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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有限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贯彻企业发展与员工相协调的理念,培养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依据集团公司、华电国际公司、东分公司教育培训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ft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育培训工作以服务公司长远发展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着重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学习创新能力,培养造就适应公司发展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为公司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各部门及所属班组第二章培训管理与职责分工第四条为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党委书记任主任,公司其他公司领导任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及有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培训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公司1有关规定;、负责审批公司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政策、制度、措施、规2划和计划;、负责研究决策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第五条公司教育培训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培中心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公司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1、研究制定公司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和措施;
2、负责制定公司中长期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3织实施;、对各部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4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室配合教培中心组织实施本专业培训工作,定期调查分析专业人员培训需求,编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的培训活动第三章教育培训类别及内容第七条教育培训的主要类别包括职业资格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等
(一)职业资格培训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员工,必须参加相应职业资格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岗位培训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岗位规范要求,对各类人员进行岗位资格培训、适应性培训和岗位轮训、岗位资格培训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取1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