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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霍邱县年度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2022为全面检验2022年度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完善教育评价机制,特制定《霍邱县2022年度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考核项目与分值乡镇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项目为党的建设、疫情防控、安全稳定、教育发展、教育惠民工程、教育生态、队伍素质、教育信息化工作,共八个方面,总分值为680分考核设立附加项目分具体考核内容见《霍邱县2022年度中心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量化评分表》
二、考核的方法和程序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督导室牵头实施简化程序,量化考评一是中心学校进行自评所有中心学校必须对照考核内容与标准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填写自评得分,连同加分因素表一同报送教育局督导室二是局有关股室站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评分,提供赋分依据,并经分管领导签字认可三是局领导班子对照考评内容进行评分四是督导室汇总评分,股室站和局领导班子评分各以50%计入总分,报请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认定
三、考核结果的评定和运用㈠结果评定根据得分高低,评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10个㈡表彰奖励对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乡镇中心学校予以表彰奖励中心学校校长当年优先考虑评先评优,并将考核得分作为中心学校校长、副校长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㈢评先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乡镇中心学校不得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优
1.辖区内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辖区内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3.辖区内学校中职招生工作位于全县后三名的
4.辖区内学校师德师风出现问题并受到查处的
5.辖区内学校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且同一案件2人以上(包括2人)受到处分的
6.辖区内学校教职工受到党政纪责任追究,累计达到5人次以上(含5人)
7.按政策规定其它应予“一票否决”的㈣后进处罚
1.对考评总分位居全县倒数第一名的中心学校列为重点管理单位,对校长进行戒勉谈话
2.连续二年位居全县倒数第一名的,校长自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