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0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信托合同租赁住房信托合同租赁住房本合同的双方为托付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方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公平、自愿、互利和诚恳信用原则,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金融租赁资金信托事宜达成全都,托付人情愿托付受托人,受托人情愿接受托付人托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定义和解释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取划转信托账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托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猎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四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受托人的权利1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商定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受托人享有依据本合同商定的方式收取酬劳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受托人到期应收的信托酬劳;依据本合同及信托方案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将信托事务托付他人代为处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托人的义务2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商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受托人应当依据本合同及信托方案的规定,必需恪尽职守,履行诚恳、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应为托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状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需透露的除外;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反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以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托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托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托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状况;依据本合同的商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的信托财产;受托人应妥当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本信托终止日起年;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五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受益人的权利1自本信托方案成立日起享有信托收益权;受益人可以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依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继承、受益人的义务2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商定的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照实供应受益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通讯地址、信托收益划付账户等;受益人资料发生变更时,准时通知受托人第十六条信托受益权的变更与转让本合同严肃声明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恳、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担当,即由托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担当;受托人违反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托付人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___年月日如下含义、本合同指《金融租赁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资金信托指托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托2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托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信托方案指由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支配
3、信托资金指托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4、信托收益指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安排给受益人的现5金、信托方案资金指信托方案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6、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方案书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7第二条受托人确认、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年月日批准重新登记的1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加本合同项下信托2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力量,且未受到任何限制、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担当3第三条托付人确认、托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全部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1托付人保证对该资金的合法权利未受到任何限制、托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力量,且自愿托付2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作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托付人不以加入信托方案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谋取非法收益
3、托付人承诺上述事实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4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托付人自行担当第四条受益人确认、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托1付人指定,受益人与托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托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托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托付人指定的信托受益人为2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法人代表/负责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证件名称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受益人为多人的,见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单》《受益人名单》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受益人为自然人的,同时应提交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第五条信托财产、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托付人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根据商定方式1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rrfl o、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2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收入、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分而独立存在,假如受托人依法解3散、或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4保信托财产的运作记录清楚、全面、精确、加入信托方案时,托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5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万元托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账户户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账号、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方案成立后,上述财6产为信托财产第六条信托目的通过实施信托方案,将多个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赁资金信托的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形成具有肯定规模和实力的资金组合,发挥受托人的专业理财力量和运用资金的丰富阅历,将信托方案资金运用于融资租赁项目以猎取收益,闲置资金进行存放银行、国债投资、国债回购、同业拆放、短期贷款等资金运作第七条信托的成立及存续期、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为—年,自推介期满次日成立即自—年月日1起至_年月日止、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全都,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2便变更第八条信托财产的管理与运用、受托人根据金融租赁资金信托方案的商定进行集合管理、运用和处分1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详细管理方式由受托人确定,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2公正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资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恳、信用、谨慎和有3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平安性和效益性、受托人应将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4第九条信托收益、信托收益及其计算1信托收益指包括融资租赁的租金收入、租赁手续费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内的全部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第款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方案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xxlOO%信托收益率=总信托收益+金融租赁信托方案资金xlOO%、信托收益的安排2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安排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金融租赁信托方案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该信托收益扣除受托人酬劳后即为应安排的信托收益;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安排第年安排时间为信托方案成立日起满一年1后的个工作日内;第年的信托收益在信托终止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商定的受益人猎取信托收益的银行账户信托收益划付账户为户名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账号第十条信托费用、信托财产应担当的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信托发行费用;文件或账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信息披露费用;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中介费用;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根据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担当的其他税费和费用、信托财产应担当的费用=、金融租赁信托方案资金应担当的全部费用
2、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账户,记入当期费用,3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4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担当的费用、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个57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账户中扣收第十一条信托酬劳、受托人经营信托业务,依据商定收取信托酬劳
1、受托人每年安排收益前,根据本条第款的计算方法进行提取23信托酬劳、受托人酬劳的计算方法3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以下时,受托人不收取信托酬劳;当信托资金年信托收益率—%以上时,超—%部分即为受托人的信托酬劳、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根据本合同第九条计算4第十二条风险揭示和担当、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1项目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受托人依据本合同及信托方案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2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担当、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方案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3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担当、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或不行抗力因素致使不能获得或4实现预期收益时,托付人与受托人应实行友好协商原则,乐观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削减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第十三条托付人的权利与义务、托付人的权利1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商定享有权利外,托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有权了解其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按《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全部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而清算时,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托付人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基本运作状况,有权要求受托人就信托财产的管理做出相应的说明,但托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托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受托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销、宣告破产或其法定资格丢失时,托付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新的受托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托付人的义务2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商定的义务外,托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托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托付是不行撤销或解除的,托付人不得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