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医院临床药师会诊制度为加强临床药学工作的规范化,明确临床药师会诊中的职责,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药师需积极参与医务科和临床科室提出的会诊全院会诊做到按时到位,急诊会诊分钟到位,一般会诊当日完成10
二、临床药师参加会诊时应认真阅读病历,全面了解患者病史、用药史以及实验室检查等情况
三、临床药师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针对患者的用药问题提出意见,经会诊组讨论通过后执行会诊结束后临床药师应认真记录患者情况以及会诊意见
四、如医院现有药品品种不能满足患者用药需要时,临床药师应立即汇报药剂科主任协调解决。