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商铺租赁合同备忘录出租方(甲方):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公司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事宜签订本备忘录,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如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申请方式告知甲方后,方可终止合同若乙方未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视为乙方继续租赁商铺,相关租赁事宜按合同继续执行
二、乙方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后,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情况的,甲方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剩余租赁期内的租金及费用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三、如乙方在提前终止合同后,仍需继续租赁合同内部分商铺作为业务,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申请方式告知甲方,双方洽谈相关事宜
四、本备忘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方乙方经办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二0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