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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内部审计的历史演进和概念的发展
1.简述行会审计1行会审计是中世纪内部审计的重要形态在英国,从11世纪至12世纪开始就已经存在具有特殊目的的人们的结合体,即行会每个行会每年要召开14次总会,议事内容包括选举产生理〜事和审计人员理事会是行会的执行机关,其主要任务是征收会费和罚款,调查行会的财产状况,仲裁行会成员间的纠纷,登记反映行会经济业务的行会账户审计人员通常是从行会成员中选举产生的,是行会成员的代表,其主要任务就是定期对账户进行审查理事必须在召开总会之时完成对所有行会账户的审查并提交给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审查完毕之后,就会向行会成员就账户记录进行口头报告由此可见,行会审计就是建立在行会成员和理事之间关于行会业务和财产管理的委托、受托关系基础之上的审计的重点与城市审计一样,都是审查作为受托人的理事在处理经济事务方面的诚实性简述审计方式
2.
(1)由总公司派出检查人员进行审计;
(2)由商法规定的监事实行内部审计;
(3)由专职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4)由兼职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
(5)临时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其中,以第一种和第二种形态最为普遍解释组织内在需求是内部审计发展的关键因素
3.纵观近代到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历史,我们不难看出内部审计是伴随经济的发展.企业规模的扩大和组织内部管理层次的日益复杂得以发展的经济发展导致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经营管理、提高效率、有效应对风险的挑战更为艰巨,导致组织对内部审计的需求更为迫切当前,随着审计委托人更加关注组织的内部控制、风险防范和组织治理,以及外部审计对各类组织财务报表审计的常态化、制度化,财务审计已经逐渐淡出内部审计的舞台,非财务审计已经成为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内部审计实践中普遍开展了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舞弊审计、效益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环境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等适应组织内在需求的审计内容.简述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对内部审计概念的修订方面4
(一)关于内部审计的职能2003年的内部审计定义突出强调内部审计的职能是监督和评价,但是,相对于“监督”所体现的内部审计的查错纠弊功能,现代内部审计更强调价值增值功能因此,借鉴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定义,此次修订将内部审计的职能从“监督和评价”改为“确认和咨询”,拓展了原定义中内部审计的职能范围
(二)关于内部审计的范围修订后的定义将内部审计范围界定为“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将原来的“经营活动”改为“业务活动”,体现了内部审计的业务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还包含非营利组织定义中增加了对“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的审查和评价,以体现内部审计对组织风险的关注
(三)关于内部审计的方法修订后的定义增加了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的规定,强调了内部审计的专业技术特征,体现了内部审计职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助于内部审计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内部审计职业对技术方法和人员素质的要求
(四)关于内部审计的目标修订后的定义将内部审计的目标界定为“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在提升组织治理水平,促进价值增值以及实现组织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对内部审计目标更高的定位将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在组织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提升内部审计的层次简述后安然时代对内部审计职业发展的最新要求
5.人类社会刚刚进入21世纪,就接连发生了安然、世通等公司的财务丑闻,后安然时代的到来催生了对内部审计职业具有重要影响的法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后安然时代的社会大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为内部审计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内部审计职能外包业务在20世纪90年代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当时越来越多的内部审计职能被普遍外包给由企业的外部审计人员管理的“独立”团队安然与其他公司垮台之后的调查均指出这些外包的内部审计职能并不总是具有和真正的内部审计一样的独立性,而独立性却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职业准则的灵魂《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会计师事务所不再被允许通过一个外包协议来履行其审计客户的内部审计职能,内部审计的重任落在了内部审计职业界自己身上2002年4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对美国国会关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意见陈述书中提出,内部审计、外部审计、董事会以及高层管理人员是有效治理公司的四大基石,内部审计被公认为有效组织治理的重要基础由此可见,后安然时代的内部审计已经被提升到了组织治理的层面,并随整个组织治理发挥作用内部审计已经不再是低层次的管理活动而是更高层次的治理活动内部审计已经被纳入组织价值链的轨道,关注组织治理的实施,协助组织治理的完善,促进整个组织治理的有效和高效,以实现为组织增加价值和利益合理分配的重要使命得到《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全新授权的审计委员会已经意识到,他们所在组织的内部审计职能是全面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委员会中拥有专业头衔的会计和财务专家也需要内部审计人员的帮助,以解释组织中的内部控制问题,更好地评价审计风险,计划和实施有效的内部审计依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要求,内部审计人员需要担负按照法案404条款对组织中的内部控制进行复核的重任内部审计还应该更加积极地参与其他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相关的事项其中一个尤为重要的领域就是组织中的道德与举报whistleblower职能审计委员会应负责在组织中设立一个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举报职能,内部审计部门及其首席审计官CAE必须充分参与,以评估这一职能是否符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规定,以及是否达到了审计委员会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