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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总分包安全协议书甲方:乙方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工程的安全生产,依据《劳动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答应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确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说明
1、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施工期间,甲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工程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乙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工程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上述甲乙双方工程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按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甲乙双方应依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削减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9、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工程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按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操作乙方还必需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乙方未根据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10、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工程,由乙方负责按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需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11、乙方负责依据甲方施工布置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布置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见、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12、乙方负责依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担心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把握自我爱护的学问,并负责催促工人执行交底安全交底必需采纳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需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X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X份,同时,乙方还必需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乙方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根据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13、乙方负责根据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按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相关标准、标准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需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14、乙方负责依据相关标准标准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备、装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担当主要责任
16、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需常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担心全行为、物的担心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按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按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帮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按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17、当甲方根据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按时订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应单的形式向甲方反应整改情况,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时订正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18、乙方负责在布置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备装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需按时将隐患解决前方能布置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需按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应,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解前方准施工若乙方布置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应给甲方要求排解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装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担当主要责任
19、乙方负责合理运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装备、临时用电设备、居住住宅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意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意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按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需主动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前方准运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答应,不正确运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9.1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电器装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运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运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答应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装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撤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需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全都并实行必要、牢靠的安全措施前方能撤除,安全防护措施撤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需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安全防护措施的撤除必需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乙方对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撤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撤除要求撤除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担当主要责任
21、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需催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需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22、乙方不得运用国家指令淘汰、禁止运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装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装备、电气装备、各类设备等必需符合国家标准、标准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装备、设备必需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装备的安装、运用、检测和报废必需符合相关标准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自带的装备设备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23、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需派特地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乙方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24、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烘、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需建立特地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私自运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25、乙方负责选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担当主要责任
26、乙方负责催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宅的洁净干净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宅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27、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28、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实行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私自撤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撤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乙方在非答应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30、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担当全部责任
31、乙方必需听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担当的安全责任
32、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对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需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说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本合同一式X份,甲、乙双方工程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甲方法人单位乙方法人单位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4、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需严格根据协议商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需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标准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强化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5)依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催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照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催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标准、做好防护措施;9)按时发现和消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0)按时、照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的其他要求
(三)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标准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在乙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要求后,甲方负责依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依据工程发展情况,按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3、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顺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工程,由乙方负责按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详细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甲方负责依据工程合同商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装备、临时用电设备、居住住宅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备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详细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担当主要责任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担心全状态”隐患,详细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纳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运用的新装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担当相应责任对于“人的担心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依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标准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详细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甲方负责依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备、装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备、装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备、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需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详细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装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详细范围见附表
18、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装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详细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为催促和帮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退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担心全行为”、“物的担心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按时整改乙方必需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需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按时得到消退导致的事故不担当主要责任
10、当乙方依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退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退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为催促和帮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乙方必需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需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担当主要责任
1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订正,甲方有权对不满意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按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担当的安全责任
(四)乙方责任
1、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托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运用不满意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3、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需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依据所担当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4、乙方必需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需向甲方提供精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需按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管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5、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运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运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
6、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全部责任
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需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头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触及到的全部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需听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听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担当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