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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协议甲方XXX燃气有限公司乙方为了维护物业及广阔业主共同利益,强化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对燃气设备监督管理,标准装修人、装修企业的装饰装修行为,给全体业主营造一个安静、舒适、优雅的居住环境,依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方法》及《XX城市燃气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庭院燃气公共设备免费维护管理;
2、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用户进行室内安全检查,不定期对正在装修用户进行检查,并定期在小区进行安全宣传;
3、甲方应定期根据乙方提供业主的名单进行点火;
4、对于通气之前私自拆、改、装燃气设备的用户,必需经乙方出具相关证明后到燃气公司营业大厅办理二次安装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通气点火;
5、对于通气后用户私自拆、改、装燃气设备的用户,甲方按时通知物业并有权对用户进行停气处理;
6、如有险情及与燃气设备相关事宜公司须按乙方要求立刻赶赴现场处理事故;
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启闭燃气管道公共阀门,不得涂改燃气设备的安全警示标志;
8、经国家认定不合格或者已被取缔销售的燃气具,甲方有权拒绝点火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燃气设备受到破坏,乙方应按时报修,必要时乙方应实行应急措施并立刻报告甲方;
2、催促并监督业主把握安全用气常识,正确运用燃气;
3、定期向甲方提供点火名单,甲方依据点火名单按时进行;点火,没有乙方提供名单,甲方不得进行点火;
4、定期向甲方提供业主室内装修名单及房屋所处位置;
5、对私自拆、改、装燃气设备的用户,乙方应主动制止;
6、乙方应主动协作甲方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电话电话: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