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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清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编制176人,实际在编在岗人数为114人一是行政编制数13人,现有11人,空编2人;二是事业编制163人,现有108人,空编57人;
1.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数65人,现有32人(参公编制40人,现有
28、事业编制25人,现有4人),
2.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编制数39人,现有36人,
3.城市管理信息化中心编制数12人,现有12人,
4.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数15人,现有15人,
5.红枫分局编制数8人,现有8人;
6.站街、卫城、新店、王庄、流长、麦格、犁倭、暗流8个分局编制数24人空编24名;三是“同工同酬”在岗人员35名;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我单位2022年度自评得分为99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赋分100分,得100分2022年,我单位的预算完成率二(全年执行数)/(年初预算数)*100%,得100分
2.产出指标赋分100分,得分100分2022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得100分
3.效果指标赋分100分,得分100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100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4.满意度指标赋分100分,得分96分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为96%,得分96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自评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合理性需要提高,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较低,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绩效管理目标不到位
3、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绩效目标申报、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四是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9名二单位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中央、省、贵阳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本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3依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行为实施行政处罚4依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5依照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设施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6依照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方面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7依照工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8依照交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实施行政处罚与公安交警联合执法9依照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0依照食品药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1依照价格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2依照防震减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防震减灾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3依照民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侵占道路及公共场所治丧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4依照人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人防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15贵州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16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案件;受理违反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办理
(17)负责各乡(镇)涉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
(18)参与编制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和实施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物业管理专业规划;制定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物业管理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19)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各乡镇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20)负责全市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物业管理方面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管理工作
(21)负责局机关及所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分局和事业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22)负责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牵头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相关应急突发事件和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23)负责牵头做好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24)负责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2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收支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22年度预算基本情况2022年收入预算为
23603.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3603.73万元,占
100.00%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
3586.32o万元,占
15.19%,项目支出
20017.41万元占
84.81%,其他支出
0.00万元占
0.00%o
(二)2022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1.2022年度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度总收入
23573.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3573.04万元,占100%
2.2022年度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度总支出
2356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954.80万元占总支出比例
12.54%、项目支出
20612.28万元占总支出比例
87.46%o基本支出
2954.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688.22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
90.98%,商品和服务支出
87.50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
2.9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9.08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
6.06%;项目支出
20612.28万元
(三)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22年度本单位人员经费
2867.30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
97.04%,较年初预算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87.50万元占基本支出比例
2.96%
(四)项目支出使用管理情况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
20562.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3.9万元,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涉及的项目有清镇市2022年背街小巷综合治理(青龙山街道云岭片区)建设项目、清镇市2022年背街小巷综合治理(青龙山街道百花片区)建设项目、清镇市利用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及污泥工程PPP项目绩效评价费用;卫生健康支出
34.34万元,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涉及的项目有疫情防控经费;节能环保支出
2866.27万元,用于水体、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涉及的项目有海螺水泥厂污泥处置费用、清镇市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购买服务、清镇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清镇市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自行监测购买服务项目、清镇市垃圾填埋场应急处置及日常维护项目费用(2022年)、海螺水泥厂污泥处置费用(2022年)、清镇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购买服务项目、清镇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2022年);城乡社区支出
14271.99万元,用于城管执法、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市公共设施,涉及的项目主要有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一桥一策项目、观清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观清路清镇段道路提升改造项目、高发美行政赔偿经费、清镇市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百马大道寒坡岭地下通道改造项目、2022年市政维护费用、清镇市城市管理信息化中心工作运行经费、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购买城市市容秩序管理协管服务项目、行政处罚工作保障服务费(聘请第三方的测绘、审计、检测油烟排放、噪音污染指标等费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7.78万元,用于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涉及的项目主要有省应急厅下达省级2021年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其他支出3308万元,用于贵阳市清镇市城区雨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五)“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本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金额为
19.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
15.6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
8.16万元,完成预算的
41.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8.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共有车辆32辆),完成预算的
52.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共计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0%
三、部门组织实施情况
(一)加强内部控制我单位历来重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遵守规章制度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22年我单位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的制度、规定,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对各项资金的管理、经费收支审批等均作了明确规定,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安排一名分管财务领导一支笔签批财务单据,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20000元(含)以上的,原则上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通过审批报销;20000元以下的,需由所属科室写出经费申请,经科室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按正常程序予以报销;单位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支出原则上由财务人员制表,会计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支出原则上由所属科室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和签名、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财务方可报销;
(二)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对局领导及机关内设科室人员实行网上申请派用管理,对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部门用车自主集中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公车定点停放制度,除公务活动时段外,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停放到单位指定地点全局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养事务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办公室按照部门车辆情况发放加油卡,各部门按车牌号制作加油登记表,做好“一车一表”加油台账登记各部门每月底28日前将台账复印两份报局办公室检查存档
四、资产管理情况
1、单位购置固定资产要充分考虑业务需要和财力,按批准的预算计划办理,防止盲目购置,积压浪费;
2、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因工作原因调离原岗位或调出本单位,其使用的固定资产要做好移交手续,才能办理相关的调离手续,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相关的固定资产的变动登记;
3、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需报废的,由使用部门(科室)提出意见,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审核、经委党组会议研究批准后,报市财政部门核批同意,才能报废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原则上统一按物资采买程序由办公室办理,其他科室不得自行采购,若自行采购财务不得报账;紧急情况下其他零星开支需自行采购的,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行采购;2022年底资产共计
15920.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2159.71万元、非流动资产
13761.07万元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2022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