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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板桥镇袁庙小学公物管理制度学校公物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的公共财物,全校师生都有责任爱护
一、公物维护要求、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1墙壁以及生活用品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教导主任、教室的墙壁、门窗、课桌、椅凳、日光灯、开关、清扫2用具、电脑投影仪等,要责任到人、学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设施由卫生辖区班级负责管理3
二、使用与借用
(一)使用与借用.使用(借用)人必须到填卡使用(借用),履行使用或借1用手续.使用人要加强保护措施,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不2得损坏、流失,谁损坏、谁丢失谁赔偿
(二)赔偿制度.公物借用或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心,以免损坏、丢失
1.除正常报废、报损物品外,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2产损失,由责任人按当前市价赔偿.由于故意破坏而造成的公物损坏的,视情节加倍赔偿3
三、班级公物管理
(一)班级公物管理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二)学期开始由学校与班主任共同填写一式两份的《班级公物登记表》,并各执一份表中登清课桌、板凳、日光灯、门及玻璃的配备情况和完好情况
(三)班级公共财物,一经集体配置交付班级使用后,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学生以校为家,爱护公物,保管和使用好班级公共财物,并责任到人对因管理失职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照价赔偿
(四)学期末,总务处对各办公室、班级公物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使用与管理好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