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工程施工保证金协议工程名称甲方乙方(施工)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保证金事宜,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及权利,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就XXXXXXXXXXXXXXXX工程,乙方作为施工单位,XXXX年XXX月XXX日之前将工程施工保证金人民币共计XXXXXXXXX元存入甲方账户甲方收到该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条
2、乙方交存的上述工程施工保证金甲方保证只能用于工程施工期内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民工工资拖欠及工程施工结束后返还乙方,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3、工程显现工程质量缺陷问题验收不合格,经甲方通知后,如乙方接到相关通知书后在商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修复、返工职责,甲方可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返工修复;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工程施工保证金中支付甲方托付的单位进行修复后的工程出项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再担当责任
4、工程显现工程进度问题因乙方造成工期延误,就延误的工期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周内予以确认后同意延期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若擅自变更设计导致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担当,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每延误一天罚款XXXO元,超过30天的将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除不行抗力的因素外)
5、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不得违反施工因乙方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担当相应的责任及费用
6、乙方不得有层层转包和无资质承包的显现不得任意招用零散工,在建设备工时违规,为降低本钱,相互挤压劳务费,拖欠工人工资
7、返还保证金擅自违规转包者将扣除全部保证金;擅自减省工料其所造成损失的金额将与保证金相抵扣;在查验或验收不合格,且在通知期限内违规办理,其不合格造成的损失、额外费用或惩处性金额将从保证金中抵扣相等金额甲方不得擅自挪用、转移、占有履约的保证金在商定内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在商定结算后一次性返还保证金本协议一式X份,甲、乙方各执X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地点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