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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合用范围合用于公司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环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1.
1.
1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1.
1.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1.
1.
3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者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殊危(wei)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1.
1.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1.
1.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者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造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4.
3.10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住手高处作业上石棉瓦(或者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4.
3.11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应立急住手工作,工作人员即将撤离现场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对吊笼拉绳进行检查,吊笼所承受的负荷有一定的安全系数,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专人监护
4.
3.12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
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料触碰电线
4.
3.13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造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普通以60度摆布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坚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I并有专人监护
4.
3.14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4.
3.15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4.
3.16在危(wei)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者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危(wei)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蓦地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蓦地停车、发生故障、蓦地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
4.
3.17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者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符合安全要求
4.
3.18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坚固的构筑物上
4.
3.19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
4.
3.20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4.4高处作业审批
4.
4.1由申请作业单位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单位,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4.
4.2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进行高处作业需向安全环保科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未办理作业票,严禁作业生产过程遇有普通暂时故障,必须即将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者指定专人)并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
4.410m以下的普通高处作业及工况高处作业,由安全部主管审批签字,为一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
4.510m以上的普通高处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危(wei)险部位高处作业,由安全部部长审批,为二级高处作业许可证
4.5执行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几点说明
4.
5.1高处作业许可证为两联,一联审批单位存查,一联交施工单位,以便及时检查,一旦发生事故,按照像关规定追查责任
5.
5.2该许可证合用于各个环节、各个时期的一切高处作业过程凡是下达的施工任务中,符合高处作业定义的作业必须执行
6.
5.3如施工期较长,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检查登高设施的安全状况,并且催促作业人员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坏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四、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吊装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吊装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吊装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者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吊装作业;
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wei)险情况时命令住手作业;吊装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吊装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4.工作程序
4.1作业分级吊装作业按照吊装重物质量不同分为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的;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3小于等于100t的;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的
4.2作业要求
4.
1.1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质量虽不足403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作业方案应经审批
4.
1.2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4.
1.3不应挨近输电路线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路线附近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
4.
2.4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4.
2.5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吊具、索具、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4.
2.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不应超负荷吊装
4.
2.7不应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应将建造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4.
2.
82.8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吊物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
4.
2.9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
4.
2.10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a)按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均应即将执行;吊装过程中浮现故障,应即将向指挥人员报告;b)重物接近或者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吊起;c)利用两台或者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d)下放吊物时,不应自由下落(溜);不应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e)不应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其进行检修;不应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f)停工和歇息时,不应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在空中;g)以下情况不应起吊1)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指挥信号不明;2)起重臂吊钩或者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者浮置物;3)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绳打结,绳不齐,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4)重物质量不明、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
4.
2.11司索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a)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b)不应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及将不同种类或者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c)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重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起升吊物时应检查其连接点是否坚固、可靠;吊运零散件时,应使用专门的吊篮、吊斗等器具;d)起吊重物就位时,应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用拉伸或者撑杆、钩子辅助其就位;e)起吊重物就位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f)与司索工有关的不应起吊的情况,司索工应做相应处理用定型起重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
4.
2.13作业完毕应做如下工作a)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应断开b)对在轨道上作业的吊车,应将吊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c)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位置,并对其进行例行检查
五、暂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1.目的为规范暂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减少暂时用电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暂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暂时用电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暂时用电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者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暂时用电作业;
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wei)险情况时命令住手作业;暂时用电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暂时用电作业安全规定;
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暂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暂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4.工作要求
4.1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wei)险场所内普通不应接暂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本标准
5.
4.2的要求
4.2各类挪移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4.3动力和照明路线应分路设置
4.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暂时用电路线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4.5暂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暂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4.6暂时用电设备和路线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暂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有良好的接地,同时应满足如下要求a)火灾爆炸危(wei)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b)暂时用电路线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暂时用电路线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c)暂时用电路线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d)暂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者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
2.5口,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e)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线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
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f)现场暂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wei)险标识,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g)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殊潮湿的场所或者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暂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h)暂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挪移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10.7暂时用电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者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
10.8暂时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暂时用电路线
六、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1.目的为规范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动土作业引起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动土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者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动土作业;
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wei)险情况时命令住手作业;动土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3.5安环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4.工作要求
4.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坚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2作业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警示灯
4.3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防止地面水渗入作业层面造成塌方
4.4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即将住手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5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a)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不应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使用的材料、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距坑、槽、井、沟边沿至少
0.8m处,高度不应超过
1.5m,挖出的泥土不应阻塞下水道和窖井;b)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c)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d)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作业过程中应对坑、槽、井、沟边坡或者固壁支撑架随时检查,特殊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者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情况,应即将住手工作,并采取相应措施;e)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f)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g)不应在坑、槽、井、沟内歇息
4.6二人以上作业人员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4.7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即将撤离作业现场
4.8在化工危(wei)险场所动土时,应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装置发生蓦地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即将通知动土作业人员住手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4.9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石,并恢复地面设施
4.10动土作业涉及暂时用电和断路时,应同时执行暂时用电和断路的要求
七、断路作业安全管理
1.目的为规范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减少断路作业引起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断路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断路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断路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者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断路作业;
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wei)险情况时命令住手作业;断路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断路作业安全规定;
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断路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断路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4.工作要求
4.1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它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
4.2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4.3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日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相应的交通警示设施,即白日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者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者路栏及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
4.4在夜偶尔雨、雪、雾天进行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警示灯设置要求如下a)采用安全电压;b)设置高度应离地面
1.5m,不低于
1.0m;c)其设置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d)应能发出至少自150nl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者旋转的红光
八、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
1.目的为规范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减少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引起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抽堵盲板作业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者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抽堵盲板作业作业;
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wei)险情况时命令住手作业;抽堵盲板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全规定;
3.5安环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4.工作要求
4.11生产车间(班组)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
4.2应根据管道内介质的性质、温度、压力和管道法兰密封面的口径等选择相应材料、强度、口径和符合设计、创造要求的盲板及垫片高压盲板使用前应经超声波探伤,并达到合格要求
4.3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并对每一个盲板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
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者转挪移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4.
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者空气吹扫或者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者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5.
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6.
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7.
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8.
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创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创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9.
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允许
10.
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快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焕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浮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11.
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者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许室外高处作业
12.
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住手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13.
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许有石油酸、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者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生产车间(班组)应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4.4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
4.5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作业时,系统压力应尽可能降低,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4.6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应有动火作业;作业时应使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
4.7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4.8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4.9不应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4.10作业结束,由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班组)专人共同确认附各种作业证格式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动火作业级别动火方式动火地点动火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动火分析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年月日时分析点名称分析数据分析人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危害辨识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1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者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2断开与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块动火点周围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3进行隔离4罐应内司灵点同一围堰和防火间距内的油罐不同时进行脱水作业5高处作业已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6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已清除7电焊回路线已接在焊件上,把线未穿过下水井或者其他设备搭接8乙快气瓶(直立放置)、氧气瓶与火源间的距离大于10m9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根,灭火器()台,铁锹()把,石棉布()块其他安全措施10编制人,生产单位负责人监火人动火初审人实施安全教育人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审批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受限空间所属单位受限空间名称作业内容受限空间内原有介质名称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单位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危害辨识分析项目有毒有害介质可燃气氧含量时间部位分析人分析标准分析分析数据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1对进入受限空间危(wei)险性进行分析2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落实抽堵盲板责任人3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者佩戴空气呼吸器4不能用通氧气或者富氧空气的方法补充氧5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已切断电源,电源开关处加锁或者挂“禁止合闸”标志牌6设士人监护花番装限.空间内部已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无需用/已采用)防爆工具78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无妨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9分析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内的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10作业人员清晰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他危(wei)险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救生绳()、气防装备()11甘4t人+北乜HJIE编制人实施安全教育人日时申请单位竟用签字,年月分日时.宙批单位意见签字年月八日时分完「验收签字年月分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盲板实施时间作业人监护人设备管道名称介质温度压力材质规格编号堵抽堵抽堵抽生产单位作业指挥作业单位负责人涉及的其他特殊作盲板位置业图及编号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作业时,尽可能降低系统压力,作业点应为常压12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作业时,作业人员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3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作业时使用防爆灯具和防爆工具4易燃易爆场所,距作业地点30m内无其他动火作业5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已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6介质温度较高、可能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已采取防烫措施7同一管道上不同时进彳亍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其他安全措施8编制人实施安全教育人生产车间(分厂)意见签字年月作业单位意见签字年月审批单位意见签字年月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确认情况签字年生产车间(分厂)确认情况签字年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高度作业类别作业单位监护人作业人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危害辨识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3作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安全帽4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5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及安全绳6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防毒面具或者口罩,B.空气呼吸器7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网、围栏符合安全规定8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图设施9梯子、绳子符合安全规定10石棉瓦等轻型棚的承重梁、柱能承重负荷的要求11作业人员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作业所搭设的承重板稳定坚固12采光、夜间作业照明符合作业要求,(需采用并已采用/无需采用)防爆灯1330m以上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其他安全措施14编制人实施安全教育人生产单位作业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审核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审批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吊装地点吊装工具名称作业证编号吊装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证号监护人吊装指挥及特殊工种作N业证号起吊重物质量⑴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吊装内容危害辨识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1贵重,作业条件特殊,已编制吊装作业方案,且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2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3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4已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5已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6夜间作业采用足够的照明7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已住手作业8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9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10将建造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制匕准11吊装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路线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12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者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13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许吊装14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许吊装15超负荷或者重物质量不明,不许吊装16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者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许吊装17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许吊装18安全装置失灵,不许吊装19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矫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20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21作业现场浮现危(wei)险品泄漏,即将住手作业,撤离人员22作业完成后现场杂物已清理23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24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分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25起吊物的质量()匕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26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27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28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路线29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洛实A.指示牌;B.指不灯30在爆炸危(wei)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31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36V、24V、12V防水型灯;36V、24V、12V防爆型灯.32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33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实施安全教育人生产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作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吊装地点吊装工具名称作业证编号吊装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证监护人吊装指挥及特殊工种作业证起吊重物质量⑴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吊装内容危害辨识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1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已编制吊装作业方案,且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指派专人监护,并监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3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4已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5已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6夜间作业采用足够的照明7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已住手作业8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9明确分工、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10将建造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11吊装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路线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12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者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13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许吊装14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许吊装15超负荷或者重物质量不明,不许吊装16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者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许吊装17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许吊装18安全装置失灵,不许吊装19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矫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20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21作业现场浮现危(wei)险品泄漏,即将住手作业,撤离人员22作业完成后现场杂物已清理23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24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分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25起吊物的质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26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27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28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路线29人员出入口和撤禺安全措施已洛实A.指示牌;B.指不灯30在爆炸危(wei)险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31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36V、24V、12V防水型灯;36V、24V、12V防爆型灯32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33其他安全措施编制人实施安全教育人生产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作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监护人作业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作业地点作业单位涉及的其他特殊作业作业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件图)童于十厂J口nJ刀危害辨识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1作业人员作业前已进行了安全教育2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已办理了动火证3地下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4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5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6已按作业方案图规划线和立桩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已向作业单位交待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未使用铁棒、7铁镐或者抓斗等机械T且柞业现窃亩栏、警戒连、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89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10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11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安全监督部门、应急中心12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13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B.36V、24V、12V防爆型灯14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15动土范围内无障碍物,并已在总图上做标记其他安全措施16编制人.实施安全教育人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作业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会签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审批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申请单位申请人作业证编号作业单位涉及相关单位(部门)断路原因断路时间自年月日时分始至年月日时分止断路地段示意图及相关说明签字年月日时分危害辨识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1作业前,制定交通组织方案(附后),并已通知相关部门或者单位作业前,在断路的路口和相关道路上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道路作业警示灯、2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3夜间作业设置警示灯其他安全措施4编制人实施安全教育人申请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作业单位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等部门会签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审批部门意见签字年月日时分完工验收签字年月日时分
4.
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4.
3.12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快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
3.13乙快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
4.
3.14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4.
3.15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4.
3.16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进人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者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进入受限空间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
4.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
4.
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4.
1.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4.
1.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
1.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安全环保部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4.
2.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4.
2.2住手危(wei)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得以关闭阀门或者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4.
2.3对危(wei)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危(wei)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者移液,清理干净根据危(wei)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者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wei)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醛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
2.5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者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4.
2.6检修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且取样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其中
4.
2.
6.1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GBZ1-202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
18.5221%
4.
2.
6.2有毒气体或者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者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
4.
2.
6.3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4.
2.
6.4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住手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4.
2.
6.5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2.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暂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4.
2.8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4.
2.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普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安全环保科批准;
4.
2.
102.10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路线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
2.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者O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4.
2.12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快或者氧气
4.
2.14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4.
2.15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灭火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4.
2.16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者歇息;
4.
2.17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者富氧空气);
4.
2.18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者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4.
2.19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发生时,应即将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4.
2.20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即将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4.
2.21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1.13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许进入内部作业
4.4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许强行连续作业
4.5进入罐、容器、井内作业时,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者深度搭设安全梯或者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者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4.6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4.7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晰,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4.8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许穿戴化纤织物
4.9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者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4.10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4.1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
11.1《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危(wei)险设备所属单位专职安全员认真填写许可证上设备所属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内介质、检修作业时间、检修作业内容、设备切断置换安全措施、单位负责人签名等内容后,交由检修单位填写
4.
11.2检修单位在接到《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检修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该证上检修单位、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名、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和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等内容
4.
11.3在完成进入危(wei)险设备内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经现场分析或者检测检查合格后,依序由现场检测分析人、危(wei)险设备所属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和公司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签名后,《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生效,检修单位方可开始作业
4.
11.4《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为一式二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部留存,第二联由检修单位留存
4.
11.5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涉及动火的,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执行并办理相应的动火许可证
4.
11.
611.6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现场监护人(包括设备所属单位和检修单位)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对于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窜入或者析出危(wei)险物质的情况下,现场检测分析人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并最多每隔30分钟进行检测分析一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设备内作业人员即将撤出,待采取措施并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进入作业
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本公司及相关方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职责
3.1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3.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者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业;
3.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wei)险情况时命令住手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3.4作业所在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3.5安全部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高处作业票
3.6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排、作业负总则
4.工作程序
4.1高处作业的定义
4.
1.1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
4.
1.2普通高处作业
4.
1.
2.1在作业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30米以下(不含30米)的作业
4.
1.
2.2企业内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者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者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者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特殊高处作业在作业基准面30米(含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者低温、雨雪天气、夜间、接近或者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者无牢靠立足点、突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4.
1.3工况高处作业在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4.
1.
3.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时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1.
1.
3.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4.
1.
3.3在高大釜、罐等化工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
1.
3.4作业下部或者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者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4.
2.处作业的分级
4.
3.
2.1普通高处作业分级
4.
2.
1.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4.
2.
1.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nl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4.
2.
1.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nl时,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
2.2特殊高处作业
4.2,
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
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4.
2.
2.2在高温或者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4.
2.
2.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
2.
2.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
2.
2.5室外彻底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4.
2.
2.6在接近或者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4.
2.
2.7在无立足或者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4.
3.
2.8对蓦地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4.4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1.
1.
13.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国务院《建造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中有关规定
1.
1.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者安全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者雷电天气时,应住手高处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或者总工程师)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1.
1.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许及酒后等人员不许进行高处作业
1.
1.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普通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护碰等安全设施,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1.
1.
53.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作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4.
3.7铺设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造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
4.
3.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者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者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