等)备查,并设专卷统一保管
5.
2.
4.特殊情况公司仅有一份合同原件时,财务部门留存合同原件,合同管理部门留存合同复印件
5.
2.
5.归档的合同原件应作永久性保管
5.
2.
6.合同的借阅按照档案借阅的有关规定执行527项目部、控股子公司应按照公司经济合同部要求按时将合O O O同信息报公司经济合同部备案53o合同的履行O5o3lo合同生效后,合同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合同的履行,督促O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包括履行合同约定的通知义务,提示有关部门、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期间履行合同义务和主张合同权利5o32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守合同所涉及OO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它保密信息53o3公司经济合同部、项目部或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根00据职责可随时了解合同履行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
4.合同纠纷处理
5.
4.
1.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承办部门发现存在重大争议或可能发生纠纷的情况,应当及时通报合同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并向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主管高管汇报合同承办部门会同合同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解决问题
5.
4.
2.合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如需委托律师代理的案件,由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对外委托
5.
4.
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关部门应协助合同管理部门对纠纷进行调查取证各有关部门应当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全,并应主动、及时地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供全面、完整的资料,不得故意隐瞒或遗漏合同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可要求合同承办部门指派专人参与仲裁、诉讼或出庭作证
5.
4.
4.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由合同管理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
4.
5.合同纠纷处理完毕,合同承办部门应协助合同管理部门建立诉讼、仲裁案卷,以备查考
7.相关文件
8.
1.《档案管理制度》
7.附则
7.
1.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配套合同、其它按照本制度审批后可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的管理,应按照各控股子公司、项目部的规定执行
7.
2.经济合同部是本制度的建立、维护和贯彻的责任部门,并负责制度的解释
9.
3.公司各层级、各专业应在本制度所确定的原则和框架范围内,建立适用的管理文件和管理体系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2
(一)领取制度分行秘书向行政事务部领取,登记领用日期、领用部门、领用名称、领用份数、领用编号、代表签名
(二)领用制度
1、业务人员向自己所在分行的秘书领取《看楼书》、《业务委托书》、《独家代理委托书》、《收钥匙条》,并登记领用日期、领用名称、领用份数(每种限领5份)、领用编号,使用后将公司存档一联交由行政部文员统一保管,并登记使用份数,如有作废须交回行政文员登记作废份数
2、业务人员须经自己所在分行的经理同意,方可向秘书领取《购售房委托合同》、《房屋租赁给约》、房屋转让合约》(每次限领一份)签署完毕后交由经理审核签名确认,方可生效经理联留存,以备跟进,公司联、财务联由秘书送至总部
3、遗失处罚
(1)委托书、看楼书遗失者,每份扣款50元,该款项转入分行活动基金帐户,并附解释信一封
(2)《购售房委托合同》、《房屋租赁合约》、《房屋转让合约》等文件资料遗失的,责任人应在遗失之日起三日内在《深圳特区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并接受罚款10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有权对责任人进行追偿
(三)报送及备案制度
1、合同、成效报告、交易须知及房产证原件、查档单等资料应于签订合同当日由分行经理或秘书送至法律部审核,审核通过的,分送财务部和客服部作为办文及核算之用
2、财务部以合同和有效成交报告与客户结算费用和款项其他情况说明不具有结算效力
3、区域经理签成交报告时要核对电脑记录,确认是否为转介
4、
(1)所有的退定及退首期房款申请必须经区经签字审批方可办理;
(2)买方或卖方违约情况下,退款金额达到5仟元(含5仟)以上必须由法律部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后方可办理;
(3)退款金额达到8万元(含8万)以上必须由交易中心总监签字审批后方可办理地产合同管理制度篇3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总则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