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进港作业安全协议伴着生产的发展,进入港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也越来越多,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进港作业单位(下称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作业场地码头区内、堆场、停车场、机修作业区、公司办公楼等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管辖的范围
二、适用范围凡乙方在甲方上述第一点明确的作业场地进行转堆、装卡(船、车)水电安装、基建、机械装备安装、改造和油漆、船舶航修、护舷修理等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工程(作业)工程均在此范围之列
三、乙方应对本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的施工、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监督当乙方施工、作业影响到甲方生产时,要肯定听从甲方人员指挥
四、乙方保证派出作业的人员和装备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作业装备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五、乙方在每次作业前,必需将派作业的车辆号牌和机械司机的驾驶证号码或特别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号以书面形式报备甲方,甲方以此为凭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规制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理
六、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执行港口生产安全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按甲方提出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作业乙方违反港口安全规定作业,被甲方检查发现,甲方有权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而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并统计上报
七、甲、乙方双方联合作业、交叉作业时,要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发惹事故由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一方负责统计上报
八、乙方在码头区内施工、作业,凡运用风电焊或其他产生明火的工具,须按港口有关动火管理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动火手续经审批同意前方可施工、作业作业前要认真检查作业环境,作业过程中要认真落实防火措施,完工后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留下火险隐患,方可撤离作业现场航修船舶按港监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乙方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乙方须按有关规定赐予配足
十、乙方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或来回作业现场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对甲方安全要求有不清晰的地方,应先询问甲方,经同意前方可作业
十二、乙方进行的护舷工程的物资工具等请标准存放好,并须派人值守确保安全与防盗,如发生因乙方(含相关人员)失责而引起的全部事故与大事均由乙方担当!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乙方年月日20XX XX附《港口安全规定》附件港口安全规定凡进入港区范围人员、车辆,必需遵守如下规定
一、进出码头自觉出示证件外来人员及车辆须办妥手续,方可进入港区,并自觉遵守《进出码头须知》摩托车禁止进入码头区内
二、未经答应,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港区,无关人员、车辆不得任意穿行现场生产作业范围内
三、码头区内一律不准吸烟严禁戴火种进入煤仓、堆场等危区
四、一切外来车辆进入码头,必需配置有效的灭火器材,进入危区、堆场,必需戴牢火星熄灭器
五、码头区内禁止自行车载人,自行车必需在指定地方停放
六、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堆场、办公室和候工室等
七、码头区内车速不得超过公里/小时,不准将车辆停放在道路弯15口、交叉道口和阻碍装卸作业的地方,严禁抢越通过道口
八、进入码头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需戴好安全帽,严禁跨越皮带机、钻皮带机底或坐卧道轨
九、在距码头边沿米范围内作业人员,必需穿好救生衣
1.5
十、上岗作业前四小时内和工间不准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