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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江门市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推进存量市政基础设施入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全面有效实施,按照《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粤财会〔2023〕6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扎实推进我市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进一步全面反映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家底”,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组织清查盘点各级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由资产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会计核算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小组,制定清查盘点管理规定和工作计划,指导各相关单位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2〕38号,以下简称《通知》)界定的市政基础设施范围,做好清查盘点工作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参与清查盘点工作以2022年12月31日为节点,摸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量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的实物量明细、价值量明细等情况,并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清查盘点工作(责任单位各级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二)明确记账主体各级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应当在开展清查盘点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记账”的一般原则及有关具体规定,并结合直接承担后续支出责任情况,合理确定记账主体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对纳入市政基础设施的范围、类别进行界定(责任单位各级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三)做好初始计量各级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记账主体按照《通知》规定的原则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初始计量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以重置成本作为初始入账成本的存量市政基础设施,在确定重置成本标准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通知》“重置成本标准的确定”有关规定重置成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相关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相关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各级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四)进行明细核算各记账主体要根据管理要求,以市政基础设施资产构成为基本依据,按照市政基础设施的功能类别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单体工程的名称等进行辅助核算,并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通知》规定将存量市政基础设施纳入政府会计核算市政基础设施会计明细科目及编号表见《通知》附件2(责任单位各级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五)登记资产信息各记账主体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明细核算的同时,还应当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做好资产管理系统登记或备查簿登记,并按照规定的市政基础设施资产信息卡样式登记资产信息卡(责任单位各级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
(六)上报入账情况各级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在2024年4月30日前将本辖区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的入账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报《已入账市政基础设施明细情况一览表》(附件3),报送至各级财政部门,各县(市、区)级财政部门要在2024年5月15日前整理报送至江门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级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和时间节点,详见《江门市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任务清单》(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谋划,加强领导各级财政部门、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的统筹协调,系统谋划、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要高度重视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科学合理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市政基础设施资产,对于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核算基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资产管理、扩大资产规模、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市政基础设施更好服务发展和造福人民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的组织开展和落地实施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细化措施,分步实施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研究和明确工作实施步骤,按照任务清单明确的期限,做好系统谋划,扎实稳妥,分步骤分阶段积极推进抓好落实,确保到2024年5月,我市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各项任务目标完成
(三)各司其职,协同发力各级财政部门、各级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方落实任务的协调和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人员配备,根据职能分工,积极配合、协同联动,做好任务落实和工作对接,确保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各项任务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