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甲方乙方见证人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见证人见证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宅基地房屋情况坐落于省市区—镇村东起西至,南起北至
二、该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利由甲方保证,为本人所有经家人同意,无任何产权、债务、财务、继承等纠纷
三、经双方协商总价格为元整,(大写元整)当日当面现款付清
四、经双方签订合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后,甲方将房屋和宅基地及所有附属物品归乙方所有,并将土地使用证交付乙方
五、甲方于年月日按照合同规定将宅基地及所属房屋售于乙方乙方作为购买者拥有对于房屋及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权利(即使用、改造、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所有权和处置权,也包括被征用拆迁等产生的赔偿,或者其他形式产生的赔偿均由乙方所得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甲方配偶和后代不得向乙方及后代进行追偿)
六、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将该宅基地房屋与其他人签订《买卖合同》
七、本合同签订后,永不后悔,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甲方违约解除合同将赔偿乙方违约金为总价格的三倍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甲方子女及配偶:身份证号乙方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