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坑塘承包合同甲方村民委员会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上级文件《三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内容,以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有一处位于郸城县钱店镇孔庙行政村孔庙小学东侧的坑塘(四至为)以协议方式承包给乙方,在承包期间乙方对该坑塘享有承包经营管理权
二、承包期限为甲乙双方约定承包期限为年,自年一月一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费元,除承包费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四、特殊约定乙方承包后不得对土质进行破坏性、污染性利用,不得私自卖土,不得进行土地买卖,不准转租乙方在承包后,因坑塘处于学校旁边,为了保障学生及过往人员安全,坑塘南侧、东侧、西侧必须增加一米宽与路基同高,同时坑坡水泥硬化或绿化种草防止滑坡,在坑东侧、南侧必须建不低于两米的围墙(或不低于两米的标准安全防护网X
五、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如不续租坑塘内的所有设施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六、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需赔偿乙方所有设施投入费用并退还乙方的承包款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和设施投入费用,坑塘的所有投入归甲方所有
七、在乙方承包期间,此坑塘土地及设施变更或被国家征用,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八、乙方中标后需缴纳保证金万元两个月内完成甲方提出的条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回保证金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政府三资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群众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