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保温杯生产加工合同保温杯生产加工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接受乙方的托付生产加工以下产品第二条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乙方托付生产加工的产品交付给乙方第三条乙方须先预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作为生产货物的订金,剩余金额按合同商定的时间在乙方对货物验收完毕后提货时一次性付清第四条产品质量、款式、规格按乙方的要求及供应的样品生产第五条产品的外包装以防水编织袋为主,如乙方另有要求的,其包装费用由乙方担当第六条发往市以外的货物,其一切运输费用由乙方担当第七条甲方须按合同商定的时间按时交货,如逾期按合同总额的%付给乙方违约金第八条乙方须按合同商定的时间按时付款,如逾期按合同总额的%付给甲方违约金第九条因人力不行抗拒的因素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本合同无效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