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学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协议书为了强化学校管理,保证同学的安全,创立平安校内,特与长期进入学校停放的车主或司机签定如下安全保证协议、学校教职工或家属个人车辆(含摩托车),若需长期在校内内停放,1必需签订本协议书,且听从管理、全部的车辆必需停放在学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乱停乱放对于停2放在学校的任何车辆,学校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爱护工作、教职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时间必需避开同学上下学顶峰,上下班3时凡有同学正在进出校内,不得跟随而入,一是可将车辆停放在校内大门口以外,待同学全部进入后,再将车开进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同学上学前到岗,放学时必需等同学散静前方可开车离校、任何车辆在校内造成同学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车主及驾驶4者负全部责任、同学上课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内,如有特别情况5必需经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进入在校内内禁止鸣笛,不得任意启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任何车辆的进出停放都必需听从学校门卫保安人员的管理,不听6从管理者,门卫人员有权制止停放和进出、学校老师车主应时辰牢记交通安全,文明驾车,不酒后驾车,不飙7车,遵守学校及门的规定,自觉做遵守交通规章的模范以上规定,希望各位机动车车主自觉执行,和学校签定安全协议书,主动支持学校的工作,为师生安全负责,为创立平安校内尽自己的一份力本协议一式份,甲方由学校办公室、安全员各执份、乙方由车主X X持一份,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车主车牌号车主(签字或盖章)康县太石学区年月20XX61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