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疫情报告制度
一、报告程序
1、项目部发现突然死亡、高死亡率等现象,及时向项目部防治急性传染病指挥部报告
2、项目部防治急性传染病指挥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半小时内赴现场进行调查,并向上一级单位汇报
二、报告制度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项目部防治急性传染病指挥部安排专人密切注视和报告疫情动态
2、报告内容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人临床反映防治措施
一、发现疫情可疑疫情发现可疑疫情时,由项目部急性传染病指挥部,启用应急储备物资,对可疑疫区进行封锁、消毒,对病人进行隔离,待诊断结果确认后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疫情处理确认为疑似急性传染病时,项目部应在专业人员指导监督和组织下实施疫情处理
1、划定区域进行隔离
2、无害化处理必须对疫点、疫区内按规定实施消毒等无害化灭源处理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统一进行隔离
3、其他应急措施1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消毒、测温2施工队宿舍保证每间房间不超过15人,每人不少于2平米3办公室、宿舍应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卫生
三、后勤保障项目部防治急性传染病指挥部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免疫、消毒、防护器具等物资,并实行统一订购,统一管理对在处置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引发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以及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