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建设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劳动用工管理目标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22号)精神,根据国家、省、市治欠保支工作目标和要求,为规范全市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确保全市农民工工资五拖欠,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配备劳资专管员;监理农民工实名制台账和考勤台账;实行先签合同后进场施工
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发放劳动计酬手册,按月委托银行将工资从专户拨付到农民工本人银行卡中,且没有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缴存工资保证金按规定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妥善保存《工资保证金存储证明》已开工或复工的项目未缴存工资保证金的,保证在一个月内补足
四、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在指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并向当地人设部门和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备案,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务尊
三、设立靖权公式牌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维权公示牌,明示工程项目相关信息
六、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以项目为单位,依法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七、劳资专管员每月向负责项目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责任人报送项目劳动用工调度表目标责任单位按以上要求逐条落实目标责任,如有违反,目标责任单位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对线管人员严肃追责目标责任单位(盖章):责任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