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出租房屋的保证书
一、严格遵守出租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出租房屋时,带领暂住人员到房屋所在地保卫科及公安派出所申请居住登记,保证不留宿未登记的外来人员暂住人员离去时,提前申办居住登记注销手续,保证做到人走即销
二、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除做好出租房屋的防火、防盗工作,消除各种治安隐患外,保证经常向居住人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三、发现暂住人有赌博、卖淫奸宿、扎吸毒品,传播和放映淫秽、迷信录音、录像、窝赃、偷盗,诈骗以及制假贩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或其它可疑情况,保证及时向保卫科及公安机关报告
四、服从公安机关、保卫科及管理部门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以上各项,如有违反,愿接受公安机关保卫科及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保证人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